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请你看看这位网友的文字,他认为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定义价值,本身就是对部分劳动的否定,所以他认为马克思的定义和演绎逻辑就存在问题,你难道也这么认为?
那么我已经说了,不是马克思要否定这部分劳动,而是市场,或者说市场内的消费者不承认,我难道不能驳斥这样的观点?
两点。1.马克思使用“必要”劳动这个词,自然就有“不必要”劳动相对应。必要劳动和不必要劳动的总和才能组成劳动的全部。2.说“马克思不否定这部分劳动”不符合马克思使用“必要”劳动所表达的意思。而且你也从市场的角度证明了存在“不必要”劳动说法的正确性。
关于学说的逻辑顺序性。“必要”劳动是个需要证明的结果,而不是将它用来作为学说的逻辑起点。对来源不清楚的概念也只有马克思敢这样规定和使用。(我认为“必要”劳动还无法成为一个公理,只要公理不需要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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