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孟子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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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是如何变戏法把他自己说的W=C+V变成W=C+V+M的 [推广有奖]

131
he_zr 发表于 2016-9-29 23:33:3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29 21:27
你再嘴硬也无法改变我所举出的历史事实,这些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你的那些观点完全是在歪曲历史,编造谎言。 ...
你拿不出证据,这就已经戳穿了你说的东西是谎言,你那些谎言叫哪门子“历史事实”呀?除了时间、地点和人物真实外,对原因和要批判的对象都是胡编乱造。

工人的生活资料、劳动力、劳动量,这三者是等量转化,无论他们发生在什么阶段都可以用一个量来划等号,所以资本家交换得到的东西实质没有区别。而对于劳动力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马氏是特指与生产资料结合的产物,而本人所言的劳动仅仅是劳动力一个要素转化的产物,因此他所言的劳动形成的劳动量跟本人所言的劳动力等量转化的劳动量完全是不同的内涵。为此,你无视两者的内涵不同,仅仅看字面就望文生义,然后就来来去去的在嚷嚷什么“既然那么”,把自己分辨能力的低下委过于别人的什么“偏见”,我看更像你眼瞎。

132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30 08:33:10
he_zr 发表于 2016-9-29 23:33
你拿不出证据,这就已经戳穿了你说的东西是谎言,你那些谎言叫哪门子“历史事实”呀?除了时间、地点和人 ...
我举出的哪个事实是胡编乱造的?英国工厂视察员的报告吗?美国历史学家的著作吗?网络百科的词条吗?请你具体指出来,哪一点是湖边乱造的?指不出来就证明你在否认客观事实。
相反,你说的“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工人劳动多长时间是建立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自主行为,跟资本家有什么关系呢?”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而已,怎么把责任推给资本家呢?”又有哪一个能够拿出历史事实来?拿不出历史事实,你再干嚎一百遍、一万遍也不会变成历史真相,反而只能证明你从根本上就是一个歪曲历史、颠倒黑白之人。

按照你的解释,“生活资料、劳动力、劳动量,这三者是等量转化,无论他们发生在什么阶段都可以用一个量来划等号”仅仅适用于资本家与工人之间,而不适用于所有的生活资料与劳动力、劳动量之间?也就是说,你的“生活资料、劳动力、劳动量,这三者是等量转化,无论他们发生在什么阶段都可以用一个量来划等号”完全是你为资本家和工人量身定做的,仅仅是你为了证明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是等价交换的而发明的?包括其中“劳动量”的概念也是如此?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因为在逻辑上,“半天劳动量生产的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是等价交换”与“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是等价交换”的关系是,你如果不能证明前者是普遍成立的,你用前者来证明后者也就不成立。而你,在根本无法证明前者普遍成立的前提下,却要用它来证明后者,完全是违反逻辑的。并且,在我证明了前者不成立的情况下,你依然坚持要用前者来证明后者。这就充分地表明了,你的目的就是要证明“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是等价交换”,为了实现这一点,你不仅需要歪曲历史事实,而且也必须颠倒思维的逻辑。这些都充分证明,你根本不是在搞学术研究。

133
he_zr 发表于 2016-9-30 10:00:3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30 08:33
我举出的哪个事实是胡编乱造的?英国工厂视察员的报告吗?美国历史学家的著作吗?网络百科的词条吗?请你 ...
你胡编乱造在哪里,147楼写得清清楚楚,智力低下理解不了,那就不能怪你。

物质等量转化来自于物质质能守恒的科学原理,科学原理已经证明的东西何以不普遍成立?相反,你那啰里吧唧的什么“消费者消费者”的,妄图用交换关系来掩盖生产关系,混淆两种关系的区别,这才是典型的行为不端。你以这种不端行为来搞学术,我看学术不知被你糟蹋得什么样。

交换在总量上不新增任何东西,如果交换不是通过生产取得大于投入的功效,以“增殖”为目的的交换永远不会发生,这就充分解释了为什么劳资之间才进行交换,才存在两个不同的事实过程,而为什么消费者与他人之间是出于纯粹的消费目的,没有生产,所以才仅仅是交换一个过程。

你用一个事实过程来类推两个不同的事实过程,这是哪门子“充分证明”呀?我看是充分证明了你的智力低下,没有第二种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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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6-9-30 10:43:18
he_zr 发表于 2016-9-30 10:00
你胡编乱造在哪里,147楼写得清清楚楚,智力低下理解不了,那就不能怪你。

物质等量转化来自于物质质能 ...
你谎言重复一万遍就变成真理了?你拿不出历史事实来,你干嚎一万遍,你说的那些东西永远都只是你编造的谎言,永远都无法变成历史真相,只能证明你从骨子里就是一个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之人!

