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是否低于25%作为参考比例。也就是说,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那么如何认定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这样不是不能算出是不是低于25%了吗?那还怎么认定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