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的政治课本讲到倍乘关系,于是我更加坚定要考上大学,不仅仅是能改善自己的劳苦命运,还能干轻活又为社会多作贡献。
工作后拿着自己的研究成果拜访武汉一刘姓大家,说我的研究表明工资会不断上涨,物价也会不断上涨,他气得直接赶我出门,骂我宣扬资本主义,鼓励乱发钱。看他已经独居且帕金森了我不再坚持自己的东西,只是弱弱说道您老的退休工资也会不断增加的,以为他会高兴,没想到他老人家更怒:你懂倍加关系吗?我的退休工资是我在职时创造价值的积累,再涨岂不是我要剥削年轻人了?
后来弄到一般1954年版的《资本论》,于是如饥似渴的拜读,看到倍加关系的原著(大意):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不是课本里脑力劳动是体力劳动的倍乘),经验告诉我们这种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当时一头雾水,以为《资本论》后面某个地方会有相关论证,后来没找到。再后来开始有网络了,网络上还是找不到。
再再后来有幸参加学术大会,发现教授们很喜爱倍加关系,用来解释脑力劳动的高收入,用来建议政8府尊重教师的劳动,增加教师的收入。
这里只是弱弱质疑:
1、马克思在那儿是结论直出,没有任何论证或者推理,为何学者们总是将倍加关系当做一条经济学原理来运用?
2、倍加关系明明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矛盾,为何学者们都看不见?
3、假如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倍加关系的参照系(马克思没有给出),依照这个矛盾必然有倍减关系,意思是简单劳动创造价值是倍减的,……,所以工人阶级的工资低是正常。
4、经验告诉我们是指什么经验?个人认为就是指实际的工资现象,因为马克思在其它地方举个钟表修理匠的例子,说钟表修理匠的劳动是复杂劳动。依此不难知道所谓的倍加关系在实质上是依照“价格决定价值”这个理推导出来的,自然依照资本家的工资远远高于工人这个经验我们也可以推导出:管理劳动是一般劳动的指数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