能量守恒不等于等价交换!你看看经济学历史上,有哪个价值学派把价值定义为能量的?不是说历史上没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而是因为这种观点智商太低,根本无法在现实中得到验证,所以没有一个价值学派会采用如此低智商的观点。

按照你的观点,科学证明了能量守恒是普遍适用的,因而就能够普遍适用于一切与生活资料相交换的场合,那么你为什么又要强调什么劳动力的出售与使用是两个不同的过程呢?这不就是承认除了这个场合以外,其他的与生活资料相交换的场合就不适用能量守恒吗?这不就是承认能量守恒不是普遍适用的吗?难道“消费者与他人之间是出于纯粹的消费目的,没有生产”,“仅仅是交换一个过程”,所以能量就不守恒了吗?交换就不等价了吗?你怎么梅班一次石头就要砸自己一次脚呢?

如果“半天劳动量生产的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是等价交换”,那么一切生活资料的所有者都可以要求要交换生活资料的人为其提供一天的劳动量,即把交换分解为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签订交换协议,第二个过程让后者用一天的劳动量为其生产两天的生活资料,同时向后者提供一天的生活资料。这就是逻辑的必然结果。
而在现实中,这种逻辑的必然结果根本就没有发生,这就证明,导致这一逻辑必然结果的前提是不成立的,即“半天劳动量生产的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是等价交换”在逻辑上是根本不成立的。你再胡扯什么两个过程、三个过程,哪怕几百个过程,它在逻辑上依然是不成立的。而这种胡扯只能证明你逻辑能力的低下,证明你简直弱爆了!

135
he_zr 发表于 2016-9-30 12:24:47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30 10:43
你谎言重复一万遍就变成真理了?你拿不出历史事实来,你干嚎一万遍,你说的那些东西永远都只是你编造的谎 ...
戳穿你的谎言在哪里,147楼已经标明了,看不懂就继续看。

质能守恒表示两种交换物在量上相等,生活资料向劳动力,再向劳动能等量转化,把劳动或劳动能定义为价值,两交换物达成的劳动量相等也就是两物的价值量相等,价值量相等还不是等价交换,还不是经济学意义,还有什么东西是经济学意义的等价交换呢?你智力低下就公开承认,找什么学派,什么“历史没有”作借口来掩盖。

质能守恒说的是化学性变量,等量转化适用于一切化学性转化的场合,既然同一量纲的等量是等价的判断基础,那么这个等量是转化而来的,还是交换而来的,已经没有任何区别。你现在是承认后者而否认前者,实属枉顾事实。再说,生活资料向劳动力在向劳动能等量转化,用物质的质能单位衡量也好,用货币或价值单位衡量也罢,都不存在什么不等价的问题,否则马氏剩余价值论假定的前提就首先被质疑。

你现在又开始用耗费与功效的生产关系来质疑质能守恒定律,实际在混淆物理性变量和化学性变量的区别。当然,对你这位科盲来说,智力又低下,要你更进一步的理解到这一点,估计很困难,多说对你也是对牛弹琴。

136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30 13:43:31
he_zr 发表于 2016-9-30 12:24
戳穿你的谎言在哪里,147楼已经标明了,看不懂就继续看。

质能守恒表示两种交换物在量上相等,生活资料 ...
我早就看出来了,147楼是你编造的谎言,你拿不出历史事实来,谁看它都是谎言,看一百遍、一万遍也是你编造的谎言。

一天的生活资料有两个劳动量,一个是生产它所需要的劳动量——半天的劳动量,另一个是它转化为劳动力后所能提供的劳动量——一天的劳动量。经济学所讲的价值量就是生产它所需要的劳动量,因为有许多商品(比如发电机,比如润滑油,等等)根本无法转化为劳动力,也就无法通过它们的消费来提供劳动量。如果商品的价值就是商品转化为劳动力后所能提供的劳动量,那么世界上有许多商品都是没有价值的。同时,按照你的等价交换就是能量守恒的观点,那么一天的生活资料除了交换一天的劳动量以外,其他的交换都只能是不等价的,是不是?如果不是,那么请你回答,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什么相交换也是能量守恒的等价交换?回答不出来,就直接承认你自己智力低下。

“质能守恒说的是化学性变量”,拜托,你不要反复显摆你的低下的智力好不好?网上好好查一查,物理机械运动能量也是守恒的,核物理变化中,质能也是守恒的,你却把守恒仅仅说成是化学性变量。你的智商也太低了吧!

