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规模
2011年以来,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融资平台公司和债权银行三方签字,共有61家融资平台公司按银监会规定转为“退出类平台”,但以上公司中有55家未完全剥离原有政府性债务或继续承担公益性项目的建设融资任务,2012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为7414.83亿元,其中有4个省本级和1个省会城市本级的18家融资平台公司以转为“退出类平台”为由,少统计政府性债务2479.29亿元,脱离了债务监管。
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质量较差,偿债能力不强。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的223家融资平台公司中,有94家年末资产中存在不能或不宜变现的资产8975.92亿元,占其总资产的37.60%;有5家注册资本未到位56.19亿元;6家虚增资产371.07亿元;3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入公园、道路等公益性资产45.53亿元。
从偿债能力看,有68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有151家当年收入不足以偿还当年到期债务本息;有37家2012年度出现亏损。在2012年融资平台公司偿还的债务本息3618.85亿元中,以财政资金偿还1205.75亿元、占33.32%,举借新债偿还738.93亿元、占20.42%,两项共占53.74%,虽然比2010年下降15.81个百分点,但融资平台公司自身偿债能力仍显不足。
总体而言,与2010年相比,2012年省市县融资平台公司平均每家资产增加13.13亿元,利润总额增加479.98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下降4.90个百分点,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根据2013年12月30日审计署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总额(考虑或有债务)约7万亿元。
(二)债务风险
截至2014年9月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良贷款率为0.06%,比2011年末下降0.23个百分点。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政府融资平台发展模式及投资机遇分析报告》中指出,对于商业银行信贷,地方融资平台的信贷规模相对较大。截至2014年底,与商业银行有关的地方政府债务合计接近14万亿,包括了正常的银行信贷、理财以及同业等资金。随着《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实施之后,这部分商业银行存量资产的风险定价也将会重估。
由于融资平台公司未来已不能借政府名义举债,也不能借政府名义担保融资,债务负担过重、财务状况较差的融资平台公司可能出现债务不可持续和债务违约,相关的金融机构将面临不良资产上升的压力。2015年是还债高峰期,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集中爆发甚至可能诱发区域性金融风险。
14万亿的政府债务由于银行所承担的隐性风险溢价导致其隐含损失超过1.8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