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王志成2010在2009-5-31 10:19:00的发言:
你要是不能定量地探讨价值以及价格问题的话,那就没有超越价值以及价格的需求与供给原理:即价值以及价格与需求成正比,与供给成反比。想想看,你的价值规律与此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可这已经是穆勒和马歇尔老早就总结出来的,你的创新在哪里呢?
可这已经是穆勒和马歇尔老早就总结出来的——似是而非。假定穆勒和马歇尔老早就总结出来,原理在哪。价值规律说到底,是定式,真正内涵是市场经济的运动规律(西经看不见的手)。假定穆勒和马歇尔老早就总结出来,那也是现象,只在门外,未入门内,所以才有供给规律不认识吉芬商品,而将吉芬商品看作是需求定律的例外。这时,穆勒和马歇尔到哪去了?另外,不能定量地探讨价值以及价格问题,这是社会学,定量本身就是错误。《易经》以象而说,才是辩证、全面的看问题。“即价值以及价格与需求成正比,与供给成反比”——管窥之见。如何解释供给定律:价格、供给同向变化,此时,要么供给定律不成立,要么“即价值以及价格与需求成正比,与供给成反比”不成立,自相矛盾。价值规律与需求、供给的所谓定律有着前提条件的本质区别。需求一定时,价值(价格)与商品量(供给)成反比;商品量(供给)一定时,需求与价值(价格)呈同向变化。需求是社会的,呈金字塔形,需求是整体上升或下降。为便于说明,可表示为三角形,用坐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