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ren在2005-9-23 22:41:41的发言: 楼主把可交易性作为产权的关键,可能是有问题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楼主把继承权、人身权等视为非产权。
事实上,一个人拥有的人力资本,只能与劳动力一起出售,但却只是其中的使用权,而非劳动者本身。从这一点上说,劳动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不可交易性。那么劳动者拥有的人力资本可以视为一种产权吗?
可交易性作为产权的核心是值得怀疑的。人们在现实中拥有的很多权力都是不可交易的,甚至可能如巴塞尔所说的是不可界定的,因为界定产权的成本太高。
另外产权一定要由法律加以保护吗?政府政策规定的权利是产权吗?黑社会提供保护的权利是不是产权?甚至垄断企业中还有很多以保密的方式自行加以保护的权利,是产权吗?
很高兴看到如此尖锐的批评,下面我一一谈谈我的看法,交流提高。
1、关于可交易性。我这个小文章是为上课的讨论准备的,在讨论中,也有人对于可交易性提出质疑,这使得我思考起这个我从来没有怀疑过的关于产权的性质。但是,我找不到可以反驳可交易性的反例。你所举的例子我在下面将做一一说明,所以我仍然认为产权是必须有可交易性的。正如龚瑞所言:“根据经典的产权定义,产权是人们拥有的对一种资源进行不同用途选择使用的权利”,所以我认为,产权其实总是和财产相关的,因而是可交易的。当然,这个问题确实还是应该更谨慎的思考。
2、关于人力资本和人身权的问题。人力资本不是一个法学的概念,我在这里仍然坚持产权概念法律分析的进路。人力资本从自然属性上说天然的只能够由劳动者所有,从经济学上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是十分有意义的。但是法律上并无此概念。这里,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在法律上人身权受到保护,没有人可以非法强制劳动者进行劳动,因而就自然而然的使得劳动者所有的人力资本得到了保护,因而法律便不再单独提出人力资本的概念并加以特别保护。因而我也很难回答人力资本是否在法律上可视为产权,它根本不在民法的权利体系中。所以我也不会关心它是否可交易,它是否可交易也将不影响我对产权是否可交易的判断。而法律的这种处理方式和我对产权的这种界定我想并不会影响现实中人力资本的配置和发挥其巨大作用。 另外,法律上还有劳动法对此加以规制,实际上,劳动者和雇佣者签订一个合同,即构成一个劳动合同关系,也即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因此雇佣者拥有了一个债权,因这一债权得请求劳动者为相应行为,即履行合同义务。通过劳动法和合同法法律基本实现了对人力资本的充分保护并为其发挥经济上的作用提供了保障。在民法上,一个债权指向一个行为,即可请求相对人为特定行为。我认为,雇佣者对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人力资本是不具有产权的,但是,这个请求劳动者为相应行为的债权我认为是产权的一种,而它应该具有可交易性(比如卖球员等)。
3、关于产权是否必须由法律来确认。我坚持认为,产权必须由法律来确认。我在文中说到:“在现代社会,任何权利须由法律加以确认,否则只是随时可能丢失的裸权利,无法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也无法可预期且确定地享受其利益。如果这种权利受到侵害也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权利将不具有可诉性。”但是,产权的确认和产权的保护(ren的发言中用的是“保护”一词,我想我这里没有试图去钻牛角尖式的抠字眼)不是一个概念。产权只有在确认之后才谈得上保护,产权确认后可以由政府保护,私人也可以为自己的产权进行保护,这不仅是常见的,也是法律许可的(当然,自力救济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只要是合法的产权,无论是谁合法的保护(包括黑社会仍然可能提供合法的保护)都肯定保护的是产权,说开来,即使保护方法不合法,仍然保护的是产权(比如某人杀死偷东西的小偷,但保护的仍然是合法的产权)。
4、 其他几个问题。(1)产权为什么必须由法律来确认?大陆法系物权法都规定的一个原则是“物权法定”原则,不经法律确认的物权不为法律保护和认可。如果产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则任何人侵犯这种产权之后都可以不受到法律的追究,则这种产权很难具有明确预期、定纷止争、促进交易的功能。这种权利必然是一种裸权利,不具有可诉性,只能通过私力加以保护,但是这容易导致一种非秩序,并不利于产权的保护和利用。因而,我认为,在现代社会,产权必须由法律来确认。否则,权利不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无法通过诉讼渠道加以保护和明确。(2)在中国,法律很可能不太完善,政府的各种政策经常充当了法律的补充的角色。所以,其中必然是有许多涉及产权的确认的,我认为,只要政府政策和法律及上级政策不相违背,则政府政策所规定仍然可以是产权。(3)关于企业的秘密技术和商业秘密,有相关的法律加以保护,主要是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等。我认为,企业自己加以保护的仍然是产权,它可以进行交易,能够为企业带来利益。当然,这方面有可能法律的保护是不够全面的,所以导致有时候企业愿意不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不注册等),这个时候其他人就有可能侵犯其这些权利,但此时有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所以我很强调必须得到法律的确认。
以上是我的看法,或许浅薄,还请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