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应对倾销及反倾销的措施
(一) 应对倾销
1. 建立行业协会,积聚反倾销力量。加强国内相同或相关产业的行业协会建设,使其能够用较集中的精力协调沟通与调查进口货物在我国市场状况,必要时,可以作为国内相同产业的代表对进口货物的倾销提出反倾销申请。虽然我国反倾销条例没有具体界定申请人资格标准,但若在行业协会的组织和沟通下,企业联合行动就会得到国内相关或相同产业的支持,使反倾销立案符合世贸组织的国际规则,使其程序能顺利进行,为赢得反倾销成功创造了主体条件。
2. 掌握动态,关注进口商品对我国相同产业的影响。行业协会应通过与我国海关定期联系,能较全面地或较系统地掌握相同或相关产品出口国的出口价格,及对我国的出口数量及状况进行准确性分析,考察其在我国市场的占有份额的变化。当进口商对我国相同或相关产品的产业造成的影响达到一定程度时,以便出击。
3. 发展友好关系,积累反倾销资料。行业协会还要与出口国的出口商保持一定联系,除与之建立业务交流外,可通过此行为掌握出口商的出口货物正常价格、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设备的能力及出口计划,以确定该进口产品对我国是否可以造成实质性威胁,以便为反倾销做好证据资料的准备。
4. 利用技术标准排斥倾销。行业协会要注重国内相同产业的技术活动的交流,不断提高国内相同产品的技术质量,通过行业协会组织不断提高国内相同或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经政府有关部门对该标准的确认,以成为进口产品的技术标准的障碍,减少进口量。
(二) 应对反倾销
我国从20 世纪70 年代末以来一直是许多国家反倾销的焦点。国内大部分企业对这种起诉不敢应对,造成我国出口企业丧失了在法律程序上进行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因此,我国企业的应对措施其根本一点就是应诉。为此,我国企业在针对我国反倾销应诉中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1. 聘请专家代理。反倾销应诉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诉讼活动,一般说来企业无法直接去应对,而且也不了解处理此问题的进口国的国家立法以及反倾销调查及裁决的程序。因此要想打赢这种官司必需聘请专家委托律师。在委托本国律师的基础上,还可通过本国律师事务所再委托进口国当地国家的律师。这种做法其优点是进口国的律师在熟悉其本国法及收集证据方面有我国律师无法比拟的优势。通过这种海内外军团联合作战,力争稳操胜券。
2. 要求立案机关出具调查证据。立案机关按世贸组织规则对反倾销进行调查,因此我方在熟悉掌握这些规则的基础上,必须对调查数据、调查方法、调查结果进行确认,对其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资料及证据有权提出异议。
3. 提供我出口企业具有反驳性的原始资料。因为倾销的构成,必须是因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之比对进口国相同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因此出口国企业的正常价格确定需要很多的资料加以证明和计算。立案调查国对应诉企业的出口产品给予倾销关税零税率的待遇,而对未应诉的企业采取了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
综上所述,我国在世界经济贸易关系中,在应对倾销和反倾销问题上维护其自身利益,就要不断地完善立法,转变观念,提高应对的素质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