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oung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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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前沿] 无语--北京长安街等十条道路将禁行电动自行车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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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nghy 发表于 2016-4-5 15:36:16
xavierxu99 发表于 2016-4-5 15:29
是不是在庙堂之高已不知百姓疾苦,真以为中国进入发达国家了?
我个人觉得,应该将电动自行车等按用途进行区分,如果是家庭的代步工具,那就放一马,只要从正规的商店购买,性能没有改装就可以了。孩子上学都要接送,有的离学校挺远的,除了电动车比较方便,其他都不方便,比如自行车,爱丢,质量也不好,汽车就更别提了,堵的厉害。

如果是经营性的,可以发放配额嘛,可以管控好的。

如此一刀切下去,这规定会影响到全国的,那时真的是场百姓的不幸。

好不容易电动自行车有了市场,这样子不又砍下去一大块需求吗?让这些厂子的工人怎么办?又要下岗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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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nghy 发表于 2016-4-5 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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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道路

近期多地整治非机动车,其中对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较大,深圳等城市查处违规电动车曾引起关注。北京也将采取措施“管住”电动自行车。

昨天,交管局以通告的形式发布消息称,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也就是说,这10条道路电动自行车禁行,包括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通告称,出台这一措施是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净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北京市电动自行车数量迅猛增长。据统计,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总数已达400万辆,其中290万辆为不符合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这些车辆违法行为多,事故占比大,随意穿行、逆行、闯红灯时有发生,扰乱城市交通秩序,且危及市民出行安全。此外,违规销售、改装又带来治安问题。

交管部门将在路两端及路口设卡控岗

此次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道路包括长安街及周边多条道路,还包括了城南的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选择这些道路禁行,主要是因为这些路段交通流量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也有群众投诉、反映比较强烈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乱点。

交管部门将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卡控岗,对违反《通告》禁限规定的“逢违必纠”。对违法行为人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电动自行车禁行是否会向全市扩大实施范围?交管部门内部人士透露,目前还只是初步摸索阶段,需要根据管理的需求及市民反映的情况判断,未来不排除向全市其他道路扩展的可能。

现场 部分电动车“任性”难管理

上周四早高峰,记者在西单北大街北口看到,执勤交警纠正一位骑着电动自行车逆行的驾驶人,对方调转方向后,一溜烟骑走了。

朝阳大悦城路口,协管员拦住了正欲闯红灯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但骑车人趁对方不注意手腕一扭就冲过路口。

建国门地铁站外,一些人用电动自行车拉客,只要有乘客路过就伸手招呼坐车走。交警的巡逻车一来,拉客的电动车就四散到车流中,之后再重新聚拢过来。

交警介绍,速度快、危险程度很高,闯红灯、违规带人、不走非机动车道等,是电动车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从时间来看,早晚高峰是事故高发时段。

“是否超速超重、是否非机动车,需要专业机构鉴定,我们无法实测。”一位交警称,执法中一般只对发生事故的电动车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车辆性质鉴定。由于电动车标准和法规不健全,交警难以有效执法。

交通部门一位人士介绍,电动自行车没有登记牌证的管理,就难以实现有效的约束。其透露,国家有关部门正研究电动自行车的“身份”问题,但涉及部门众多,问题复杂,目前各地只能先出台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北京也在制定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望纳入其中。目前该法规正在起草过程中,有关部门表示将力争在今年年底前通过程序并实施。

反应 外卖小哥将用自行车送餐

获得了合法身份的电动自行车,却要在10条大街被禁行,市民闫女士有些不解。“我专门选了可以上牌的车,现在怎么说不让骑就不让骑了?”

她认为,加强管理电动自行车没问题,但要保障车辆拥有者的道路使用权利。她说,买电动车就是为了方便,北京现在地铁、公交人多拥挤,开车又担心堵车。她在东四上班,家住双井,只有电动车可以解决上下班的出行问题,这种环保又便利的出行工具应该得到支持。

“我也讨厌那些乱骑车的人,但不能一棍子把我们骑车人都打死吧。”她建议交管部门加强路面执法管理。

也有单位表示理解。据了解,互联网送餐企业使用电动车比例占90%以上。昨天,百度外卖相关负责人说,还没看到相关通告,但会严格遵守规定,“如果不让走电动自行车了,我们就换自行车。”

这名负责人说,他们使用的交通工具基本是两轮轻便电动自行车,在外地也有被查的情况,但并不多。目前,对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标准不清晰,各地的管理措施也不同,会根据各地的政策执行。

他说,如果北京的措施禁止在部分道路使用电动自行车,他们有自行车送餐的备案。“以前也有过,比如一些高校不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入,我们送餐骑士就用自行车送。”

专家 禁行会引起二三线城市效仿

“为何不能把超标电动车一限了之,给合法电动车留下生存空间?”也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

