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GDP时,GDP=C+I+G+X-M,假如有个外教在某校短期教学(如半年),其提供的服务是不是算进口呢?如果是进口,在前式中应属于M,属于减项。但按照GDP的定义,应该计入GDP,这岂不是矛盾?从GNP=GDP+要素净流入看,其服务似不应计入进口,那么计算GDP时,这样的服务难道和国内居民提供的服务一样看待?
请高手赐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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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liang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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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指标] 关于GDP,还是有点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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