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处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制度瓶颈
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相继推广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农民住房财产权为核心的抵押贷款业务,使农村融资渠道得以扩展,进一步推动了新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但由于面临的缺少法律支持、价值评估机制落后、农业经营风险大以及农户金融意识薄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深入拓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性。
伴随着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制度改革的深入拓展,必须着力解决以上四点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加快完善相关土地制度法律。十八届三中全会,党中央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方向,为了确保经营权人能够享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及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权利,需对现有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进行完善,明确农村两权可以抵押融资,同时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以土地经营权及宅基地进行抵押贷款,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普惠金融的热情与积极性,为两权抵押贷款奠定基础。
其二,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及评估机制。由于农村土地流传市场尚不完善,专业化的评估价值体系尚未建立,土地经营权属不明晰、纠纷多、处置变现难,缺乏标准化操作抵押流程及抵押登记制度,这也成为了金融机构拓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难点。因此,建议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及监管平台,政府介入两权权属仲裁机制,明确相关职责;其次引入专业农村土地价值评估机构,通过专业的中介机构合理确定两权价值。
其三,建立完善农业生产保障体系,由于农业受自然环境、资源限制、供需市场等因素影响较大,抗灾能力较差,属于高风险行业,因此在政府适当财政支持的前提下引入农业保险是有效降低农业经营风险的合理手段,通过政府救助、贷款贴息、完善建设农业市场信息平台等措施,有效完善农业生产保障机制,同时也能够进一步促进金融机构对于两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积极性。
最后,金融机构普惠金融进乡村活动持续开展能够进一步提升农民的金融意识,填补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真空”,在实践中宣传和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切实有效的为村民提供合理适当的金融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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