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出台《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办法》 推行债委会制度
债务重组办法将要求逾期违约的企业,三家以上债权行就要成立债委会,河南省已要求债务规模在3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成立债权人委员会。银监会近期将出台《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办法》,以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以后债务重组做准备
全国各地债务违约升级,大型企业坏账爆发,对此,银监会近期将出台《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办法》,以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以后债务重组做准备。记者独家获悉此事。据记者了解,银监会法规部参与协调过中钢集团、中国二重等几例大型企业债务问题,总结了一些可复制的经验和方法,在此基础上制定《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办法》。
据了解,该债务重组办法将要求,逾期违约的企业,有三家以上债权行就要成立债委会。至于多大规模的企业需要建立债委会,则由各地银监局报地方ZF确定实施。
据3月30日的《河南日报》报道,在3家及以上银行业机构进行债务融资且债务规模在3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均要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对于债务规模低于3亿元的,各地市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防控需要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由此来看,3亿元或为一个组建门槛。
前述报道还指出,在组建程序方面,牵头债权行将负责债权人委员会的发起成立,并明确专人负责沟通联络,积极协调其他债权行行动一致。在行为约束方面,不仅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将受到制裁,企业若认为债权人委员会滥用权力侵犯其自身利益也可进行申诉,违反债权人决议的相关债权行也将被追责。
3月29日,河南银监局联合河南省银行业协会在郑州召开会议,组织125家银行业机构对全省首批535家企业逐户签订债权人委员会协议,共签署3000余户次,涉及全省银行业对公贷款余额9057.88亿元,占比达45%。
河南银监局副局长张春表示,“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资金链紧张的困难企业不断出现。由于多头授信的存在,单家银行对困难企业进行帮扶或不退出贷款并不能够确保企业不出现问题。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其目的是构建各银行业机构信息交流和协调一致行动的平台,形成帮扶困难企业的合力;同时,债权人委员会可以推动债权银行精准发力、分类施策。”
“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还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张春认为,困难企业的增多导致银行业不良贷款近年来加速暴露。受担保圈和关联授信等问题影响,部分地区金融风险持续蔓延,个别地区银企关系恶化,债权人委员会的建立,将有效加强银行间的协调,破解当前全省金融业存在的风险隐患,重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
对于优质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组建银团贷款,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于暂时困难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通过稳定信贷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的高风险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将实施有序的信贷退出,尽量减少对地方经济造成影响。
此前记者了解,银监会高层在1月中旬2016年监管工作内部会议上表示,组建债委会,既要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又要有效保全银行资产,核心是“支持优质企业、稳住困难企业、退出‘僵尸企业’”。
“组建债权人委员会,旨在构建债权人一致行动的平台和机制。”前述高层表示,债委会要尽量覆盖所有的债权人,这是为防止个别债权人单独行动,影响处置大局。至于多大规模的企业需要建立债委会,由各地银监局报地方ZF确定实施。
前述高层还指出,要加大摸查力度,对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重点行业压缩产能可能引发的信用风险敞口及贷款损失,银行要做到心中有数。特别要摸清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ZF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生存的“僵尸企业”名单及其融资情况,合理评估影响,制定前瞻性的应对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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