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胡馬依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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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对西方近代民族国家理论的迷信ZT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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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原来是杜车别民族理论贴中的一段,前阵子他贴到了微信公众号中,加了一段说明。“现代民族国家”这个概念现在作为术语使用极普遍(虽然生活中使用并不多),其他思潮里不必说了,上次马拥军教授贴中也多次使用这个名词,看武汉大学何萍的讲课视频里也多次使用这个词,贴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现在直接从他的微信公众号中复制,与原贴相比,公众号有些小节改了标题:
破除对西方近代民族国家理论的迷信

2016-08-07 杜车别 杜车别


【这是我写的“民族理论综合论述”文章里的一节,对许多人迷信的西方近代民族国家理论进行了系统的剖析驳斥。作为理论,必然枯燥。但就其重要性而言,则又是必须啃下的一个硬骨头,是更进一步理解涉及民族的众多问题的基础。如不能对这个问题有透彻了解,那凡是涉及民族问题,国家问题,往往糊涂。这里略作调整改写,发在微信公号,对于有愿望深入了解这个问题的人,可详细读一下。有益于破除对西方民族理论的教条迷信。西方人在许多问题上的思维是极其混乱的,概念上就是一团浆糊。讽刺的是,许多人恰恰不动脑筋,对这种混乱都要顶礼膜拜,奉为圭臬。以此看待历史和现实,当然就完全摸不着头脑。甚至会炮制出所谓民族国家是近代产生,因此古代无所谓民族主义,也无所谓侵略的奇谈怪论。实质都是食洋不化,不能独立思考的结果。】


       西方中心主义在学术界泛滥的结果,把西方人对民族概念的混乱蔓延到其他地区。更具体的说,当西方人在近代提出民族的概念,本身就因为其特定的历史原因,把大量与民族相关乃至无关的非本质因素和本质因素搅拌在一起,大杂烩似的罗列。当民族由宣传概念向学术概念转化,其内涵流变不断牵扯到学术解释,使民族作为学术概念内涵不断趋于混乱模糊,更难以形成一般共识,最终导致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一团乱麻的局面。

      中国在近代彻底移植西方一套术语标签体系,也同时把西方人的概念混乱移植到中国。再加上翻译错位,加剧了混乱。

这种概念混乱又导致对民族和国家究竟是什么关系,民族形成,民族演化阶段等一系列问题产生错乱判断,或者说难以形成共识。可以说,概念不清已严重限制了这一领域的理论发展。

这里侧重于辨析民族与国家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论述民族何时形成的,以及民族演化阶段。


一、汉语“民族”一词的由来及它与西方相应概念的对应关系

      为了把问题论述透彻,论述清楚,先不妨从汉语中“民族”一词由来谈起。

      过去一长段时间内,一些人认为汉语古籍中并无“民”和“族”两字相连的用法,“民族”真正作为连用的名词是出现于晚清梁启超著作中,并且是引入日文造的汉字名词的结果。但经过一些学者考证研究,这种看法已经被推翻。

如2001年茹莹在唐代文献《太白阴经》中找到的记载:

“夫心术者,上尊三皇,成五帝,贤人得之以霸四海,王五洲;智人得之以守封疆,挫强敌;愚人得之以倾宗社,灭民族”[1]。

而实际上还有比这个更早的记载,郝时远在《中文“民族”一词源流考辨》一文中举出了十个古籍中的例子来“证明‘民族’一词确属中国古代汉语的名词”[2]。

其中最早的一例是出自南朝宋齐时期的道士顾欢的《夷夏论》,其中一段话是:

“今诸华士女,民族弗革,而露首偏踞,滥用夷礼,云于翦落之徒,全是胡人,国有旧风,法不可变”。

按照郝时远的解释,这里所谓“民族弗革”,“系指国人的族属未变,而所谓族属即华、夷之分”[3]。和现在的含义基本一致。

当然在更多的情况下,古籍中“民族”代表与“皇族”相对普通百姓,或泛指一般民众,其含义并不固定,且使用频率不高。


近代首先把“民族”一词对应于国外相应概念,应和传教士与当时人合作翻译有关:

“道光十七年(1837)德国传教士、汉学家郭实腊(Karl Friedrich August Gutzlaff)创办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九月刊)所载《约书亚降迦南国》一文中,有‘昔以色列民族如行陆路渡约耳但河也’一语”[4]。

考虑日本本身汉学背景,以及对中译西书以及中国当时西学著作的积极介绍,则日本后来所采用的“民族”一词可能恰恰是从中国引进的结果,而非传统所说的中国的“民族”一词是从日本引入。

但“民族”一词被频繁使用,以及明确对应并用于翻译西方nation一词表示的概念,则确是受日本影响。[5]

