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nkiw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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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制度经济学3]网吧里的快餐经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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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郁的曼昆+油炸湾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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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nkiwts 发表于 2005-9-20 05:55: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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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网吧上网的人应该都知道,网吧里有许多人到了吃饭的时间不用自己出去买,也不用打电话什么的,自然有快餐店的送饭过来,你要做的只是把他招过来然后付钱就行了,每天到了吃午饭和晚饭以及半夜宵夜的时间,网吧你面的叫卖声就没有停过。我在这里要和各位讨论的是:

问题1,为什么网吧老板不趁机把这笔生意也作了,并且根本就不愁卖不出去,(大多数网吧里面都向网友出售香烟、饮品)并且能更加吸引更多的人来网吧上网;

问题2,既然很少有网吧老板这么做,那么,在网吧老板和快餐店老板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协议(网吧老板允许快餐店在网吧内公开叫卖,出售其产品)?这种协议如果存在,是否涉及到交易费用的发生,具体又是怎样呢?

问题3,根据我的观察,双方并没有相关费用的发生,网吧老板也默许了快餐店的这种方式,于是,又回到第一个问题,是否他们之间是一体的呢? 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不过有一个现象引起我的注意,就是每天午餐时间,快餐店都会过来事先问网吧工作人员吃什么,然后送过来,(当然不是免费的),这是否是快餐店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以换取在阿网吧经营呢?

[此贴子已经被nie于2005-9-20 9:11: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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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 经济学 网吧上网 工作人员 生活 制度经济学 快餐 网吧

mankiwts maniwts@126.com http://mankiwts.space.live.com

沙发
nie 发表于 2005-9-20 09:09:00
好问题,加入精华,列入“生活中的制度经济学3”,奖励金钱、经验各50,魅力20。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藤椅
keepfitruc 发表于 2005-9-20 10:01:00

网吧老板认为扩张规模的成本太高了呗(要雇佣做饭的人,而且做出的快餐只能卖给上网的人),分工程度取决于市场范围和交换能力,快餐外卖和网吧都是遍地开花,还是分工好!

有没有协议或交易费用,调查一下又简单又可靠(好处肯定有)

但不管怎么说,方便了上网的人就延长了他们的消费时间,网吧盈利

板凳
nie 发表于 2005-9-20 10:54:00

奖励3楼金钱50,经验30。

问题是,如果单个网吧老板卖快餐缺乏规模经济,为什么网吧老板不可以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快餐供应企业?或者如果网吧是连锁的话,那么这个问题岂非容易解决?

又或者,卖快餐根本不需要多大的规模就可以盈利?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报纸
warsky 发表于 2005-9-20 12:05:00

这个问题用新古典能够得出很多东西的,大家试着用“边际成本、边际收益、互补商品以及规模报酬”分析来看看吧。在分析“边际”之前还要分析一下设立厨房以及在用餐时间段厨房用人这项前期投资,同时考虑一下油烟带来负外部性。

同时,我认为可以放弃考虑连锁(狭义的连锁),因为在小地理范围内连锁不如扩大规模,在不同的区域连锁的话,距离问题将是送饭的最大障碍。同一区域如果网吧集中,单个网吧之间是非常激烈的竞争关系,对客源的争夺是零和博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20 12:20:00编辑过]

治学之道,日进一尺,长久坚持,也能通达!——warsky

地板
songzf 发表于 2005-9-20 12:09:00

感觉网吧里的快餐需求有其特殊性,时间上更为分散,在非正常用餐时间的需求可能更大,比如晚间。单个网吧的需求有限,而联合成立快餐供应企业需要多成员的洽谈磋商,产生额外的交易费用,而且能否成功以及运营是否盈利都不确定。如果网吧是大规模连锁的话,假定其自身的需求可以满足自己快餐部门的正常营业所需,应该是可行的。另外我观察,更多的网吧是提供包装食品。其保存和销售相对方便,带来的成本和不确定性较低,可以视为快餐的替代品。

7
jbaaa 发表于 2005-9-20 15:24:00

楼主的问题和版主的问题我试着回答:

1、管理和监督成本过高。许多网吧都是夫妻店或者家庭店,主要的劳力都是家庭成员,最多雇那么2、3个人,但总体上自己人要比外来人多,而且主要的工作特别是直接与钱相关的工作都是自己人干的,这样管理和监督比较容易。一旦兼卖快餐,需要增加人手,与钱相关的工作增加,自己人就不一定管的过来了。一句话,卖快餐需要操心的事太多,这是许多网吧不干兼营的原因吧。(相比之下,卖烟酒饮料相对简单,管理也就是隔一段时间进一次货,点点数量就能管注,少了一眼就看得见,操心的事少很多。)

