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galilee在2009-5-21 2:19:00的发言:
我觉得是97.
我们要算 cashflow。 假钞不算钱。
老板视角,
交易1: 假钞换邻居100元 -> cash +100
交易2: 接受假钞,付年轻人79元,付年轻人一个成本18元的 礼物 -> cash -79元 存货 - 18元(成本)
交易3: 邻居发现假钞,付邻居100元-> cash - 100
总计 cash -79 存货 -18
邻居视角,
交易1: 假钞换邻居100元 -> cash -100
交易2: 无影响
交易3: 邻居发现假钞,付邻居100元-> cash + 100
总计 cash 无变化
年轻人视角,
交易1,交易3:无影响
交易2: 得 79元 + 价值21元礼物1
总计 100 元
经济总计:
损失 97 元 ,分解为 假钞造成的-100元的损失 加上买卖的增值+ 3元。
结束。
我觉得是损失了97元加上3元的或有收益。首先,79元是毫无疑问的,其次就是那件商品。商品成本是18元,是肯定损失掉了,至于买卖增值的3元是不是应该算损失,要看把商品卖给谁了。上面的分析意思是假钞造成了100元损失,但老板把商品卖给他了,所以赚了他3元,那么我问你,赚的那3元哪儿去了?不还是到年轻人那了?所以,如果老板把商品卖给别人就能赚3元,但现在卖给年轻人了,没把这3元赚到手,这3元应该算或有收益。
实际上这3元到底算不算损失,要看老板是乐观的还是悲观的人。乐观的就不算损失,悲观的人就难免算成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