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cgg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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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谁创造归谁所得”的讨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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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4-11-28 16:33: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4-11-27 13:18:29的发言: 不懂,你将“生产要素生产率”的定义拿出来,让我查察一下。呵呵,我还能说太阳生产率、银河生产率、狗屎生产率呢!拿这种破乱货去当教授是可以的,拿它搞研究是不行的。 ------------------------------------------------
hhj: 准确地说应该是“生产要素边际生产率”,这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概念,是用来说明生产过程的众多生产要素中,每个要素为创造利润所发挥的作用。比如,我们假设其它要素质与量上保持不变,单纯变动其中一个要素,看看它对利润创造有多大作用。如果作用大,那么我们就说它的边际生产率高。 我不知道曹兄所说的“研究”是何东西,但无论如何研究,都不过是要说明事实、解释事实,如果你能够用更巧妙高明的方式去研究一个要素的实际作用,那也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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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4-11-28 16:35:00

ccggqq:

没有更高明的办法,科学对此用范畴予以限定,不描述范畴的事件。如功率,永远只描述机器整体,不描述瓦钢(错字!)。改进瓦钢(错字!)肯定会提高或减少机器的功率,但是绝不因此而说瓦钢(错字!)功率、飞轮功率、齿轮功率。

那些只佩当教授的概念打破了生产这种事件的整体性,这说不通。生产率是描述生产事件整体性质的,“比如,我们假设其它要素质与量上保持不变,单纯变动其中一个要素,看看它对利润创造有多大作用。如果作用大,那么我们就说它的边际生产率高。”这句话,只是描述生产率中的一个相关性,其本身不是生产率。根本没有资本生产率、人力生产率、土地生产率、狗屁生产率、太阳生产率这些概念!

一个规律、一种性质,其本身总是由诸多相关性构成的。如万有引力定律中便至少有两个相关性:一、质量不变,引力与距离平方成反比;二、距离不变,引力与质量的乘积成正比。若依经济学逻辑,岂不有距离引力、质量引力?

--------依此可见,由于经典经济理论中的定律都是将必变的变量假成不变后得出来的,所以经典理论中没有定律。那些定律都不是真正的定律,都只是真正定律中的相关性。如马克思的理论下,如令时间不变,则有社会必要劳动力。显然,价值定律是“社会必要劳动力+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价值等于劳动力乘以劳动时间(Q=F·T)。再如在效用理论下,若分别令商品可变、偏好可变、收入可变,能得出几条效用曲线,真正的需求定律是这几条曲线的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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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4-11-30 16:36:00

zmdong0

我觉得先研究一下动物行为再研究人类的行为不迟。 猴:与人类有共同的祖先,群居动物。其采集的果实基本为自己所得,但有时要巴结猴王。当然,母猴一定要照顾小猴,否则猴类就要灭种。 狮:象人类一样一夫一妻制,独居动物。其猎取的猎物基本为自己所得,但在母狮的哺乳期,公狮要为母狮提供部分食物。公狮与母狮还共同承担着养育后代的责任。总的来说,其猎取的食物只与其家庭有关,与其他狮子无关。 狼:象人类分工合作,共同猎取动物,群居动物。讲究分工合物,共同猎取动物。其所得的食物由强壮的狼先食用,然后才轮到弱小的狼食用。这样保证了一部分强壮狼的生存,从而使狼群在与自然界及其他狼群的斗争中生存。 人类的习性基本上与以上三种动物类似。因此,人类基本上是“谁创造谁所得”,但有剩余时就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当然有时也有被迫的,其创造物只能献给强者以换取自己的生存空间。 对于有产品剩余的人类社会,“谁创造谁所得”与其说是一条分配规律,还不如说是一条道德法则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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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4-11-30 16:38:00

徐生

ccggqq网友的“整体劳动”概念,对下面的例子,如何解释呢?

苹果长在野苹果树上,一定会随风飘落,烂掉的。 一个原始人,他一伸手,就摘下了一个苹果,拿回去给大家吃了。 他要是不伸手呢?那苹果长在野苹果树上,一定会随风飘落,烂掉的。 那么,就这个原始人得到了这个苹果来说,或者,原始人得到的这个苹果,其产生原因是什么呢?

罪犯使用凶器,把凶器扔出去,击伤了被害人。 为了简便,我们假定这凶器是块石头。如果是个手榴弹或者弓、箭,那样麻烦一些。 那么,人身伤害的产生原因,是什么呢?

