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7年开始,经过20多年的准备,反垄断法终于在2007年出台了。之所以制定时间如此之长,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第一,计划经济不需要垄断法,市场经济离不开垄断法。任何事情,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逐渐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第二,思想观念一时难以接受。在追逐高GDP增长的中国官员思想中,有很大一部分人,其中包括高层决策者,坚持认为饭垄断就是反规模经济,就是反对企业做大做强。世界500强中,中国有几家?谈何垄断?第三,利益影响,执法权之争。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几家保险公司达成垄断协议,操纵市场,那么是应该由反垄断委员会来执行处罚呢,还是由保监会来执行?如果某家大公司的产品价格制定得过高,有垄断的嫌疑,那么是由工商局,还是由发改委,疑惑是商务部来处理呢?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困扰,制定时间才这么长。
虽然命运多舛,但反垄断法的出台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生不逢时。反垄断法出台不久,就爆发了以美国为中心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国受此影响亦不小,如何保八、实现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成为各地官员首要考虑的问题。在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社会危机——政治危机这重关系链下,保住头上的乌纱帽就得促增长、保八。在中央决定拿出4万亿项目资金后,各地的配套资金必然会跟进,但为了防止外省市的企业分享本省的项目资金,地方保护主义毫无疑问会重新抬头,行政性垄断难保不出现在政府的决策与政策措施中,从而大大增加了放垄断法的执法难度,降低的反垄断法的预期效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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