市政协委员朱良说,北京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果对这部分车一限了之,影响太大。“我相信目前措施是平衡了多方利益的一个探索,从部分道路开始,对违法电动车逐步挤压。”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陆金龙表示,电动车的管理亟待法律和国家标准的支持,不应该将超标电动车的危害及部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全部归罪于电动车行业。希望各地出台管理办法时考虑电动车使用者的利益,让电动车有一个合理的发展空间。

陆金龙介绍,目前全国有2亿电动车用户,由于电动车环保、便利,已深受使用者认可。但目前执行的还是1999年的国家标准,时速20公里内,重量40公斤以内。

沿用此标准,造成了部分电动车一“出生”就不被国家标准承认。一位电动车生产厂商的技术人员说,20公里以内的电动自行车已经不符合消费者需求了。

陆金龙也认为,现行的规定需要调整,他们向工信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希望尽快解决国家标准问题。“目前还没有回复,但我们已经着手积极应对各地出现的问题了。”他说,如果大城市出台限制电动车的“一刀切”式的措施,会引起二线、三线城市的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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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wishedu 发表于 2016-4-5 18:56:11
管理需要智慧。。。这话说了好久了,怎么还那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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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nghy 发表于 2016-4-5 19:25:58
albertwishedu 发表于 2016-4-5 18:56
管理需要智慧。。。这话说了好久了,怎么还那么难实现?
哥们儿,只能这样说了:在做这样对待百姓基本生活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多考虑点怎么多帮百姓解决些什么问题,而不是该限制点百姓什么自由的问题。

这个规定有点伤害人了。不是吗?一个通告,也不知道依据的是什么法律,你就被禁止了?

玩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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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mc 发表于 2016-4-5 19:54:49
管理与控制, 遵守与违规, 各有困难 -- 事情就是: 太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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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nghy 发表于 2016-4-5 19:59:05
dcmc 发表于 2016-4-5 19:54
管理与控制, 遵守与违规, 各有困难 -- 事情就是: 太具体
哥们儿,想一想:如果只因为电动自行车有问题,就只在长安街周边限行吗?问题那么大的话,别的地方的人不怕电动自行车违规制造交通事故吗?

真的是电动自行车有问题??????!!!!!有问题,不让买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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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mc 发表于 2016-4-5 20:03:36
zounghy 发表于 2016-4-5 19:59
哥们儿,想一想:如果只因为电动自行车有问题,就只在长安街周边限行吗?问题那么大的话,别的地方的人不 ...
总的来看是个双方面的问题, 但两方各有许多不同的出发点, 所以说 事情太具体.
      不是 一物和一文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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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yhb 发表于 2016-4-5 20:39:47
电动自行车上街不让(指定路线不让),究竟是换成自行车还是小汽车呢?

绕道又怎样?快查地图.......

做个京城的小市民,不容易呀!!!!!

决策者究竟咋想的呢?????

就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想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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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nghy 发表于 2016-4-5 20:46:01
dqyhb 发表于 2016-4-5 20:39
电动自行车上街不让(指定路线不让),究竟是换成自行车还是小汽车呢?

绕道又怎样?快查地图.......
这个问题提在点子上了!

为什么仅是长安街及延长线?为什么不是不是更多的地方?为什么不全范围禁售及禁行?

这是要分析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原因?那些说出来的事情是真正的原因吗?

所实在的,敢在长安街上撒野的,没几个。路上全是荷枪实弹的各种武装力量。你敢不老实?找死吧!

所以,作为老北京人,不认可媒体宣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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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nghy 发表于 2016-4-6 09:03:46

