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向高校发出《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邀请函》,然而公布一周之后,却在高校和学界引来质疑。5月6日晚,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发出《关于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补充事项的函》,向高校各学位授予单位说明:根据部分单位和学者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经过对相关问题的审慎研究,学位中心决定,仍沿用上轮的评估方式,暂不增列“A类期刊”指标。
客观地说,“A类期刊”名单出台也不是坊间所说“拍脑袋”想出来的。上述文件对有关“评估方法改进调研”进行了说明:“分别与汤森路透、中国知网、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等机构进行研讨,改进论文评价方法;面向全国万余名博导及有关学科评议组进行全面调研和投票,形成‘A类期刊’清单。”5月6日发布的函件又进一步说明,“‘A类期刊’遴选过程,是先由专业机构依据文献计量学方法,参考影响因子、声望指数等指标,经综合分析提出初选名单,再请专家学者对初选名单进行投票,并将投票结果提交学科评议专家审议,形成相应学科的‘A类期刊’清单。”
但这样形成的清单为何出台后仍受到质疑,最终被取消?
事实上,本质的原因还是在于期刊评价与论文内容评价不可同日而语。期刊仅仅只是载体而已,而论文内容才是干货。顶级期刊上的论文并不一定就是好论文,中等期刊上的论文也不一定就得不到诺贝尔奖。
如果强行以期刊级别来确定论文级别,那么就相当于将学术评定权力全部留给了期刊编辑和审稿人。期刊编辑和审稿人能够代表学术权威吗?可能只有一部分顶刊的编辑可以达到这个要求。而且就算顶刊的编辑对各个学科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会存在认识偏差,加之投稿量巨大,疏忽之处在所难免。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困境呢?
我建议的解决之道是:将学术评价方式从期刊级别评价转向论文内容评价。
比如以经济学科为例。教育部可以聘请国际上各学科排名前200位的著名经济学者作为评审专家投票,投票的对象是待评价机构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无论什么期刊,只要该机构敢拿出手来,此举可以避免有人进行“A、B类期刊”寻租)。各学科分类按照国际标准的《当代西方经济学主要流派》进行分类。这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教育部此举相当于给国际学者一个“中国荣誉”(进入中国评价专家行列),以彰显中国慕才。
如果该学科确实国际领先,那么该学科国际排名前200位的学者的投票最具有合理性。如此投票的结果,教育部可以审定为“国际排名”。
如果该学科国际同行无人知晓或者无人研究,那么可以聘请国内该学科排名前100位的著名经济学者进行投票。如此投票结果,教育部可以审定为“国内排名”。
只有按照以上程序产生出来的排名才具有公信力,如果确实国际领先,也会吸引国外大量学生前来中国留学。
各学科世界排名前200位的学者往往都有“声誉”的担忧,在投票时会避免别人的“寻租”。所以其投票也是值得信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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