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找了一些资料后,对累进和累退有点弄不明白了。是说两种都不是相对于税基说的,而是相对于总收入说的么?
这样的话,说比例税有累退性岂不是很没有道理?比如说对全部所得征比例税,那么税收占总收入的比例是不变的呀,怎么会累退呢,而且如果是有一定的扣除额,扣除额以上再按一定比例征税的话,那么就反而具有累进性了吧。不知我这么理解对么?
还有就是平均税率是税收/税基么,这样的话,说等边际税率的税收具有累进性时就不能说是因为平均税率增加了吧,因为税基并非总收入啊。
希望各位大侠多多指点,实在搞不明白了,不甚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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