罪犯捡拾起来石头,后来行凶了。 单就罪犯捡拾起来石头使之变成了凶器来说, 这个凶器的产生原因,是什么呢? 当然,罪犯接着又扔出了石头,击伤了被害人。

一个医院,有医生,有护士,有医疗器械,有药品。 一个病人住院手术,后来痊愈出院了。 那么,病人痊愈的原因,是什么呢? 如果医院里,只有器械和药品,那显然治疗不好病人的。 只有当医生护士治疗的时候,病人才痊愈的。当然了,医生护士那是需要使用器械和药品的。 在医生护士使用器械药品的这个整个的治疗过程当中,是什么,造成了病人的痊愈呢?

以上三个例子,也是这样的问题吧: 人类产品的产生原因,或者叫创造原因,那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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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4-11-30 16:40:00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4-11-29 0:00:20的发言: 我觉得先研究一下动物行为再研究人类的行为不迟。 猴:与人类有共同的祖先,群居动物。其采集的果实基本为自己所得,但有时要巴结猴王。当然,母猴一定要照顾小猴,否则猴类就要灭种。 狮:象人类一样一夫一妻制,独居动物。其猎取的猎物基本为自己所得,但在母狮的哺乳期,公狮要为母狮提供部分食物。公狮与母狮还共同承担着养育后代的责任。总的来说,其猎取的食物只与其家庭有关,与其他狮子无关。 狼:象人类分工合作,共同猎取动物,群居动物。讲究分工合物,共同猎取动物。其所得的食物由强壮的狼先食用,然后才轮到弱小的狼食用。这样保证了一部分强壮狼的生存,从而使狼群在与自然界及其他狼群的斗争中生存。 人类的习性基本上与以上三种动物类似。因此,人类基本上是“谁创造谁所得”,但有剩余时就有其他的分配方式。当然有时也有被迫的,其创造物只能献给强者以换取自己的生存空间。 对于有产品剩余的人类社会,“谁创造谁所得”与其说是一条分配规律,还不如说是一条道德法则更好。
ccggqq:太没看到本质!也不打算多写,转录几段:

1:从整个动物界看,最原始最普遍的交换是同物品交换,即大米交换大米,且这种交换大多是共享交换。共享交换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极其普遍,如你今天请我吃饭,我明天请你喝酒;如夫妻间共享双方挣的钱财。

2:群居动物中为何要交换这交换那呢?这是利他本性的使然,目的在于加深友谊,加深信任,从而维护群体的存在。所以从本质上看,交换中并不关心财富的多少。这说明商品交换的实质是劳动交换,从而我们真正要考证的也只能考证的,是劳动的多少,而非商品的多少。

3:交换更体现的是利他而非自私,从群体(或宏观)角度看,交换过程中是不关心得失的,而是关心交换发生了没有。说共享交换中关心得失是没有道理的;说不同工种间实现按劳分配没道理的。有的工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或上班喝茶,只有少数工种才是经典理论中假设的流水作业,但是不同工种间没有因为这种差别而使工资(或商品价格)有什么不同。

4:当我们从现象切入时首先是看到的是分工,但是千万记住,你切入的是群体而非个体,分工是群体的分工。斯密只注意到分工,而没有注意到“分工是群体的分工”,从而才有他那个鹿与海狸的交换模型。作为群体的一员,捕鹿与捕海狸者间不是直接交换的,而是将猎物拿回部落,由部落分了。这种分配行为在狮、狼、蜂等许多群体中都是必然的行为。

5:采集、种植由于家家户户都有,且产出大体差不多,便实行了“谁创造归谁所得”。但是这是假象,不代表没有分配,这只是说明分配与生产混为一体了。这里为了行为上的节约,真正分配的是生产权,从而分配了劳动结果。多数鱼群、鸟群就是选择这种分配方式,从而我们很难看到它们的食物分享。“打土豪、分田地”的道理就在这里。现代的军事、国籍、村籍、企籍等都是为了实现生产权(或劳动权)的分配,从而分配劳动结果。千万别偷渡,你不是那个群体的。

6:随分工协作的复杂化,分配形式也开始复杂化,分配方式进一步从分配生产权发展为符号分配,于是出现了价格。价格的实质是分配符号,它不说明你的产出有多少,只说明你的产出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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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4-11-30 16:42: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4-11-29 22:54:50的发言: 4Fe +3 O2 →2 Fe2O3 请问O2 的贡献大还是Fe的贡献大? 如果上式中Fe给定为8个,那么有四个就无用。平均每一个Fe对生成物的“贡献”小于平均每一个O2的“贡献”。 “贡献”供求的比例而已。 五个开关串联在一起,只有都闭合电路才通,请问哪一个对通路的贡献大?相等,各20%。

championway:若言,是否能够区分每一个Fe和每一个O的边际效用是否相同?递减?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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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4-11-30 16:43:00
hj58:曹兄的意思是:“你创造,我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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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4-11-30 16:44:00
以下是引用hj58在2004-11-30 10:41:58的发言: 曹兄的意思是:“你创造,我来得”。
ccggqq:hj58、geg几位才来,前面可能没看,重复一下。

