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黄佶文章汇总讨论群”和一位年轻人做了一场辩论。辩论中产生一个感悟:
要证明一个人(包括我自己)的观点错了,很困难;
要让他认识到自己错了,更困难;
要让他承认自己错了,难于上青天。
所以,民主是人类解决争端的唯一有效办法(虽然不是最好的办法)。
否则人类每天都在争论,永远争论不完。
所以,为了效率,只能投票解决争议。
当然,这需要人类承担多数人可能错了的风险。
但是承担这个风险,总比永远不做决定强。
西方人搞出来的“罗伯特议事规则”,要求发言者对着主持人发言,而不是对着不同意见者发言。
这是因为,发言者的目的不应该是说服对方(因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是影响在场的其他与会者。
当然,学术问题无法也不必用投票的方式解决,所以学者的良心和道德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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