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LLL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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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尝试] 一酒楼经营河豚被罚款11万 食药监:能养不能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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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LLLt 发表于 2016-6-15 12:32:39 来自手机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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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毒素是自然界非蛋白质小分子天然毒素中毒性最强烈的神经毒素之一, 毒性比氰化钠强1250 倍,可致血管运动神经和呼吸神经中枢麻痹而引起死亡。图

广州日报6月15日消息,近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广州宏港酒楼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河豚 (巴鱼),遂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指出,《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关于经营河豚鱼导致食物中毒案件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明确指出,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属于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根据 《食品安全法》规定,违法经营河豚,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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