2、经济成本过高。网吧大多开在交通方便,与居民区较近的地方或者就在小区里,主要的是租用营业用房,租金比较高,如果要干快餐,就必须增加租赁面积,这显然与许多快餐店开在较远或者选择租金较便宜的地方生产相比有经济成本上的劣势。如果也在较便宜的地方租房子,则要大大增加管理和监督成本(家庭的一半精力要被分散)。此外就是所谓的规模效应了:专职卖快餐的有一个比较大的客户需要量,而现在的网吧规模大不到这个程度;而与那些早上卖早点,中午晚上卖快餐的相比,网吧卖快餐又没有什么优势,那些店的主要利润就在早点上(不止一个早点店的老板和我说过,他的利润主要是从早点上来的,卖快餐主要是看店面空着增加点收入而已),早点负担了房租等固定成本,快餐只要毛利不亏就行了(一般来说不可能毛亏,总能赚一些),而如果网吧老板也想做早点生意,那是比较困难的(我有亲戚做过早点生意,告诉过我,做早点需要很高的技术和技巧,磨豆浆、炸油条、蒸馒头包子都有很多诀窍,其中尤以炸油条要求高,做早点的难度有时比开饭店炒菜还要难,炒菜炒久了手艺会提高,吃饭的人也会反馈,但做早点不会有人来给你反馈,没有高人指点是很难有技术上提高的)。

3、至于版主说的几家网吧为什么不能联合起来开快餐店,我觉得不是不行,而是条件不怎么具备。网吧现在还是处于小商小贩的阶段,还很难形成大企业,当然也就不可能有连锁的优势了。同时,开网吧的老板基本上和80年代的个体户没什么两样,之所以干网吧纯粹是因为它能赚钱而且门槛低,其自身的素质比较低下-既没有技术背景,也没有经营管理背景(有大学生甚至博士开劳务公司、中介的,就没有听说去开网吧的),要让他们联合起来干出一点名堂来真的很难。

4、税收的原因。网吧现在的成了过街老鼠,好像前年就开始了,把网吧和歌厅舞厅等列为高消费行业,征收20%(最高税率)的营业税,而且是按营业额计税,也就是说,歌厅舞厅不管卖门票还是点歌还是卖饮料酒水所得一律按20%收税,网吧还没明确这一点,这主要是因为网吧还没这么多的所得项目,一旦网吧开始卖快餐,极有可能要按20%收税,而单纯卖快餐按餐饮服务业只收5%的营业税,税负差异达到15%。-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讨论,实际上网吧十有八九逃税,剩下的一二也在避税,实践中是否会交20%的税还不一定,但起码从理论上有这个劣势。

8
mankiwts 发表于 2005-9-20 16:05:00
以下是引用jbaaa在2005-9-20 15:24:57的发言:

楼主的问题和版主的问题我试着回答:

1、管理和监督成本过高。许多网吧都是夫妻店或者家庭店,主要的劳力都是家庭成员,最多雇那么2、3个人,但总体上自己人要比外来人多,而且主要的工作特别是直接与钱相关的工作都是自己人干的,这样管理和监督比较容易。一旦兼卖快餐,需要增加人手,与钱相关的工作增加,自己人就不一定管的过来了。一句话,卖快餐需要操心的事太多,这是许多网吧不干兼营的原因吧。(相比之下,卖烟酒饮料相对简单,管理也就是隔一段时间进一次货,点点数量就能管注,少了一眼就看得见,操心的事少很多。)

2、经济成本过高。网吧大多开在交通方便,与居民区较近的地方或者就在小区里,主要的是租用营业用房,租金比较高,如果要干快餐,就必须增加租赁面积,这显然与许多快餐店开在较远或者选择租金较便宜的地方生产相比有经济成本上的劣势。如果也在较便宜的地方租房子,则要大大增加管理和监督成本(家庭的一半精力要被分散)。此外就是所谓的规模效应了:专职卖快餐的有一个比较大的客户需要量,而现在的网吧规模大不到这个程度;而与那些早上卖早点,中午晚上卖快餐的相比,网吧卖快餐又没有什么优势,那些店的主要利润就在早点上(不止一个早点店的老板和我说过,他的利润主要是从早点上来的,卖快餐主要是看店面空着增加点收入而已),早点负担了房租等固定成本,快餐只要毛利不亏就行了(一般来说不可能毛亏,总能赚一些),而如果网吧老板也想做早点生意,那是比较困难的(我有亲戚做过早点生意,告诉过我,做早点需要很高的技术和技巧,磨豆浆、炸油条、蒸馒头包子都有很多诀窍,其中尤以炸油条要求高,做早点的难度有时比开饭店炒菜还要难,炒菜炒久了手艺会提高,吃饭的人也会反馈,但做早点不会有人来给你反馈,没有高人指点是很难有技术上提高的)。

