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限电=懒政+乱作为。
1、懒政:本来就是个交通法规管理缺失的问题,现在搞得“殃及鱼池”。“一刀切”是懒政的惯用伎俩。一是闯红灯是任何人、任何车辆都应按交规遵守的,但多数城市对行人和电动车管束较轻。二是大量慢车道画上停车位,迫使电动车走机动车道。三是尤其有三类人骑车违章较多:老人代步车、学生上下学、农村进城务工者。四是城区短途货运三轮车:建材、家私、装修、以及商家进货。但城市的交通管理在这些群体中恰恰非常弱化,交警近乎视而不见。
2、管理不到位:一是机动车占道只管通行道路的违章停车。不管人行道的违章停车。二是城市规划不考虑国情,只顾“有碍观瞻”。二是电动车国家标准的制定严重滞后,无视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三是管理体系缺乏系统思想,想到哪是哪。交通流量的实际状况是低效率的私家车蓬勃兴起,城市公交系统规划建设严重滞后。道路建设维修是“八国联军”一起参合,重复建设比比皆是,政府被称为“扒路军”,道路总有“扬灰路”。四是道路总是靠几个“环”来疏通,缺乏网状规划。五是限行措施低效、调控范围狭窄,路口交通管理模式落后(没有科学的推行高效的“十字交叉”通行模式),该限速的没限速。
3、乱作为:一禁了之是法宝,放任监管称“开放”;制度法规是儿戏,遇到难题往回跑。怕麻烦,推责任,只为政绩抓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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