我是说生产规律与分配规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你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但是经典中认为二者有因果关系,并认为“谁创造归谁所得”绝对正确。这样为了保证因果关系不破灭,经典中便只有订做生产规律,在马经中便说只有人创造了价值;在萨经中便说都创造了价值;在西经中便说效用递减。经典的生产规律(因)都是依因果律服从“谁创造归谁所得”这个果的,都不是真正的生产规律。

劳动整体价值论与萨伊三要素价值论不一样,在萨伊三要素价值论中得分辩子宫生了多少伢,肠胃生了多少伢,显然这种分辩打破事物整体性,是无意义的。但是在确定分配与生产无关这个大前提后,在劳动整体价值论中不需要这种分辩,只考虑共同的产出是多少就行了。

至于实际中的分配模式,那是选择的结果。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方会选择不同的模式,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选择的分配模式与当今有很大差别;如中国与美国的分配模式有很大差别。说当今的分配模式只适用当今我不反对,但是说是生产规律决定了只有当今的分配模式,我坚决反对;但是像马克思那样,说价值论只在当今有效,我坚决反对。

分配规律非常多,它们相互叠加(参阅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2026),共同决定各要素分得的价值。目前我只能确定两个分配规律与制度、时间、空间无关,它们分别是:平均化规律和按贡献分配(可能)。平均化规律由利他性决定,它就是斯密想看没看不见的那只手;按贡献分配由自利性决定,与“谁创造归谁所得”是一回事。平均化规律主管宏观,保证系统均衡。如你的劳动量没变,现在的工资比过去多,在中国的工资比在美国低,这是平均化规律决定的。但是进入微观层面后,你劳动8小时的工资肯定比劳动4小时多,这便是按贡献分配。

为何在说“按贡献分配(可能)”呢?因为如果将来只要20%的人生产,社会中便不能普遍选用这种分配法则,到时我的发钱理论将大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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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4-11-30 17:12:00
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4-11-30 11:09:36的发言:
旧文参考: 化学方程式与经济学 3) 反应的激烈程度与边际效用: 对于30个摩尔的O2,需要40个摩尔的Fe完全反应。现在把这40个摩尔的Fe十等分,一份一份地放入30摩尔的O2中。观察每一次的反应现象。第一份与最后一份放入时,化学反应的激烈程度一样吗? 存在激烈程度递减吗? 如果存在,就是边际效用递减的涵义了。对于一个定量的需要量,随着一份份消费量的增加,消费者的剩余欲望递减。因此剩余物品对消费者的效用也递减。这就是边际效用递减,边际效用递减就是欲望强度递减。相当于化学反应激烈程度递减。 化学专家请提意见。

ccggqq:科学论证应以逻辑为基础,以事论事是最乏力的论证。前面己指出了你论证上的逻辑缺陷,你既要一如既往,我也只好用对付阿门王的办法对付你了。你能列举一万个递减的事例,我也能列举一万递增的事例,比赛吧,看谁的分贝高!

一、因失业压力越来越大,人们工资反而上涨,所以越过剩价格越高。 二、往反应堆中加铀,因加最后一克铀才有核反应,所以效用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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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gqq 发表于 2004-11-30 18:07:00
以下是引用hj58在2004-11-30 16:55:31的发言: 平均化分配是不是和现在的转移支付相似:国家向高收入者征收税收,然后转移给低收入者?
ccggqq:不是。如果其它分配规律不起作用,只有平均化规律,则每个人的工资,每个企业的利润率及税率完全一样。这同如果只有引力地球一定是个鸡蛋壳一样。所以个税实际是另一种分配规律,在于纠正(减小)系统的不平均,这同挖土填塘是同一类事件,不具备客观性。

平均分配规律在内禀性上是与意识没有任何关系的,但是个税则是有意识的分配行为,有些地方还得有意选择扩大贫富差距的分配方案(相当挖坑)。如改革初为引进外资,国家便选择了挖坑政策,于是外企产品的价格高,工资高,利润高。

如将平均化规律当作引力,其它分配规律当作风力、月球引力、地壳碰撞力、人工力等,我讲的叠加原理就好理解了。其它分配规律(风力、月球引力、地壳碰撞力、人工力等)再怎么作用,改变不了平均化规律(引力)给定的大格局。如同喜玛拉雅山、海浪高不上天一样,比尔·盖茨也不富不上天,中国刘晓庆的收入高不过美国的刘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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