假设在程度上似应分“公设”与“条件假设”:
“公设”是目前无反例归纳命题;以公设为逻辑基础的理论以公设的成立为存在的条件。
而“条件假设”是允许反例的,甚至是明明知道有反例而设定的“逻辑前提”。在此逻辑前提下推出的理论只在所设“条件”存在时成立;
一个假设是“公设”还是“条件假设”?区别在于目前是否有“反例”。最终的裁判是“经验”。
“条件假设”下的理论不能当作“公设”的理论,“普适”的范围不一样。如果把只在某个个条件下推出的结果认为无条件的正确,就是以偏盖全。“真理前进一步就是谬误”。
“人都有五官”是公设;“人都有5个指头”是条件假设,因为有例外,虽然在绝大程度上符合实际。
完全竞争是条件假设;完全信息是条件假设。因为很明显都有反例。
理性经济人是不是“公设”?第一要明确定义;第二看是否有违反该定义的反例。个人认为,理性经济人的极限是个体为了纯粹个人的利益而牺牲,因为一切效用都以个人为依归。如果经验认为存在为了他人或集体的利益而牺牲的个体(如邱少云),就是理性经济人的“反例”。这样,理性经济人就是“条件假设”,由此推出的理论只适用于定义的理性人,不能适用于所有人的行为解释。
推理可以由“条件”假设开始,如果条件逐渐放宽,以至宽到“无反例”的程度,推理的结论就是“普遍真理”了。当然是“目前”的普遍真理。
以上想法请各位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