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画的麻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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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政策] 众筹炒楼与众筹公益均踩红线?众筹也得按规矩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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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的麻麻 发表于 2016-3-22 17:26:22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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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筹炒楼”被叫停

  上周,深圳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关于严禁开展“众筹炒楼”房地产金融业务,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全面叫停“首付贷”、“众筹炒楼”等业务。《通知》指出,由于此类行为不仅涉嫌非法集资,存在投资人资金被非法利用风险,也涉嫌规避国家有关监管政策,让购买力不足或由于限购无法购房的人违规购买房产,增加了房价波动情况下违约概率,极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对金融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

  人人投:现阶段的众筹炒楼无异于火中取栗

  来自我国知名众筹平台人人投的市场研究员表示,现阶段参与众筹炒楼,无异于火中取栗:“众筹炒楼者声称,大家只要出几万元甚至几千元,就可以参与众筹买房,进而博取未来房价升值的巨大差价。确实,上海、深圳、北京等一线城市房价大多出现同比30%甚至50%以上的增长,但等房价飞涨之后再去参与,无异于买股票买在山顶——不仅政府调控预期会抑制房价增长,这中间还存在法律问题与所属权纠葛,而且房产变现也需要时间,具体操作过程复杂。在这种情况下,谁能保证众筹炒房一定会有暴利?”

  如果说“众筹炒房”明显违背了管理层房地产调控与去库存的意愿,背离了我国决策层对互联网金融的顶层设计,那么为何充满正能量的“公益众筹“也有可能涉及“违法”?

  《慈善法》出台,公益众筹也已触及法律红线?

  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进行第五项议程,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在对草案内容进行审议后,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慈善法草案。

  在今年9月《慈善法》即将实施的背景下,个人还能不能发起公开募捐?众筹行业观察员赵予表示“不能”,但这个“不能”有两层意思。首先,根据《慈善法》草案,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基于慈善法草案,慈善募捐的主体是慈善组织。其次,个人在自身面临困难时向社会求助,是一项正当的权利,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活动,也不是募捐行为,而是属于社会救助行为,不受慈善法调整。简而言之,慈善、募捐的发起者不适用于具体个人。但可以公开求助。

  公益众筹的“尴尬”

  人人投平台日前发布的一篇文章中表示,市场普遍对公益众筹缺乏正确的认识,而且由于缺乏盈利机制,以及涉及到款项存管、监管等具体的法律法规问题难以明确,我国的公益众筹发展速度较慢。虽然2015年,对外公布的公益众筹融资额高达5亿元,但其中很多并不属于众筹行为,而是慈善行为。另外,随着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出现,公益众筹也逐渐成为了舆论的焦点,其的地位着实“尴尬“。希望《慈善法》实施后,至少能从法律层面给予公益众筹恰当的地位。

  众筹平台要“守规矩”

  在我国众筹行业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平台要懂得“守规矩“,要学会自律与自我监管。叫停众筹炒楼并不意味着叫停合规的房地产众筹,《慈善法》的出炉也并不意味着否定公益众筹,打击伪众筹、规范众筹行业的健康运行才是监管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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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代表大会 房地产金融 房地产众筹 房地产调控 房地产金融 金融市场 一线城市 研究员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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