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6-5-23 16:07
反驳不了就虚心接受,别讲怪话。买甲商品,就是要获得甲,就是要取得对甲的所有权,你扯什么取得甲的鬼, ...
我再问你,在这里你的分配权呢?交换价值到底是所有权还没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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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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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的梦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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