如郝时远所说,梁启超流亡日本受日译的西方国家民族理论著作很大影响。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民族思想也是在西方“nation”等概念基础上形成,是所谓“清末民初中国民族主义思潮发展的集大成”。

从以上介绍来看,尽管在中国古代,“民族”一词早已有之,并且个别地方,意思类于今天说的“民族”概念,但该名词组合固定化,使用频繁化,恰恰是作为对西方nation一词翻译的结果,这点应无疑问。

有些人正是以此为据断言,中国近代以前没有民族。连民族概念都没有,哪来什么民族?或者退一步说,就算有所谓民族,那也没有民族主义,而且这个民族和近代西方的民族相比是所谓的古代民族,或者广义民族。只有在引入了西方概念之后,才有了近代或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和民族主义。

这种观点完全谬误,和事实严重不符!事实上中国古代早就有符合今天所用“民族”一词含义的相应概念,即便用现在最严苛的标准来衡量也是如此,只不过并非用“民族”这个词来代表,而是用“族类”这个词。在江统《徙戎论》里基于“族类”一词给民族所下的定义已经比西方近代的民族概念更为完备和成熟。这在我写的相关文章中有详细论述。

当然这点并非这里要论述重点,此处只需知道“民族”一词中国近代被普遍使用,其发端是同西方nation概念的对应。

具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语言实际运用过程中,汉语“民族”含义产生了独立演变,而西方“nation”一词含义同样产生了变迁,这两种变迁趋势某种程度上循着相反的方向。以至于现在已无法把“民族”一词的含义同“nation”一词完全对应起来,但是它们的联系也无法完全切断。

所以就形成奇怪的情形,许多学者不止一次的指出西方的nation现在更多表示的是国家,或国民,而非中文“民族”之意,但大量情况下,“nation”仍被译成“民族”,而非“国民”,或“国家”,这其中包括对一些理论性著作的翻译。如埃里.凯杜里的《Nationalism》是被翻译成《民族主义》而非《国家主义》或《国民主义》,厄内斯特.盖尔纳《Nations and Nationalism》是被译成《民族和民族主义》而非《国民与国家主义》,名词如nation-state,在大部分情况下依然被翻译成“民族国家”(尽管已经有人强烈建议应该翻译成“国民国家”)。似乎大部分人感觉是把nation依然翻译成民族有不妥,但翻译成国民则更不妥。

除了nation外,西方还有许多在一定情况下可和“民族”对应的单词,但这种对应,也仅是部分,而非完全。列举一下的话,大致有如下几个:nationality、ethnic group、ethnos、people、peoples、race。这其中又以nationality、ethnic group与民族的对应程度以及聚焦程度最高。


简单说一下对应关系的话,中文“民族”除少数用法以外(比如所谓“中华民族”的概念),常用情况下是不依赖于国家概念。也即一个国家可以有许多民族,一个民族也可分布在许多国家,而判别民族核心依据还是文化与心理认同,已基本回归到中国自古就有“族类”一词的定义上来。而那些例外用法,是受西方nation等概念影响结果,往往显得突兀怪异。

为行文方便,以下提到“民族”一词除特别说明外,都非作为西方nation、或nationality,或ethnic group的翻译,而是一个独立概念,含义是在一些其他因素(主观想象的血统因素、宗教因素、地域因素等等)作用下围绕文化共同体这个核心而波动的心理认同凝聚成的人群。

而西方的nation、nationality、ethnic group等概念,严格说来都和与“国家”的关系有关,粗略的说,这三个单词是按照离国家距离,从近到远顺序排列。离国家距离最近的是nation,次之则是nationality,再次之则是ethnic group。

比如nation含义,一般认为当一个民族建立自己的国家时,或者说拥有自己政权时可被称为nation。但这种描述虽可能是最接近于nation的描述,其本身还是充满混乱与含糊。具体运用nation,或具体去理解nation时,仍充满种种不确定,甚至自相矛盾处。仍有许多情况,尽管不符合这个描述,依然被称为nation,而这种不确定与自相矛盾,是nation这个概念本质性的缺陷所致结果。

至于nationality,很长时间里,所谓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中的民族都是用nationality来翻译的。也即在中国翻译者看来,nationality并非如nation一样是和国家捆绑在一起的概念,而可以是那种并没有建立独立国家的民族。但这种理解,在西方人看来,可能还是错误的,因为,在他们看来,用nationality表示的民族虽然并不一定是已经建立了独立国家,但却至少是曾经建立过自己的独立国家,或者说拥有建立独立国家的意愿与可能的民族。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把五十六个民族都翻译成nationality,在他们看来无异于鼓励国家分裂。

