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ys2003xd在2009-6-11 11:18:00的发言: 楼上的认为对学生抄袭的容忍是同情,而为何又对教授抄袭的拍手称快大加赞赏呢?奇怪。不要总是搞双重标准,不论是学生还是教授都应该一视同仁。再说了,难道学生抄袭就是弱势群体啦?举报学生抄袭就是落井下石,举报教授抄袭就是伟大?难道容忍抄袭(不管是谁)不是对学术腐败的推波助澜吗?楼上提出的假设自己都认为成立,那么为何要对不同的学术腐败者施以不同的标准呢?教授就该惩罚,学生就该宽恕?
关于杂志社,首先论文的写作不是杂志社的事儿,不要把自身的问题转移到杂志社。的确,杂志社存在上面的诸多问题,甚至可能还有更多的问题。但是,如果你的文章真正的够了高水平,害怕没有杂志发吗?再说了,还有很多杂志是不受版面费,只要求质量的。
问题是教授及以上人员往往抄袭是得不到惩罚,就是拍手称快,怎么了嘛????“那么为何要对不同的学术腐败者施以不同的标准呢”,说的真好啊,是学术惩罚不公平在先,那为什么还要给予同样的标准。
“如果你的文章真正的够了高水平,害怕没有杂志发吗?”,更可笑了,那你去《现代管理科学》之类的杂志把,不要说你是名校的,也不要挂基金,你就把你认为的最精华之作投过去,看发不发???
真是可笑,妓女经济现在越来越得到认可了。
题外话:你写出花了又怎么样,你写一整年不如工人在车间劳动1天创造的价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