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说商品价值是耗费的土地量和劳动量的和,这才是二元价值论。
斯密想要突破配第,说商品价值是商品所能换购的劳动,从而搞成劳动一元价值论。
但他又要坚持等劳动量交换原则,所以,又定义商品价值是生产商品耗费的劳动,并说1、在野蛮社会(其实就是不使用土地和资本的赤手空拳生产)中,一种商品的耗费劳动等于该商品可换购劳动;2、在文明社会(其实就是使用土地、资本与劳动相配合的生产)中,一种商品的耗费的活劳动等于商品换回的劳动。但在第二种说法上,他又顾左右而言它,说什么地租的价值等于地租所支配的劳动、利润的价值等于利润支配的劳动。什么叫地租的价值、利润的价值?地租是土地的价格、利润是资本的价格,原来斯密在说价格的价值?这是什么鬼东西?所以李嘉图给斯密打圆场,说地租的价值其实应当指土地的价值、利润的价值其实是指资本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