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社会中,描述交换的数量比例的概念是价格。也即买卖一单位事物的金钱数量,计量单位是(元/事物量)。人们返回来研究非货币的交换经济时,也常借用价格一词。比如一头海狸换两头鹿,人们可以说一头海狸的价格是两头鹿。当然在政治经济学界,沿用的是斯密造的词:交换价值。那么,有了价格或交换价值的概念,日常交易不就够用了吗?为什么还要造出个价值概念?
斯密也说,人们日常所说的价值,有时是指东西的效用,有时又指东西的购买力。显然,斯密对人们的日常说法是不满意的,即对“价值一般”是不满意的。为什么不满意?因为斯密要解决他认为的很重要的问题:交换价值或价格,是由什么原则决定的。这样,不同于人们的日常用法,斯密给价值赋予了经济学意义(虽然是一种虚幻的意义)。
略去第五章,斯密在第六章先阐述了他的所谓原则:等劳动量交换原则,然后在下面把第五章的价值定义(因为这个价值定义不能建立“决定交换价值的原则”)偷换成了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定义。注意:斯密也好,马氏也好,都是先有等价交换原则,后面才定义其价值的,李嘉图看似例外,其实同他们是一样的。
小结。政治经济学要研究“价值”的理由,是为了寻找决定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第一个问题回答了,第二个问题就很容易找到答案:寻找决定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原则的思路,本身就是错的。这种原则是不存在的,不论是劳价论的等劳动交换原则,还是效价论的等效用交换原则或等边际效用交换原则。
简单说,两种不同劳动,是根本无法说清楚怎样是相等怎样是不相等的,这是劳价论的问题。我拥有的甲的效用同你拥有的乙的效用根本就不可比,这是效价论的问题;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边际效用也根本不可比,这是边际效用价值论的问题。
等劳动还是不等劳动交换,等效用还是不等效用交换,都是伪问题,直接抛弃即可。
要研究价值,首先抛弃的是寻找决定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原则这个思路。
当我们轻装以后,也就是抛弃了等价交换原则、摆脱了思维桎梏之后,经济学中的真正的价值便浮现出来:事物的价值乃是其可换购的生产他种事物的劳动。这个价值概念紧随交换价值或价格,后者走到哪里,前者就跟随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