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全竞争市场 厂商达到长期均衡时 每个企业的生产量是25单位 P=125 市场的需求曲线是Q=2000-4P 长期均衡时厂商的数目是60 现有一问题是 若政府征收百分之十的销售税问该行业再次达到长期均衡时企业的数目 解答是 现P=125X1.1=137.5 新Q=1450 所以数目=1450/137.5=58 我自己是这么做的老师也是这样讲的 但是有一点想不明白 现在看来好像是所征税全部由消费者承担了但是理论上不应该是这百分之十的税由消费者与生产者共同承担的吗 这样看单个厂商的收益没有改变啊 请高手指点一下吧。。。。。。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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