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林汉扬在2009-5-28 9:47:00的发言:你说:“社会制度却可以通过改革不断的进化,以趋完美.”这个我完全赞同!但是,个人是社会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之中每个人都能够不断的进化,以趋向、接近完美的圣人这个过程之中时,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制度才可以通过改革不断的进化,以趋完美!这两者并没有矛盾。
个人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是不矛盾的,但是对于整个人类来说,建设一个促进整个社会进步的制度远比期望个人成为一个完美的人现实得多.
因为个体的差异实在太大,追求的价值观也不尽相同,但是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可以使不同价值观的人获得最大公约数.
人是社会性极强的群体,尤其是在信息化的今天,所以每个个体是不起决定性作用的,但是不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意味着认为个体就不需要完善,当全部个体都完善的时候,这个制度的出现也就是自然而然的.
不过现在的事实情况是个人和制度都落后了,我还是以环境保护为例,说实在的,不要看国家叫得这么响,其实下面都是在作假,不要说一些工厂不开机,就连一些城市污水处理厂都不开机,而国家的资金他们却是照拿的,排污费是照收的,污染还是污染,问题根本没有解决.
那么我们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想,我们的个人是不是有这个意识了,我觉得是有了,连60岁的农村老奶奶都知道环境污染了会得癌症,不应该污染环境,我认为大部分人是有这个觉悟的,但是就是存在个别人为了自己或者自己集团的利益来损害大部分人的利益.
这个时候我们再分析问题出在哪里,很显然是制度问题了,因为大部分人手中没有能够抗衡这一小搓人的资源,假如我们环保监察部门是由代表大部分人利益的,那么他们发现污染就不会是去敲竹杠,而是监督解决污染问题.假如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是大部分利益人指派的,他们就不能够把污水不处理直接外排,损害利益人的健康.
这就是权利的制约,我们现在就是缺少这种机制,我们如果无视这些问题,我们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会将之前的改革化为泡影.
所以我认为不能全部指望依靠个人的进步来解决这个社会的问题,而是要依靠表达全部个人价值观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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