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戎小捷
1164 1

[其它] 文明社会原理(连载:40、41)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粉丝

讲师

2%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245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3 点
热心指数
2 点
信用等级
2 点
经验
3758 点
帖子
371
精华
0
在线时间
11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6-5-1
最后登录
2025-1-1

楼主
戎小捷 发表于 2016-6-9 13:44:40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第八节  四大工具的对比及“丛林法则”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分别详细地讨论了文明社会中四个社会工具系统各自的情况,下面,我们再进一步把这四个工具系统排列起来,进行一下对比,从而对这四个工具有一个综合的、全面的了解。

先来看一下四大社会系统中各自不同的公律、定律、法则及基本规则:(略)

我们已经讨论过,上表中每个社会工具系统中的每两条定律之间、每两条法则之间,以至每对基本规则之间,都必须保持一种大致的均衡,整个系统才能正常有效地运转。但这种均衡的保持,在不同的社会系统中所采取的具体方式是不一样的。虽然大都是通过内部的斗争来实现的,但斗争的形式,爆发斗争的条件,也都有着巨大的区别。我们同样把它们列表如下:

行政系统

市场系统

理念系统

风俗系统

保持内部不同定律

间、不同法则间均衡的途径

主要通过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斗争。

其次通过不同系统间的斗争。

主要通过内部不同阶级之间的斗争。其次通过和外系统之间的斗争。

主要通过外系统之间的斗争。次要通过内部不同理论体系之间的斗争。

主要通过外系统之间的斗争。次要通过系统内部的斗争。

具体的斗争表现方式

一般来说,低等级的成员倾向于维护第二定律和第二法则;高等级的成员倾向维护第一定律和第一法则。

一般来说,非中介阶级倾向于维护第二定律和第二法则;而中介阶级倾向于维护第一定律和第一法则。

一般来说,每个理论体系的信奉者对本体系都倾向于应用第一定律和第一法则;对其它的理论体系都强调应用第二定律和第二法则。

一般来说,年青人倾向第二定律和第二法则,老年人倾向第一定律和第一法则。

斗争的激烈程度

一般较激烈

一般较激烈

一般非常激烈

一般不激烈

发生斗争的一般条件

在某一等级(尤其是低等级)成员的生存状况逐渐恶化的情况下。

在某一阶级(尤其是非中介阶级)的生活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的情况下。

斗争始终存在,但在外系统的参与下斗争迅速升级。

内部个人之间小矛盾始终存在,但在外系统发生冲突时,内部冲突趋于缓解。

最后,我们再从功能的角度对文明社会中的四大社会系统做一个宏观上的对比。这里所说的功能是指某个社会系统所最擅长的功能、最易实现的功能。例如理念系统从理论上来说也可以实际组织社会分工,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在文明社会有了一定规模之后,理念系统完全靠说服来实际组织社会分工成本过高,因此它往往是承担起预测指导功能,而不再去组织具体的社会分工。请看下表:

行政系统

市场系统

理念系统

风俗系统

主要的社会功能

组织社会分工协作(配置资源,分配产品)。

组织社会分工协作(配置资源,分配产品)。

对两大分工组织系统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对未来提出预测。

保持社会的基本稳定,保证社会的传承延续。

发挥功能的方式

显性、直接强制发挥作用。

隐性、间接诱导发挥作用。

显性、(通过组织系统)间接发挥作用。

隐性、直接发挥作用。

发挥作用的最佳时期

整个社会遇到重大社会危机、突发自然灾害、与外文明冲突时。

整个社会处于平稳状况,无重大危机情况。

整个社会处于爆发重大危机的前夜或初期。

整个社会处于危机的中后期或结束后。

功能的性格特征

趋于保守,倾向安全。

趋于创新,倾向发展。

趋于创新,倾向发展。

趋于保守,倾向安全。

功能正常发挥的条件。

系统内部两大定律,两大法则之间保持均衡。克服人的自利倾向。利用人的警戒心。

系统内部两大定律、两大法则之间保持均衡。利用人的自利倾向和好胜心。

外部两大分工组织系统之间保持均衡。利用人的标新立异倾向和好奇心。

和外部其它社会系统的均衡与否无关。利用人的从众、模仿倾向。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讨论过了文明社会的四个系统及与之相对应的四大规则系列。一般来说,人类文明社会中的一切行为准则、一切法律制度、一切道德规范、一切价值观念都可以由这四大规则系列引申、派生出来。但若要严格考察、仔细推敲的话,我们还不能完全地、斩钉截铁地这么说。因为,无论是原始人还是现代的文明人,毕竟,我们都是从动物界中走出来的,在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还残留着动物界的一些痕迹。为了对文明社会中人的行为有一个彻底的、全面的理解,下面,让我们再稍微粗线条地讨论一下动物界的情况。

