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猫爪在2009-4-25 22:43: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9-4-25 22:35:00的发言: 1)假设当事人的真实的偏好满足某些公理;
2)根据这些公理构建一理论;目的是为解释和预测"当事人"的消费行为;
3)由此构建的理论有一系列推论.
4)其中有一个推论与当事人的消费行为不符,
5)判断1)可能不恰当.
请再分析哪里有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其他条件”的影响是否能够被完全排除,或者肯定其“始终不变”?
这些疑问是在讨论过程中形成的。推理是:
满足若干公理(5个)的偏好一定存在某个对应的效用函数;
偏好的凸性假设充分必要地要求效用函数是拟凹的。一切拟凹的函数都满足偏好的5个公理。就是说不是凸函数,也不必要是凹函数,必须也只须拟凹。
U=XY是拟凹的,所以该函数是可以表达5个公理约定的偏好的。
但是我指出U=XY当中任一个为0,U即为0,与消费者经验不符。显然很多(绝大多数)组合的效用并不会因其中一个品类数量为0而整体归0。
所以,我判断,表达偏好的函数只是拟凹的要求是不够的。
而由于拟凹是由偏好的5个公理充分必要推出,拟凹的要求不够等价于对偏好的约束不够。
于是判断5个公理是不足的。
我看不出“其它条件”的影响。请帮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