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文献:专利宽度作为进入的阻碍:垂直差异化产品创新的案例
英文文献作者:Yiannaka, Amalia,Fulton, Murray E.
英文文献摘要:
专利为创新活动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激励,通过授予创新者对其创新的专有权,使其能够获得适当的创新租金。这些专有权的限制由专利长度和专利宽度两个要素来界定。专利期限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创新者对其创新具有专有权的期间。专利宽度定义了被专利主张和保护的技术领域——在技术空间中,竞争者不能在不侵犯专利的情况下提供竞争对手的创新——并且由创新者明确选择。经济学文献中的一个标准假设是,创新者应该总是选择申请最大的专利宽度,从而阻止其他公司的进入,从而使创新者获得垄断租金(见吉尔伯特、夏皮罗和加利尼的例子,这一观点)。然而,这种策略没有认识到专利常常在专利局或法院(Cornish)受到法律挑战。这一挑战的性质是,专利保护越广泛,该专利受到竞争对手合法挑战的可能性就越高,该专利将与另一项专利重叠,或法院将使其无效或缩小其范围(勒纳)。既然专利的广度经常受到挑战,那么问题就来了:创新者是否能够选择一个阻止进入的专利广度,或者创新者是否被迫与新进入者分享市场。摘要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当创新企业所主张的专利宽度可能受到挑战时,创新企业应采取的最优专利宽度策略。本文在完全信息序列对策中确定了最优专利策略。游戏中的代理人是寻求专利保护并决定所要求的专利宽度的创新者和决定是否进入专利权人市场的潜在进入者,以及如果进入的话,在垂直差异化的产品空间中定位的潜在进入者。通过逆向归纳法得到了该对策的解——首先考察了进入者的问题,然后考察了创新者的问题。本文表明,在某些条件下,创新者可以利用专利宽度来阻止进入——当这是可能的,最优的专利策略总是阻止进入。这些情况发生在参与者的研发效率和试验成本值的某些组合下(即,低研发效率——导致高研发成本——和高试验成本)。当这些具体条件不具备时,创新者的最佳策略是允许新的竞争对手进入市场。当允许进入时,创新者选择专利宽度,这样更大的专利宽度所带来的产品差异化的好处与更大的专利宽度带来的更大的专利挑战的可能性相抵消。本文的结论之一是,只有当专利侵权对进入者来说不是最优策略时,创新者才会选择最大的专利宽度。这是在一组非常具体的条件下发生的(即,结合非常高的研发效率和试验成本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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