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原义,不是人们通常称为的、由列宁“悬案” 所称为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形式——实际上它只是新旧社会之间的过渡阶段形式。而是指:人从宗教、家庭、国家等旧社会形式向合乎人自己本性的存在条件的回归,从而确立的人类新社会形式。
具体说来,是在工具机-蒸汽机为始端的现代工业生产条件上,可能实现的普遍性的个人财产形式。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样写到:“社会的性质是整个运动的普遍的性质” 。
他和恩格斯后来的著述也都散发着同样的意义。例如《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许多生产工具必定归属于每一个个人”;《共产党宣言》的真正代替资产阶级旧社会的“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所有制;《资本论》的“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法兰西内战》的曾想把“土地和资本完全变成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等。
与之相应的共产主义原意,也不是人们通常称为的、所谓高级阶段的人类新社会,而是浸透着“对真正人的生活这种人的(不可剥夺的)财产的偿还要求”的革命运动,即新旧社会之间的过渡形式。
具体说来,是指借以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活动和措施。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样写到:“对社会主义的人来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所以关于他通过自身而诞生、关于他的形成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社会主义已经不再需要这样的中介……现实生活是人的不再以私有财产的扬弃即共产主义为中介的积极的现实……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因此,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阶段历史发展来说是必然的环节。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但是,这样的共产主义并不是人类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人类社会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