再说一遍,自然科学中的能量守恒不等于经济学中的价值相等。一个脑力劳动者,劳动一天所消耗的能量比一个重体力劳动者小得多,但他所创造的价值却可以比后者大得多。按照你的观点却是,他所创造的价值一定比后者小得多。这不是智力低下又是什么?

137
he_zr 发表于 2016-9-30 18:51:56
wzwswswz 发表于 2016-9-30 13:43
我早就看出来了,147楼是你编造的谎言,你拿不出历史事实来,谁看它都是谎言,看一百遍、一万遍也是你编造 ...
147楼指出你找不出资本家的原因,而把不是资本家的原因推给资本家,哪里“编造”了?哪里冤枉你了?

转了好几天,你终于来到了讨论一些有趣的现象。你首先无法否认,生活资料向劳动力再向劳动能转化是等量关系,如果生活资料是交换来的,并依次转化,那么交换后再转化也同样是等量关系。可见,这种等量关系中存不存在商品交换根本不是问题,因此,你那消费者来消费者去的说辞纯属无事生非的无理取闹。

按马氏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等于生产该商品的劳动力耗费或劳动,劳动量多少,价值量就多少。那么劳动力耗费怎么来的呢?无疑是由生活资料转化而来的,因此,劳动量或价值量的衡量决定于和出自于生活资料的耗费量。

你所谓一天生活资料有两个劳动量,并提到两个来源,一是人们生产它所要耗费的,一是它能转化出来的。很明显,一天生活资料的量与人们生产它耗费多少生活资料的量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生产它可以耗费小于等于或大于它的量,对衡量它的量丝毫没有影响。在这里,一天生活资料就是产品了,它与生产耗费建立的已经是生产关系,也是功效与耗费的关系,生产耗费半天取得一天的产品。足见,一天生活资料自身的量,跟它因生产所包含的量,不是相同的概念。

有的商品因使用价值不同,所包含劳动力耗费价值相同等价交换时看不出什么问题,偏偏不巧的是,以生活资料为内容的商品所包含的劳动力耗费价值,在劳动量衡量上就出现有趣的现象。比如,某人耗费1000斤粮食,生产出2000斤粮食的产品。那么这2000斤粮食产品在交换时,其劳动量或价值量是用生产它耗费的量衡量呢,还是根据产品自身可以转化的量来衡量?如果耗费量是一个量,那么这里的产品就明显的可以等比例产生两倍于耗费量。那么这产品的价值量是多少?就像你说的,根据劳动价值论的“经济学”解释,这2000斤的产品就是1000斤的劳动量,是用生产它的劳动力耗费衡量的,所以2000斤价值1000斤,因此2000等于1000。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如果你去对一个农民说,你这2000斤的粮食就值1000斤,你看这位农民怎么回应你,会不会给你一个耳光?

请你搞清楚的是,质能守恒指的是化学性变化和变量,不等于物理学中不存在化学性变化和变量的东西,如果你发现核变化打破了质能守恒定律,那么你可以去申报诺奖了。至此,你也别在这里搞什么“科普”,你还是先解决你望文生义的毛病,尽快提高自己的智力水平。此外,你质疑马氏关于生活资料与再生劳动力之间的等量转化关系,请你大胆的去批驳,不必朝我来。

13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1 21:14:56
he_zr 发表于 2016-9-30 18:51
147楼指出你找不出资本家的原因,而把不是资本家的原因推给资本家,哪里“编造”了?哪里冤枉你了?

