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日前表示,目前基本遏制住了全国范围内的非法发行股票等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势头,新发案件大为减少。2009年证监会将始终贯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将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一种工作常态,常抓不懈,同时打防并重,疏堵结合,建立健全打非长效机制。
[问题]据介绍,2008年证监系统共处理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各类来信、来访945件,其中已将270件信访材料作为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与上一年同期的1371件相比,投诉量下降了30%,且投诉反映的非法证券活动大多发生在2007年或更早,2008年新发生的非法证券活动不足投诉量的3%,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势头得到遏制。
但是,近期随着行情的好转,一些不法机构及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渴望通过证券投资暴富的投机心理,又开始进行新的非法证券活动,比如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兜售所谓“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股”,或谎称提供所谓“黑马股票”、“涨停板股票”内部信息,诈骗投资者钱财。非法证券活动花样不断翻新,呈现出新的特点,手段更加隐蔽,欺骗性更强。
[对策]有关人士表示,证监会牵头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2009年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打击各类非法证券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各地方、各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高压态势,始终贯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一种工作常态,常抓不懈。
二是打防并重,疏堵结合,建立健全打非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坚决打击证券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要客观分析新形势下广大中小企业的需求,积极研究探索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要将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与维护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同时,继续做好舆论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投资者对各类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意识、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自觉远离各类非法证券活动。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投资者可以用以下几招防范非法证券活动“陷阱”。一是如果股票发行或者转让采取了广告、发布会、说明会、网络等公开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证监会的核准,如果没有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就可判别是非法发行股票。二是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必须了解其是否取得了证监会批准的相关证券业务许可。如果没有,就可判别是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三是查阅相关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有无中国证监会核准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查询。四是要求有关证券投资咨询或理财人员出示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核实。五是不轻信口头承诺,如中介机构允诺可签订合同,也要先详细了解与你签合同的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是否有证券业务许可证,并向有关部门核实。六是投资者遇到判断不清的问题时可向证券监管部门咨询。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不要向有关机构、个人汇款。个人投资股票、期货时应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到合法的证券、期货机构进行交易。在遇到上述类似非法证券活动时,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咨询或举报;对涉嫌犯罪的非法证券活动也可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