    那么,在动物界中,它们所遵循的最高公律是什么呢?一句话,这个最高公律就是听从本能。也就是说,为了生存下去,一切都要听从自己的本能行事。在本能的驱使下,做什么都是可以的。在动物界中,是绝对不会出现违背本能而“舍生取义”之类现象的。进一步的,由这个“听从本能”的原则,又可以直接派生出两条基本的行为定律。第一条定律就是:“弱肉强食”。只要我比你强,我就吃掉你,这里没有任何的道德约束。与第一定律相对应,第二定律就是:“遇强逃避”。只要我比你弱,我就逃跑,这里不存在面子问题或“亮剑”的精神。那么,如果遇到了一个和自己不相上下的对手(不知道对方是比自己强还是比自己弱),又该怎么办呢?这也很好解决,只要把上述的两条定律结合起来考虑就行了,由此就可以派生出我们所熟知的“你不犯我,我不犯你”的基本规则。即,我不主动去惹你,你也不要没事来招惹我(从生物进化、自然选择的角度来看,遵守这条规则的、谨慎的动物要比不遵守这条规则的、冒失的动物生存机率要大50%)。这条基本规则有种种的表现形式,例如,在同类的、也就是力量基本相等的动物之间,如果有一个动物捕获到或发现了某个食物,已经开始吃了,这时另一个同类动物看见后,是不会过去抢的,因为这样就侵犯别人利益、违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规则了。同样,如果某个地盘被别人先发现、先占领了,后来的同类动物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再去抢的(由此也就产生了动物中的领地意识)。

    实际上,在动物中实行的这些定律、规则,不仅由原始社会的人们所直接继承,而且,它们还穿过了漫长的原始社会而影响到了文明社会、并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今天人们的行为。(例如,在原始社会及早期文明社会中司空见惯的、并被当时的人们视为天经地义的“奴隶制”,就源自于动物界中“弱肉强食”的定律。而在当代社会中,无论多么强大国家的游客,当他到别国旅行时,都会对自己的言行有所收敛,有理也要让当地人三分,就是因为动物界中领地法则的“遗传”。所不同的是,这些在动物界中起唯一决定性作用的公律、定律,在原始社会中下降为若干起很大作用的规则中的一种,而在文明社会中,更进一步减弱,最终变化为(在一般情况下)起较小作用的若干规则中的一种。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文明社会 社会分工 原始社会 理论体系 组织系统 连载 先来 行政

