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凤岐6月6日在第十一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提出上述建议。他同时指出,创业板不应对股民设置准入门槛,保荐机构应考虑终身保荐到底。而创业板市场亦可不沿袭主板和中小板市场实行的竞价机制,应借鉴发达国家证券市场报价驱动机制的经验,进行做市商制的尝试。
发行制度向注册制过渡
6月5日晚,深交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曹凤岐认为,《规则》出台后,创业板真正发行和上市的速度应加快。针对大多数企业成长较快、急切需要资本注入的现状,他指出,如果创业板企业不能批量上市,那创业板市场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
作为曾亲自参与过《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制订工作的专家组成员,曹凤岐建议,应把创业板企业上市审核权直接交给交易所。原因在于,虽然证监会在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的过程中,把发审委的委员从25名扩大为35名,但面对如此众多的排队申请企业,还是忙不过来。
曹凤岐称,可以考虑将创业板市场的发行制度,从审核制逐步过渡到注册制。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当然,还要同时报请监管部门进行程序性审查,如果发现问题,具有发行和上市否决权的监管部门,可以及时向企业和交易所提出警示。
这样做的目的是,减轻政府监管部门负担,加快企业上市节奏。不过,曹凤岐也表示:“这个办法目前肯定实现不了,但我们可以过渡。”
首日上市涨幅设限15%
曹凤岐指出,中国证券市场新发行股票首日交易溢价率高达200%,一级市场买到股票的人乃“无风险投资”,但老百姓在二级市场接盘风险巨大。
曹凤岐担心:“疯狂交易在创业板市场的再次重演,普通股民受到损失。”因此,根据国外股票首日上市溢价率一般不高于15%的经验,曹凤岐建议,中国创业板市场首日上市交易应设涨跌停板制度,
“为防止股票价格的大涨大跌,我们可设置首日上市交易涨幅不超过15%。无论如何,应对首日溢价率做一个限制,当然幅度可以宽一些。”
尝试做市商制
此外,曹凤岐指出,中国主板和中小企业板股票交易实行的是竞价机制,即指令驱动机制。其优点是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运行费用低,透明度高。但缺点是处理大幅度买卖能力较弱,容易操纵价格,市场波动大。所以,主板市场不得不用涨跌停板来加以限制。
他建议,国内证券市场可借鉴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报价驱动机制,由做市商首先垫付资金买进一批股票,然后再卖出。买价和卖出都由做市商来定,其他投资者的股票买卖也都是由做市商进行。其优点是成交及时,价格稳定,抑制股价操纵。
做市商制的缺点是缺乏透明度,增加投资人负担,且做市商可能滥用职权。中国现在实行做市商制度还不成熟,但曹认为,只要加强监管,这一制度可以在创业板一试。
他直言:“中国券商实力不够,其本身就是投机者,而且缺乏诚信度,所以可尝试指定三至五家券商做市商,竞争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