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林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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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道德经》与价值论之四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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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四章

[原文]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译文]
  
   大道空虚无形,但它的作用却是难以穷尽的。它是那样的幽深莫测难以认识啊!就象宇宙万物的祖先。它消磨去万物过于显露的锋锐,从而解除它们之间的纷争,调和万物过于耀眼的光芒使它们柔和一些,从而使它们都与尘俗无奇的东西一样。它是那么的深沉而无形无象,好像存在又好像不存在。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产生出来的,似乎是在天帝这个造物主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笔者感悟:“道”是无形无象,人们视而不见的,触而不着,只能依赖于意识去感知它。从“横”的角度谈,“道”而是无限博大,用之不尽;再从“纵”的角度谈;“道”又是无限深远,无以追溯其来历,是一切万物之根源,即使是有传说中的天帝也是如此,也要后于它之前才存在。所以,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意思就是要:锐者挫之,乱者和之,缺者补之。第七十七章中老子也讲过:“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所以,任何事物都要遵循自然之“道”来行为,违反了 “道”,不管是谁都要受到惩罚甚至会使他(它)处于万劫不复之地导致自行毁灭,即使是天帝、神仙也是如此。“道”约束着万物的存在、变化和发展。人类的生活行为方式、思想、道德只有与天地、自然、宇宙之道相契合,才能激发自身使人尽其才,让环境物尽其用,达到天人合一的人生最高境界。这与第二十五章后面部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相互照应 。
对于练气功的启发:平时为人不要太对于锋芒毕露而是应该相对低调一些,但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让行为顺应人心(道),可以避免卷入许多不必要的社会纷争,使不良情绪产生过多的荷尔蒙从而引起自律神经系统混乱影响自己的练功人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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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德经 价值论 天人合一 锋芒毕露 最高境界 道德经 价值论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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