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监管将采用负面清单制,明确提出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12项禁止行为。同时,为了加强风险管控、保障资金安全,征求意见稿要求网贷机构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资金存管,将自身、出借人、借款人资金隔离。
对于借款人来说,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按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不得欺诈借款;不得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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