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九)、在商品经济社会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有差别性和无差别性。
商品经济社会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有差别性是指商品经济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内,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有差别的。也就是说每一个具体的劳动者之间相比较,由于受到身体素质、受教育程度、年龄等自身条件的限制,在具体从事同一种商品生产时其劳动能力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是从客观的劳动效果表现出来的。即生产同一件产品所用的个别劳动时间是不相等的。或者说在同一劳动时间里生产的产品数量是不相等的。生产技术能手在同一时间里会生产出较多的合格产品,具体生产每一件产品所用的个别劳动时间较少;一般的熟练劳动者在同一时间里生产的合格产品要少一些,具体生产每一件产品所用的劳动时间较多一些。徒工的劳动效果比熟练劳动者还要低一些。这正是实行按劳分配和等级工资制的客观依据。
商品经济社会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无差别性是指各个生产部门劳动者整体平均的劳动能力是无差别的,具有抽象性。各个生产部门的每一位劳动者都被看作是一个具有平均的无差别的中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各个生产部门的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千差万别,不可以比较,但是,各个生产部门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则是无差别的,都是人类体力和脑力的支出,都是人类劳动的支出,因而是可以比较的。商品价值量的大小是由劳动量的大小决定的,劳动量的大小是用劳动时间来计算的。也就是说,各个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平均在相等的劳动时间里创造的价值量是相等的。商品交换是在价值量的基础上的等价交换。这也是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因此,各个生产部门劳动者整体平均的劳动能力是无差别的,是客观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也正是各个生产部门劳动者整体之间平等的经济地位的根源。否认各个生产部门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无差别性,就是否认各个生产部门劳动者经济地位的平等性。在我国,三农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性解决,就是没有从理论上确实承认农业劳动者——农民的劳动能力与其他产业部门的劳动者一样是无差别的,农民平均在相等的时间里创造的价值量与其他产业部门的劳动者平均在相等的时间里创造的价值量是相等的。在各个经济建设时期,在制定经济政策和分配政策时,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农民的平等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地位。而是把增加农民收入看作是国家的负担,是ZF对农民的一种怜悯式的恩赐。因此,从理论上确认各个生产部门劳动者整体平均的劳动能力的无差别性,确认农民的平等的经济地位,以此作为指导思想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