转 ...
你的智力实在太低下!
我在前面已经举出了历史事实,证明绝大多数工人是“自觉自愿”希望缩短劳动时间的,如果你的“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的观点能够成立,那么资本家是一定不会去拗着大多数工人缩短劳动时间的要求的,是一定会去满足他们的愿望的。因此,对于这些工人,根本就不会面临“或者把劳动时间延长一些,或者流落街头”的选择了,也根本不需要去争取将劳动时间缩短为12小时、10小时、8小时而斗争几十年了。
因此,只要稍微有一点正常的智力水平,从我所给的历史事实中就绝对可以看出你的“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的观点绝对是对历史的歪曲,是你编造的谎言。
而你,说劳动时间不能被缩短的原因不在资本家,却又拿不出任何历史事实证据来,除了引起空气的振动以外毫无任何意义。所以,以你低下的智力水平,也就只能够歪曲历史,编造谎言了。真可怜!

我从来没有否认过生活资料通过劳动力转化为劳动量也要以能量守恒为基础,但这仅仅意味着没有一定的生活资料就不可能产生劳动量,而绝不意味着劳动量就只能归结为能量,更不意味着劳动量与生活资料是等量的。因为劳动量就是劳动力耗费的多少,而劳动力不仅仅是人的体力,而且还包括人的脑力。劳动越复杂,脑力耗费的比重就越大,劳动量也就越大。但相对于体力的耗费来说,脑力所耗费能量是更少的。这就是说劳动量的多少与能量耗费的多少根本不是成正比的,因此,说劳动量与生活资料是等量的完全是无稽之谈,把它说成是马克思的观点更是对马克思的歪曲,也是智力低下的表现。

我说一天的生活资料有两个劳动量不假,但说一天生活资料的量与人们生产它耗费多少生活资料的量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则完全是你杜撰出来、强加于我的观点。你难道辩不过我竟然还要采用这种编造我的观点然后加以批判的下作手法吗?

你举的粮食的例子竟然把耗费的生活资料量与劳动量混为一谈,再次证明了你的智力的低下。某人如果消费了1000斤粮食,但他根本不去劳动,那么这些粮食(生活资料)就根本没有产生任何劳动量,他就根本生产不出任何粮食。如果他去进行生产粮食的劳动,那么能够生产出多少粮食则要取决于当时的劳动生产率。
假设在当时的劳动生产率下,每生产1斤粮食平均需要1小时劳动,那么生产2000斤粮食就需要耗费2000小时的劳动。因此,如果此人生产出了2000斤粮食,那么这2000斤粮食的价值量就是2000小时的劳动量,而他消费的1000斤粮食的价值量就是1000小时的劳动量。何来2000斤粮食价值1000斤?
所以,那种“你这2000斤的粮食就值1000斤”的问题只有像你这种智力的人才能想得出来,才能问得出来,才会被农民打耳光。

而按照你的“半天劳动量生产的一天的生活资料与一天的劳动量是等价交换”的观点,这就意味着1000小时生产的1000斤粮食竟然与能够生产出2000斤粮食的劳动量是等价的。如果你要求需要粮食的人按照这个比例来交换粮食,那么一定会被人指出精神不正常的。

就你那点智力水平,还要向别人解释质能守恒,真是太不自量力了。
在物理机械运动中,即便没有任何化学性变化和变量,能量也是守恒的。听说过势能与动能的转化与守恒吗?这可是初中物理学的内容啊,它与化学性变量有几毛钱关系?难道没有化学性变量势能与动能就不守恒了?真给你们初中物理老师丢脸。
至于核物理的变化,我讲得很清楚,“核物理变化中,质能也是守恒的”,而按照你的质能守衡只存在于化学性变化中的观点,在核变化中质能根本就是不守恒的。因此,按照你的建议,你完全“可以去申报诺奖了”,当然,只能是申报“低智诺奖”。

139
he_zr 发表于 2016-10-2 22:19:53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1 21:14
你的智力实在太低下!
我在前面已经举出了历史事实,证明绝大多数工人是“自觉自愿”希望缩短劳动时间的 ...
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这已经是铁的事实,你无法推翻。现在就剩下,工人是否自愿的问题。你的证明是,工人现实中长时间劳动,也向有关方面表示不自愿,所以工人就不存在自愿,所以工人长时间劳动不自愿。应该说,这部分是事实,也没有谁否认,但这只是工人与劳动之间的关系自不自愿,并不涉及资本家。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关系却不存在什么“不自愿”,不自愿何以劳资双方能够订立自愿的合同,建立自愿的协议关系?这实际上也是两种不同的关系,两个不同的事实过程,你现在试图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法,用前者来证明后者。这种手法岂有不荒诞之理?其实,你这种移花接木的手法和心理跟生活中的碰瓷行为差不多,不分肇事者和救助者,反正逮到谁就指认谁,其荒谬的逻辑是,你不肇事,你为什么不逃跑,而会来搀我救我?瞧瞧,你就这一德性。

