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6-10-2 22:19 
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这已经是铁的事实,你无法推翻。现在就剩下,工人是否自愿的问题。你的证明是,工 ...
偷换概念!“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不等于不是资本家的原因。你只要承认有资本家的原因,就已经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再借口什么“强迫不强迫”毫无意义。
问题的实质是,对历史下结论,必须要有基本的历史事实为依据。你虽然提出了“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的观点,但却拿不出一点历史事实作为根据;而我拿出的历史事实却足以证明你所谓的“工人的自觉自愿”仅仅只是形式上的东西,是在劳动时间实际由资本家决定的前提下只能在“或者把劳动时间延长一些,或者流落街头”之间的“自由选择”,而根本不是在“或者延长劳动时间,或者缩短劳动时间”之间的选择。如果工人真正地可以在“或者延长劳动时间,或者缩短劳动时间”之间进行选择,那么绝大多数工人都会选择后者。
就像选举时,不让选举人决定候选人的条件、从而无法决定候选人的情况一样,选举人只能在“或者选举自己不满意的候选人,或者弃权”中做出选择,你能说这样的选举就是选举人真正的自觉自愿的自主行为吗?
我所举出的历史事实已经完全证明了你的上述观点都是对历史的歪曲,都是你编造的谎言。而你却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胡搅蛮缠,只能证明你的目的就是要歪曲事实,颠倒黑白。
马克思关于价值来源于劳动的观点是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中进行比较系统的阐述的。在整个第一篇中,所有的生活资料都是作为产品,即作为生产的结果而出现,却从来没有作为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条件出现,更没有作为转化为劳动量的条件出现。也就是说,马克思根本就没有把价值归结为商品生产者所需要生活资料,因此,你所谓的“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完全是你自己所杜撰的结论,与马克思的价值论毫无关系,也完全不符合商品交换的客观事实。
在第二篇中,在分析到劳动力价值时,马克思才分析到了维持劳动力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但生活资料直接转化成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马克思明确讲过,如果一个工人无法找到工作,那么他的劳动力就无法转化为劳动。也就是说,劳动力与劳动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东西,虽然劳动所消耗的能量必须以生活资料转化为劳动力时储存在劳动者身上的能量为基础,但劳动量的多少,却不能完全归结为这种能量。
因为,第一,劳动过程是一个脑力与体力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一般来讲,劳动所需要的脑力越多,劳动量也就越大,而脑力所耗费的能量比体力所耗费的能量又要小得多。所以,并不是能量耗费越多,劳动量就越大的。再进一步,也不是生活资料消费得越多,劳动量就越大的。因此,你所谓的“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价交换”不仅不符合马克思关于劳动与劳动力的分析,也是完全违背商品交换客观事实的。
第二,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或者说耗费的过程。但凡有一点生物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劳动力的耗费并不只是一个物理过程,而首先是一个生物化学过程,这个过程不仅要依赖于储存在劳动者身上的能量,而且也要依赖于人与外界的物质交换,比如呼吸,劳动强度越大,所需要呼吸的空气就越多。从这个角度来看,把劳动量的大小仅仅归结为所消费的生活资料的多少,认为“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量交换”的观点也完全是科盲的表现。
因此,马克思的“必要价值”完全是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概念,虽然它是以自然科学规律为前提的,但又绝不仅仅归结为自然科学规律。它只是表明,生活资料对于维持劳动力的必要性:没有必要的生活资料,劳动力就无法得到维持,也就不可能有劳动的发生。仅此而已,而绝无“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量交换和等价交换”的意思。并且,只要生活资料对于维持劳动力的必要性能够成立,剩余价值就可以发生。
因此,你所谓的“在马氏假定条件下,生活资料的耗费量与劳动力支出形成的劳动量是等量关系不仅适用于质能守恒的科学原理,也是马氏剩余价值论成立的前提条件,构成‘必要价值’,从而推导出‘剩余价值’。”完全是你对马克思的歪曲,也是你智力低下的表现。
至于“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的观点,其所体现的智力水平,比之“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价交换”的观点更为低下。
设每个工人维持一天的生存共需要A量的生活资料,100个工人就需要100A的生活资料。假设在当时的劳动生产率条件下,生产100A的生活资料的直接生产过程需要耗费100单位的生产资料和200小时的劳动时间,而100单位的生产资料也需要200小时的劳动时间才能生产出来。也就是说,100A的生活资料总共需要的劳动量是400小时。若每个工人每天劳动4小时,每天的总劳动时间就是400小时,就足以生产出100A的生活资料。现在的情况是,每个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是8小时,生产出的是200A的生活资料。
按照你的“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的观点,那么这200A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就是由工人耗费的100A的生活资料量决定的,这岂不是说200A的生活资料与100A的生活资料是等量的、是等价的吗?
不仅如此,如果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被延长到了12小时,100个工人每天的总劳动量就是1200小时,生产出的就是300A的生活资料。那么请问,如果“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那么无论200A的生活资料还是300A的生活资料,他们的价值都是由100A的生活资料决定的,难道耗费200小时劳动量的200A生活资料与耗费300小时劳动量的300A生活资料也是等量、等价的吗?
同理,按照你的“生活资料与劳动量的交换是等量、等价交换”的观点,请问:能够与100A的生活资料实现等量、等价交换的到底是100小时的劳动量,还是200小时的劳动量,还是300小时的劳动量?
因此,你智力低下的根本表现就是把劳动者消费的生活资料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混为一谈,劳动者维持生存总要消费一定量的生活资料,但在这前提下,他的提供的劳动量却是可以有多有少的。同一个生活资料量怎么可能与各不相同的每一个劳动量都是等量的呢?智力的低下简直无以复加嘛。
“物理性变量存在两物之间‘小于、等于或大于’的关系?”你这表达的是物理性变量也遵守能量守恒吗?你的智力竟然低到了这样的程度,连守恒到底是小于、还是等于、还是大于的关系也搞不清了?
“物理性变量,不是等量转化”(见116楼),你自己说的这句话现在就不承认了?你眼珠不瞎,你自己码出来的这几个字就看不见了?记忆力如此之差,正是你智力低下重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