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5-11 15:28 
你主贴谈的是“是什么”的定义,但你213楼和221楼却举出了“是多少”的公式。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
“ ...
又绕回来了。
我213楼和221楼给出的“是什么”而非多少。
到现在为止,你连定性和定量都分不清楚,还有什么资格问逻辑?
你连形式逻辑的基本要义都不懂,还在问辩证逻辑。
我就问你。
如果你连一个公式本身决定了对象的关系属性而不规定每一个对象的量都不明白,你能明白什么?
如果你数学不懂,那么起码的电工欧姆定律知道吧?
I定义为电流,无论你用你的“观赏”或者“商业”来偷换这个对象,其意义必须和我们所说的电流相同,否则,欧姆定律就是被你所谓的“观赏”给篡改了。
这是你用“观赏”偷换定义中“交换”一词的根本问题。
所以,你首先不明白定义的第一步是对象的共同指向。
所以,首先就不敢应对249楼,就你对对象的定义能力的测试。
所以,你还不敢证明你自己本身懂什么是辩证逻辑。
所以,你其实根本就不知道当你在问“辩证法有没有定义规则”时,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问什么。
所以,你的问题本身就不成立。
所以,即便给你一个这个世界上全部的人都理解的定义,你还是看不懂。
所以,你才会把分类法当作定义规则。
所以,你当然就回避了后面的追问:
究竟是分类法决定了定义还是定义决定如何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