严格按照物质的量衡量,生活资料当然存在一些无关的耗费,而不仅仅是用于劳动力转化,但这不影响马氏的假定,那种无关的耗费马氏忽略不计。如果你放言“劳动量与生活资料是等量的完全是无稽之谈”,我不置可否,也许你对,也许马氏没错。但你说这是歪曲马氏,那么就请你找出马氏的证据来,而不是标签一贴就完事。我的证据是,在马氏假定条件下,生活资料的耗费量与劳动力支出形成的劳动量是等量关系不仅适用于质能守恒的科学原理,也是马氏剩余价值论成立的前提条件,构成“必要价值”,从而推导出“剩余价值”。你否定了马氏剩余价值论的这个假定前提,无疑你已经否定了马氏的剩余价值论。你看不到这层逻辑关系,该说你智力高呢,还是智力低?答案已十分清楚,无需回答了吧。

既然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其衡量单位用时间还是用斤,或是什么别的单位衡量,差别在哪里?难道劳动量不用斤,改用时间衡量,劳动量就会不同了吗?因此,你改用时间单位衡量根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现在问题不在生产耗费多少,劳动量就多少,商品价值就多少,而是耗费一个量,产品转化又是一个不同的量,正如上复指出,2000斤的产品用耗费1000斤来生产,如果商品价值量是1000斤,可是产品本身可转化出2000斤,哪个是商品真正的价值量?如此简单的问题,去扯什么生产率不生产率,完全不得要领。

什么“按照你的质能守衡只存在于化学性变化中的观点”,难道前复没给你说过物理性变量存在两物之间“小于、等于或大于”的关系?你所谓的“只”从何而来?你是眼珠瞎了,还是理解能力低下?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140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0-3 16:00:46
he_zr 发表于 2016-10-2 22:19
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这已经是铁的事实,你无法推翻。现在就剩下,工人是否自愿的问题。你的证明是,工 ...
偷换概念!“不是资本家强迫的原因”不等于不是资本家的原因。你只要承认有资本家的原因,就已经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再借口什么“强迫不强迫”毫无意义。
问题的实质是,对历史下结论,必须要有基本的历史事实为依据。你虽然提出了“工人劳动的时间长短对资本家没有任何实质区别”,延长劳动时间“只说明资本家拗不过工人提出延时的违规要求,没有坚持原则”的观点,但却拿不出一点历史事实作为根据;而我拿出的历史事实却足以证明你所谓的“工人的自觉自愿”仅仅只是形式上的东西,是在劳动时间实际由资本家决定的前提下只能在“或者把劳动时间延长一些,或者流落街头”之间的“自由选择”,而根本不是在“或者延长劳动时间,或者缩短劳动时间”之间的选择。如果工人真正地可以在“或者延长劳动时间,或者缩短劳动时间”之间进行选择,那么绝大多数工人都会选择后者。
就像选举时,不让选举人决定候选人的条件、从而无法决定候选人的情况一样,选举人只能在“或者选举自己不满意的候选人,或者弃权”中做出选择,你能说这样的选举就是选举人真正的自觉自愿的自主行为吗?
我所举出的历史事实已经完全证明了你的上述观点都是对历史的歪曲,都是你编造的谎言。而你却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胡搅蛮缠,只能证明你的目的就是要歪曲事实,颠倒黑白。

