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非法活动。
二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业务不规范的行为。
三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互联网企业进行合作的行为。
四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业务中的不规范行为。
五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规范和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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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陳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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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监局整治互金风险,五项整治重点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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