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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投资是GDP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投资规模的适度扩大对GDP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拉动和推动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扩大生产能力以增强对GDP的推动力和由于扩大投资所引起的需求增加而产生对GDP的拉动力来实现的。从需求方面看,投资规模的扩大可以引起对投资品的需求增加,从而造成就业人数及收入的增加,并由此引起对消费品需求的增加。从供给方面看,投资有利于今后扩大再生产,增加社会产品的供给。因此,必须要有一定的投资规模,才能保证国民经济一定的发展速度。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投资在拉动GDP增长方面的重要作用。
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 I/△GDP ×100%
(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 I/△GDP×( △GDP/△GDP0) ×100%
其中:△ I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增量;
△GDP :报告期GDP增量,GDP0 :基期GDP;
△GDP /△GDP0 :报告期GDP增速。
例如:合肥市固定资本形成总额2005年和2004年分别为1861394万元和1594408万元(皆为可比价);2005年和2004年的GDP(可比价)分别为4714952万元和4184368万元,则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861394-1594408)÷(4714952-4184368)×100%=50.32%。
根据公式可知:资本形成总额、最终消费和净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度之和应等于报告期GDP的增速;故有50.32%×12.7%(2005年GDP增长速度)=6.39%,则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6.39个百分点
有几个概念区分一下
根据国民核算的定义,资本形成总额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另一部分是存货增加;最终消费也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居民消费,另一部分是政府消费。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通常的投资统计指标,指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这个指标与国民核算中的资本形成总额指标在具体内容上有不少差别。最主要的差别是资本形成总额中包含了库存增加额,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不包含这一项。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对应关系看,如果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转换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则需要加一块减一块。所加的一块为: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完成的投资、商品房销售增值、非生产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费、矿藏勘探支出、新产品试制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和未经过正式立项的土地改良支出。所减的一块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所含的购买旧建筑、旧设备的价值和土地购置费,因为它们不是核算期内所形成的固定资产.
投资率,又称资本形成率,通常指一定时期内资本形成总额(总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般按现行价格计算。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计算方法为:
上述三种投资率的计算方法存在如下差异:(1)从分母来看,涉及生产法GDP和支出法GDP。理论上,生产法GDP与支出法GDP应该相等,但实际核算中,二者并不完全一致。(2)从分子来看,方法二的分子是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把它与存货变动合在一起,便是资本形成总额,即方法一的分子。方法三的分子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它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核心指标,它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在口径上有一定的差别。由于这种方法的资料容易获得,因而社会上也有很多人采用方法三计算投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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