马克思关于价值来源于劳动的观点是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中进行比较系统的阐述的。在整个第一篇中,所有的生活资料都是作为产品,即作为生产的结果而出现,却从来没有作为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条件出现,更没有作为转化为劳动量的条件出现。也就是说,马克思根本就没有把价值归结为商品生产者所需要生活资料,因此,你所谓的“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完全是你自己所杜撰的结论,与马克思的价值论毫无关系,也完全不符合商品交换的客观事实。
在第二篇中,在分析到劳动力价值时,马克思才分析到了维持劳动力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但生活资料直接转化成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马克思明确讲过,如果一个工人无法找到工作,那么他的劳动力就无法转化为劳动。也就是说,劳动力与劳动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东西,虽然劳动所消耗的能量必须以生活资料转化为劳动力时储存在劳动者身上的能量为基础,但劳动量的多少,却不能完全归结为这种能量。
因为,第一,劳动过程是一个脑力与体力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一般来讲,劳动所需要的脑力越多,劳动量也就越大,而脑力所耗费的能量比体力所耗费的能量又要小得多。所以,并不是能量耗费越多,劳动量就越大的。再进一步,也不是生活资料消费得越多,劳动量就越大的。因此,你所谓的“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价交换”不仅不符合马克思关于劳动与劳动力的分析,也是完全违背商品交换客观事实的。
第二,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或者说耗费的过程。但凡有一点生物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劳动力的耗费并不只是一个物理过程,而首先是一个生物化学过程,这个过程不仅要依赖于储存在劳动者身上的能量,而且也要依赖于人与外界的物质交换,比如呼吸,劳动强度越大,所需要呼吸的空气就越多。从这个角度来看,把劳动量的大小仅仅归结为所消费的生活资料的多少,认为“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量交换”的观点也完全是科盲的表现。
因此,马克思的“必要价值”完全是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的概念,虽然它是以自然科学规律为前提的,但又绝不仅仅归结为自然科学规律。它只是表明,生活资料对于维持劳动力的必要性:没有必要的生活资料,劳动力就无法得到维持,也就不可能有劳动的发生。仅此而已,而绝无“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量交换和等价交换”的意思。并且,只要生活资料对于维持劳动力的必要性能够成立,剩余价值就可以发生。
因此,你所谓的“在马氏假定条件下,生活资料的耗费量与劳动力支出形成的劳动量是等量关系不仅适用于质能守恒的科学原理,也是马氏剩余价值论成立的前提条件,构成‘必要价值’,从而推导出‘剩余价值’。”完全是你对马克思的歪曲,也是你智力低下的表现。

至于“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的观点,其所体现的智力水平,比之“生活资料与劳动量是等价交换”的观点更为低下。
设每个工人维持一天的生存共需要A量的生活资料,100个工人就需要100A的生活资料。假设在当时的劳动生产率条件下,生产100A的生活资料的直接生产过程需要耗费100单位的生产资料和200小时的劳动时间,而100单位的生产资料也需要200小时的劳动时间才能生产出来。也就是说,100A的生活资料总共需要的劳动量是400小时。若每个工人每天劳动4小时,每天的总劳动时间就是400小时,就足以生产出100A的生活资料。现在的情况是,每个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是8小时,生产出的是200A的生活资料。
按照你的“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的观点,那么这200A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就是由工人耗费的100A的生活资料量决定的,这岂不是说200A的生活资料与100A的生活资料是等量的、是等价的吗?
不仅如此,如果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被延长到了12小时,100个工人每天的总劳动量就是1200小时,生产出的就是300A的生活资料。那么请问,如果“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它耗费的生活资料的量决定”,那么无论200A的生活资料还是300A的生活资料,他们的价值都是由100A的生活资料决定的,难道耗费200小时劳动量的200A生活资料与耗费300小时劳动量的300A生活资料也是等量、等价的吗?
同理,按照你的“生活资料与劳动量的交换是等量、等价交换”的观点,请问:能够与100A的生活资料实现等量、等价交换的到底是100小时的劳动量,还是200小时的劳动量,还是300小时的劳动量?
因此,你智力低下的根本表现就是把劳动者消费的生活资料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混为一谈,劳动者维持生存总要消费一定量的生活资料,但在这前提下,他的提供的劳动量却是可以有多有少的。同一个生活资料量怎么可能与各不相同的每一个劳动量都是等量的呢?智力的低下简直无以复加嘛。

“物理性变量存在两物之间‘小于、等于或大于’的关系?”你这表达的是物理性变量也遵守能量守恒吗?你的智力竟然低到了这样的程度,连守恒到底是小于、还是等于、还是大于的关系也搞不清了?
“物理性变量,不是等量转化”(见116楼),你自己说的这句话现在就不承认了?你眼珠不瞎,你自己码出来的这几个字就看不见了?记忆力如此之差,正是你智力低下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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