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amatig
16953 225

再论劳动价值论,谢Xuguw邀 [推广有奖]

201
iamatig 发表于 2016-5-23 11:36:50
好可恶啊,要审核的贴子上哪找呢?

202
iamatig 发表于 2016-5-23 11:37:2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5-23 11:36
你连马克思关于合乎社会需要量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都没有见到过,你怎么能说“他提供的计算方法却是一股 ...
我上面有推断,你对照着指出错误就行了。能吗?

203
iamatig 发表于 2016-5-23 11:40:0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5-23 11:36
你连马克思关于合乎社会需要量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都没有见到过,你怎么能说“他提供的计算方法却是一股 ...
196楼就是我的推断,你去找错看看。千万别再和我说先去看XXX了,那样大家就别讨论了,都先去看完、背熟、甚至要无条件赞同所有的书本中的观念,再出来说话,呵
讨论就是我把我所知的,你把你所知的,摆出来,互长见识,而不是出来一句,你不懂,去看XXX吧

20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5-23 11:40:30
iamatig 发表于 2016-5-23 11:17
宇宙大爆炸很有用,你不知道它,就别提了,我也不想过多解释,比如探讨起源没有用吗?这是研究原理,用处 ...
马克思哪里说过他“的方法是能精准无误地计算出劳动该得到的价格”?你能给出原话和出处吗?如果不能,那么你批判的就不是马克思的观点,而是你自己的观点。

205
iamatig 发表于 2016-5-23 11:42:56
wzwswswz 发表于 2016-5-23 11:36
你连马克思关于合乎社会需要量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都没有见到过,你怎么能说“他提供的计算方法却是一股 ...
所谓社会平均劳动熟悉程度和劳动强度,是建立在什么数据基础上的呢?是从所有产品得出来的吗?还是只从最终会销售出去的产品总量得出来的?

206
iamatig 发表于 2016-5-23 11:47:02
wzwswswz 发表于 2016-5-23 11:40
马克思哪里说过他“的方法是能精准无误地计算出劳动该得到的价格”?你能给出原话和出处吗?如果不能,那 ...
呵呵,那你的意思是,他说过自己是估算喽?并不能真实准确反应商品价值喽?或者说你也认为他是估算值喽?

207
wzwswswz 发表于 2016-5-23 12:32:22
iamatig 发表于 2016-5-23 11:40
196楼就是我的推断,你去找错看看。千万别再和我说先去看XXX了,那样大家就别讨论了,都先去看完、背熟、 ...
我也举一个例子,模仿一下你的推断,你看看是否合理。
力学中的惯性定律告诉我们,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或所受合外力作用为0的情况下,会保持其原有的静止状态(运动速度为0)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这个结论当然不是估算出来的,但也一定不是精确计算出来的,因为要精确计算,就必须使被计算的物体不受任何外力的作用,或使其所受的合外力作用等于0,但在现实中根本就无法做到这一点。
因此,你是否就可以说物理世界中的惯性根本不存在?是否就可以说惯性定律根本就没有指导作用?

208
iamatig 发表于 2016-5-23 12:36:10
wzwswswz 发表于 2016-5-23 12:32
我也举一个例子,模仿一下你的推断,你看看是否合理。
力学中的惯性定律告诉我们,物体在不受外力作用或 ...
哈哈,完全没有类比性。因为你劳动价值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是有偷换概念!

我刚写一文:
马克思实际上玩的是移花接木:签的是固定工资,最后却闹着说是入股分红,不给就抢。
来看看马克思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原话概念:“在现有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P52)

所谓社会平均劳动熟悉程度和劳动强度,是建立在什么数据基础上的呢?
是由社会所有产品得出来的吗?还是只由前者中最终销售成功的产品?
【总量】=【产品A】(最终销售出去,即对顾客有效产品)+【产品B】(最终没销售出去,即对顾客无效产品,但对老板有效产品,它们可能卖废品回炉重造)

1、如果是指总量,那用上述概念所推导公式计算出来的,必然包括对顾客有效劳动量和对顾客无效劳动量,那相应的工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应是:工人报酬=在产品成本基础上计算对老板有效劳动量部分。实际就是【固定工资制】。
2、如果是指产品A,而用上述概念所推导公式计算出来的,依然包括对顾客有效劳动量和对顾客无效劳动量,那相应的工人报酬的计算方法 ,应是:工人报酬=在最终售价基础上计算对顾客有效劳动量部分。实际就是【入股分红制】。

而马克思的剥削论,却是把二者巧妙混淆的,他用的计算公式是:
工人报酬=在【售价】基础上计算【对老板有效劳动量】部分。实际就是签的固定工资,最后却闹的入股分红。

其实哪种方式都没关系,趋势也是入股分红制,但问题是:
1、你得经过双方同意才可采用
2、按“【售价】基础上计算【对老板有效劳动量】”这个公式来计算,是绝对错误的。自然,由此算出来的剩余价值也是错误的。

依据错误公式算出错误值,自然就冤枉给你报酬的人了,误伤好人,结果是严重得令人发指的。

209
wzwswswz 发表于 2016-5-23 12:55:42
iamatig 发表于 2016-5-23 12:36
哈哈,完全没有类比性。因为你劳动价值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是有偷换概念!

我刚写一文:
你不承认它们具有类比性也改变不了客观事实,因为科学研究除了精确计算以外还可以进行逻辑推论,而没有了逻辑推论,科学也就不存在了。

至于我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是不是偷换概念,完全可以用马克思的论述来对照。
在你所引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中,你忽视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那就是“使用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次强调过这是“社会的使用价值”,是“对别人有用”的使用价值。
而在第三卷中,马克思更进一步指出:“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但这不过是已经在单个商品上表现出来的同一规律,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交换价值的前提,从而也是它的价值的前提。……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资本论》第三卷,下,716-717页)
也就是说,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是相对于社会需要量来说的必要劳动时间。而你所理解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完全是对马克思的片面理解。

210
iamatig 发表于 2016-5-23 13:40:1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5-23 12:55
你不承认它们具有类比性也改变不了客观事实,因为科学研究除了精确计算以外还可以进行逻辑推论,而没有了 ...
对哪个人有用?对老板有用,按老板意思保质保量生产出来了,
还是对顾客有用,满足了顾客需要?


我请你“立刻、马上、当下”,“明白、无误、直接”地告诉我,我等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2-3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