3、至于版主说的几家网吧为什么不能联合起来开快餐店,我觉得不是不行,而是条件不怎么具备。网吧现在还是处于小商小贩的阶段,还很难形成大企业,当然也就不可能有连锁的优势了。同时,开网吧的老板基本上和80年代的个体户没什么两样,之所以干网吧纯粹是因为它能赚钱而且门槛低,其自身的素质比较低下-既没有技术背景,也没有经营管理背景(有大学生甚至博士开劳务公司、中介的,就没有听说去开网吧的),要让他们联合起来干出一点名堂来真的很难。

4、税收的原因。网吧现在的成了过街老鼠,好像前年就开始了,把网吧和歌厅舞厅等列为高消费行业,征收20%(最高税率)的营业税,而且是按营业额计税,也就是说,歌厅舞厅不管卖门票还是点歌还是卖饮料酒水所得一律按20%收税,网吧还没明确这一点,这主要是因为网吧还没这么多的所得项目,一旦网吧开始卖快餐,极有可能要按20%收税,而单纯卖快餐按餐饮服务业只收5%的营业税,税负差异达到15%。-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讨论,实际上网吧十有八九逃税,剩下的一二也在避税,实践中是否会交20%的税还不一定,但起码从理论上有这个劣势。

拜读大作,佩服。有几处想和jbaaa网友讨论一下,现在的网吧进入已经有了一定的限制,以武汉为例,首先是营业面积限制,也就是规定必须最少有多少台机器,武汉规定最少100台,第二是其他相关设备的配套,比如空调,卫生系统,安全系统等等这么算下来,开一家网吧的投入最少也在50万左右,以我每次上网的网吧为例,机器配置要好过一般中端配置,网吧300台机器,整体投入在100万,进入的门槛限制已经很高了,沈阳已经有几大网吧连锁,其分店甚至开到几十家,管理方面,已经开始接近企业管理模式,,家族式管理在网吧行业已经开始逐渐退出,你说的“网吧现在还是处于小商小贩的阶段,还很难形成大企业,当然也就不可能有连锁的优势。”在98年以前,存在过这样的情况,当时网吧属于暴利行业,但是现在很少存在这样的情况,在一些县、乡可能还存在。

2。关于网吧快餐需求量的问题,现在网吧一般机器都在100台以上,基本上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这样,每天就会有不少人丛不下机,据我这几天观察,每天送快餐的,仅以中午为例,大约有30份左右吧,晚上更多,因为有大量的人宵夜,而在网吧隔壁的一家小快餐店,每天的客流量也大致如此。也就是说网吧的需求量可以维持一家小型快餐店的正常运营。

3.前两天看到一则新闻,说是现在做中介可以赚钱,我又想,网吧可不可以作这个中介呢,这样,收取少量的价格差价,既解决网吧游戏者的吃饭问题,同时减少网吧的叫卖声,同时自己也有一定的收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20 16:07:49编辑过]

mankiwts maniwts@126.com http://mankiwts.space.liv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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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SONIC 发表于 2005-9-20 17:30:00

存在自己经营快餐的网吧.不过这样的网吧确实不多.我以前经常去的一家有自己经营,装机量是200台左右.但似乎他没有卫生合格证之类的东西,如果工商愿意,估计可以抓住他们好好罚一笔.而且,即使是自己经营,也是经常喊来喊去,非常烦人.而且是网吧的网管来喊,做饭的大妈只管上菜.饭钱是预付给网管.厨房在网吧很靠后的一个角落,估计只有5个平方左右,但已经基本能供应各种炒菜炒饭和面条抄手了.网吧内部不会有油烟的问题,即使有,也被香烟盖过了.

所以经营或不经营应该是老板们权衡取舍之后的结果.

但如果是最高档的网吧,例如成都的殷商时代,不要说吃的东西,连床都有啊.

至于中介的问题,似乎没有必要.因为大部分网管也担负着小二的职务.如果大家是做生意的邻居,互相行个方便似乎很难谈到钱.例如我们学校旁边相临的小吃铺可以互相叫东西,当然是需要自己分开付款的,小店老板并没有设计出一个统一的支付系统.按照张五常的理论,这是节约交易费用而故意模糊的产权吧.

抗日不抗宫崎峻,反美不反签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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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9-20 17:39:00
奖励songzf、EVERSONIC金钱50;奖励jbaaa和mankiwts金钱50、经验30。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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