沙发
戎小捷 发表于 2016-6-10 15:46:59
原理(42)
答  问
    1、文明社会的风俗与原始社会的风俗相比,到底有哪些本质的不同呢?只是风俗的规则内容不同吗?
答:我们知道,在一个单一的原始社会中,人们在小时候,从父母及亲朋那里接受来的风俗习惯都是一样的,无差别的。也可以说在原始社会中,风俗习惯只有共性,而没有个性。或者说风俗习惯本身是绝对统一的,因此,其对人的心理的影响力也就相对较强。但在文明社会中,尤其在已经发展了一段时期的文明社会中,由于每个儿童的父母的职业分工不同,或者说他们所分别隶属的社会工具系统不同,因此,当他们分别向自己的子女传授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时,就不可避免地(自觉不自觉地)、或多或少更倾向于多传播一些自己所隶属的那个社会工具系统的基本行为规则。而我们已经知道,不同社会工具系统的基本行为规则是大相径庭的,因此,不同的儿童从各自父母那里所接受的风俗习惯就有了相当的差异,或者说有了极大的个性特征。假设这些儿童长大后上了学,而社会上又存在着许多由不同的社会系统所办的不同的学校,那么,由于不同的社会系统所办的学校难免在教学过程中更容易倾向于多传授一些本学校所属的那个社会系统的基本规则,因此,不同的儿童在不同的学校中所受到的价值观念方面的教育也就非常容易产生或大或小的差异性,从而使不同的儿童最终所形成的风俗习惯也就具有了差异性,或者说是个性。因此,我们说文明社会中的风俗习惯只有相对的统一性。正因为如此,其对人的心理的影响力也就相对原始社会要弱一些。
显而易见,假如在某一个文明社会中,有某个社会工具系统占有强势的地位(例如所直接隶属的人员最多、所兴办的学校也最多),那么,在整个社会的风俗习惯中,它也会相对容易占有较强势的地位。也就是说,在该文明社会的风俗习惯中,这个强势社会系统的基本规则,占有相对主导的地位。换句话说,在这个文明社会中,风俗习惯也就具有着相对较多的共性。而假如在一个文明社会中,三大社会工具系统基本势均力敌,那么在这个文明社会的整体风俗习惯中,三大系统的不同规则体系也会势均力敌。我们知道,风俗习惯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最终稳定系统,因此,我们从这里可以推出一个结论,即,在原始社会及有一个社会系统占据绝对强势地位的文明社会中,由于风俗习惯是基本统一的,其力量也就要相对强大,因此这样的社会不易产生重大的意见分歧及社会动荡。如中华文明(行政系统占强势)在其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就是如此(中华文明历史上的分裂及内战大多为行政系统自身的分裂或失灵所导致,而非由于风俗习惯的差异)。当代的朝鲜、古巴共和国等也是如此。反之,在三大社会系统的力量比较均衡的文明社会中,由于风俗习惯具有内在的、较大的相对非统一性,其力量也就相对较弱,因此整个社会在重大事情、重大问题上较易产生强烈的意见分歧。当代的美国就是如此,例如20世纪中期在是否取消种族隔离上,是否参加二战和是否继续进行越战的问题上,整个社会就因为意见分歧而几乎处于或实际上已经处于分裂的边缘。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说在均衡的文明社会中,不同的人由于风俗习惯上的差异性而容易产生分歧,是相对于原始社会及非均衡的文明社会而言的,也就是说,这种分歧只是相对的分歧。在一般的情况下,这种分歧虽容易导致社会动荡,但一般不会引发大规模的剧烈的暴力冲突或内战。换句话说,均衡文明社会中不同的人的风俗习惯之中还是有相当的共性的(例如有至少50%的共性,参见文明社会风俗规则的示意图,在每个人的风俗规则系列中,至少都有从原始社会承继下来的那一半“先到先得”的规则系列,即,这半个系列的规则在每个人那里都是相同的)。另外,尽管每个人所隶属的社会工具系统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只受其所隶属的工具系统规则的影响,而一点也不受其它工具系统的影响。而且实际上,在比较均衡的文明社会中,几乎不存在完完全全只隶属一个社会工具系统的人。一般来说,每个人都主要隶属一个社会系统,次要隶属另两个工具系统。或某个人在某一时期主要隶属某个社会系统,另外的时期又主要隶属另一个社会系统。所有这些,都会增强每个人风俗习惯中的共性,从而对整个文明社会的基本稳定提供了最起码的保障。
    2、人们常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那么,这个美德和书中所论述的各个社会系统的规则系列有何关系?
    答:严格说来,“爱幼”是动物界的规则,也可以说是动物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所获得的生存本能(不爱幼的动物,其后代生存率低)。人来自动物界,自然也就具有了爱幼的本能。而“尊老”显然不是动物的本能,它的来源是人类漫长的原始社会。我们知道原始社会的规则就是服从老者(长者),而“尊老”(孝)的首要因素就是“无违”(服从)。因此,实际上,“尊老爱幼”是一切人类文明社会的传统美德(风俗),因为所有的文明社会都来自于动物界和漫长的原始社会。那么,为什么人们会产生似乎只有中华民族才具有这种美德的误判呢?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拿“尊老”来说,其它的主要文明社会由于漫长的发展,这个风俗已经被文明社会三大系统的规则系列给冲淡了(三大系统是不讲究服从老者的)。而中华文明在漫长的发展中,这个风俗却没有被冲淡(中国的强势的行政系统只延伸到县一级,广大乡村还是由风俗来“统治”),甚至还在儒家理论体系的偶然影响下而有所加强(儒家是从“服从长者”推论出行政上的“服从君命”的)。再说,“爱幼”,在市场系统占强势的文明中,在市场规则的强烈影响下,“爱幼”与市场中的独立、自立、自主规则相结合,就出现了父母不无偿帮助已成年的子女的新风俗(同时也丝毫不干涉子女的人生之路),给我们的错觉就是父母不那么爱幼了。而在中国,“爱幼”的规则与行政系统中“要确保服从命令者安全”的法则相结合,就出现了在子女成年之后,父母仍继续自愿无偿地给子女以帮助的新风俗(当然这里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子女不能过于违背父母为他们安排好的人生之路),以致给人一种中华民族比别人更爱幼的错觉。总之,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所有的民族都是爱幼的,只是爱幼的方式不同而已。
    3、你说人的一切价值观的来源无外乎四大社会系统的规则以及生物界和自然界的法则、规律。那么,从这个观点出发,人的本性到底是善的,还是恶的,或者是中性的(白板)?
答:人性的善恶是古今中外许多思想家思考的问题。我倾向认为,是善是恶要看你从哪个层次来谈,或者说要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看。比如,在文明社会中,文明社会所独具的三大社会工具系统的规则系列在许多情况下都是和人的动物本能以及原始社会的规则系列相冲突相对立的。为了使进入文明社会的人遵守这些文明社会所新出现的法则、法规等,就必须对他们进行教育、训练,这时,人们往往就容易称他们从动物界和原始社会中带来的那些本性为需要克服的“恶”。或者,仅从文明社会中的人出生后需经受训练培养的角度来看,就容易认为人的本性是一张白纸、中性的。而如果像中国古代的某些思想家基于人的“爱幼”本能而推导出了一大堆文明社会中所需要的新规则的话,那么,人们又容易倾向于认为人性本“善”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7 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