北京10条道路禁电动自行车行驶 交管局称并非拍脑袋

来源:新京报
    北京市交管局前日发布消息称,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将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路段交通流量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此消息经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针对一些质疑,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管理措施并非是对电动自行车“一刀切”,也不是拍脑袋出台的,前期经过了多次研究调研。同时也想通过这次出台举措,让社会关注到电动车违法的危害,告诉公众,电动自行车也不是可以无序发展的。
    北京10条道路禁电动自行车行驶 交管局称并非拍脑袋
    回应
    1 出台措施是一个“折中”办法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认为,电动自行车在有关法规中是允许上路行驶的,就赋予了其应有的道路权利,此外,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的过程也是一个行政程序,这也证明这些上牌的车辆拥有路权,交管部门的措施同时限制了这部分车,属于“一刀切”式的粗暴管理方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电动车管理确实困难重重,但如果要加强管理,就应该从全部环节加以管理,国家要制定统一的标准,卡住生产、销售环节,制订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这也不是交管局一家可以解决的,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参与。
    交管部门并不认可此次出台的管理措施是对电动自行车“一刀切”。相关负责人说,一方面是群众对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呼声不断,另一方面是400万电动车使用者的需求,目前的手段是一个“折中”的办法,“我们不是拍脑袋出台措施,从去年10月就开始研究,经过多次调研,多部门联合分析会议,同时,我们还邀请社会各界一起座谈。”该负责人说,我们是想通过这次出台举措,让社会关注到电动车违法的危害,告诉公众,电动自行车也不是可以无序发展的。
    2 禁行道路区域都是公共交通成熟地区
    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选择这10条大街时考虑到了群众出行需求,在保持干路执行《通告》的基础上,周边道路都可以通达,此外,上述地区都是地铁和公交车运营成熟地区。
    昨日有市民表示,他在长安街周边单位上班,平时骑电动自行车沿长安街行驶就可以到单位,“出行很方便,省去了等公交的时间,也不用去挤地铁1号线。”
    记者昨日在蒲黄榆地区随机采访了多名骑电动自行车的人,一位在东铁匠营第一小学外等待孩子放学的家长说,每天接送孩子就靠电动自行车,如果蒲黄榆路禁行电动自行车还是比较麻烦。
    此外,也有送餐和快递公司表示这些禁行道路沿线的订单,投递效率将明显下降。
    3 市邮管局:等待国家出台快递车标准
    针对禁行路段的单位如何派送快递,昨日,有快递公司负责人表示,可以将电动车停在某处后,再步行送件。但他担心留下的电动三轮车是否会罚款,扣车。此外,还会影响送件效率和用户体验,送件量也将减少。
    另一家快递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除邮政外,大多数快递企业仍以电动车为主。对于下周一开始的禁行,他表示,目前仍未接到禁行的明确文件。他预计,这10条禁行道路各公司的快递日投递量将达到上万件,如果电动车禁行,投递效率肯定将下降。
    昨日,北京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邮政管理局没有针对该禁行规定进行统一研究。国家将在2016年出台针对快递电动三轮车的统一标准,北京将按照出台的国标执行。
    2014年,国家邮政局曾发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明确其车型、尺寸、车速等多项指标,但并非强制性措施。而新标准也正在酝酿中。根据媒体报道,国家标准委正在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此要求将成为针对快递电动车的国家性强制标准。
    探访
    电动车主:禁行后上班没以前方便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探访了蒲黄榆路和石景山路这两条即将禁行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一些受访的电动车主均表示,一旦道路禁行对其上班、接送孩子、收快递等工作生活方面会造成不便。探访期间,部分电动自行车存在闯入机动车道或闯红灯情况。
    从玉泉路路口到鲁谷东街北口的石景山路约2公里。沿线包括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医院、玉泉大厦以及多个小区。
    玉泉大厦内平安保险员工林刚(化名)家住海淀玉海园附近,每日上班,骑着电动自行车由玉泉路转至石景山路就到。“如果禁行,只能开车或者打车。”他说:“肯定没以前方便,经济成本还会增加。”
    他算了笔账,电动车两天充一次电也就1块多,公交地铁一天来回就要几块,更别说开车了。
    玉泉大厦两个出口均面向石景山路,也是电动自行车的必经之路。林刚说,公司内大概80%员工平时骑电动自行车。
    昨日中午,玉泉大厦数十平方米的停车场已停放约50辆电动自行车。正在送餐的张宇(化名)匆忙将电动自行车停好。
    张宇说,公司已经下发规定,下周起送餐将改用自行车。
    “自行车的时间至少翻倍。”
    快递员王明(化名)负责石景山路周边的快递服务。
    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大厦、玉泉医院均是他的大客户。“正常情况下,每天下来,大概百余件。”他说。
    如果电动车禁行,王明还不知道该怎样绕行,“很多地方的大门只朝向石景山路,要不然用户只能到网点自取”。
    对于送快递由电动自行车换成自行车,邮政快递员马阳(化名)反问:“自行车让我怎么送?”
    昨早,马阳沿着石景山路运送了46箱快件。“这么重,自行车根本带不动,平时一上午可以送46件,自行车一次最多也就装5、6箱。”
    追问
    禁行规定是否需广征民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指出,电动车在全国的使用率很高,任何从末端限制的措施都会引起较大的争议。北京的举措应该出,但管理方式方法值得商榷,应该更广泛的征求各利害关系的意见,形成共识更大的一个管理措施再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交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是值得肯定的,是个好事,但好事也要依法依规。根据“两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影响面如此广泛的行政决策出台,必须经过五个步骤: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这才能保证重大决策在程序上的合法性。涉及这么多使用者的措施,不能是一个政府部门的通知就解决了。
    违规行驶罚20元依据何在?
    交管部门表示,对违反《通告》禁行规定行驶的车辆坚决做到“逢违必纠”。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举措主要依据道交法39条的规定,以及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定的违法行为人按“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20元罚款。
    姜明安说,交管部门目前所解释的法律依据并不能成为这个通告合法性的支持。他说,《道交法》第39条规定,交管部门根据道路交通流量或者遇大型活动时,有权对行驶车辆进行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等措施。这里的前提条件是视交通流量,不是根据电动车违法行为多少来界定,所以不适用。此外,交管部门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处以20元罚款,这个法律依据也不充分,在上位法中没有相关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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