不妨看看一位美国学者郝瑞[6]对此发表的意见:

“事实上.术语nationality如其在英语中通常被使用的那样.与‘民族’.即中国同行把它译成英语nationality的那种概念.看起来是如此不同。以至于英语人类学家们推测中国的民族学家们完全误译了‘民族’,他们真正要说的与其说是nationality.倒不如说更像ethnic group一些;就此而言他们对这些‘民族’(等于ethnic group)的分类就是不恰当的.因为在现实中‘民族’与英语民族学家们当作ethnic group来看的那种东西显然不符。”

“伴随人民自决观念形成,术语nation和nationality就与政治独立或政治自主权有了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要是存在着某个没有它自己的独立自主的国家的nation和nationality,那么这就是一个应该予以纠正的错误。在这里我们找到了把‘民族’译成nationality的问题的根源。这种翻译对于蒙古人或维吾尔人也许可行,因为他们毕竟在晚近历史的不同时间建立过国家,但对于鄂伦春人或保安人则行不通,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过也永远不会去建立国家。显然,把‘民族’译成nationality并没有考虑到人民自决和国家独立这种重要的思想意识。把‘民族’一概译成nation就更不合适,因为nation意指一个独立国家的实际存在,而且对很多人来说它实际上就是country的同义词”[7]

既然现代英语里nation和nationality实际上都是和国家捆绑在一起的概念,那么ethnic group又如何呢。从表面上看ethnic group的意思和国家最为无关,是纯粹从文化上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纯粹从心理认同上确定的一个群体,但是这种表面无关本身也是一种反向决定。该词本身就意味着那些有资格称自己所属群体为nation或nationlity的人不会称自己所属的群体为ethnic group的。且该词的含义虽已被推广,但其本来是带有歧视性的。

朱伦有一段话可以说明这一点

“至于‘族群’(ethnic group)的实际应用 ,不管古希腊人的观念如何 ,在西方近代民族学研究中是有歧视性含义的 ,主要用来称呼那些落后的异教、异种人民。欧洲人一般不称自己为‘族群’。这种歧视的痕迹在当代美洲国家中依然可以感觉到:对欧裔人习惯称“移民”而不像对印第安人那样称“族群”。当然 ,随着人们观念的进步“族群”的文化与种族歧视含义在当代已逐渐被淘汰 ,以致于一些人类学家把它界定为一个中性术语 ,其含义同“人民”。但是‘族群’在政治学上的歧视性含义仍然保留着。‘族群’没有建立单独国家或其他政治实体如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利 ,这是‘族群’有别于‘民族’的本质规定。”[8]

从ethnic group本带有歧视性这点出发,与其将之译成“族群”,或者“民族”,倒不如译成“夷类”或“夷狄”,然后也让一些中国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发一个声明,将“夷类”界定为中性术语,这样的话,倒可与“ethnic group”完美对应了。


以上是简单说明中文“民族”与对应西方几个主要概念间关系。如严格按西方的看法,中国所谓五十六个民族,其中的一些民族如汉族、蒙古族(对应蒙古国)、朝鲜族(对应朝鲜)、京族(对应越南)、白俄罗斯族,……等等或是可译成nation或nationality的,而一些有分裂独立活动地区,比如西藏,新疆的民族,西方敌对势力也愿意将其称为nation 或nationality的,再有一些民族,如满族,或可以对应于ethnic group;而还有一些中国民族(同样是被列入五十六个民族的),在西方看来,则可能连ethnic group都不能对应,因为那些在中国被当成民族群体,连基本心理认同都不具备,完全是政府表格确定的,那就不知怎么翻译了。


从上面介绍看,似是西方人根据民族与国家关系紧密程度不同,对民族这个概念做了更精细划分,以至于中文中民族的概念,西方至少有三种或三种以上的概念来区分。以常理来说,概念划分更精细,自然思维更精密,因而表意也就更准确,概念体系也就更优越了。但事实果真如此么?在我看来,大谬不然!

西方人这种把民族概念同国家概念搅拌在一起的做法,非但没有使思维更精密,表达更准确,相反使思维更混乱,效率更低下。更因此造成整个关于民族的理论无法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而充满了随心所欲和想当然的判断,理论思考也无法真正深入推进。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接下来的内容就对此做一个详细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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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理论 民族国家 nationalism Friedrich National 国家 民族

二、对西方与“民族”对应概念的进一步剖析

首先还是从nation谈起,nation的意思,在上面已经说了“一个建立了自己的国家的民族,或者说一个拥有自己政权的民族可以被称为nation”。这里再简单介绍一下这种说法的由来。

关于西方人自己对这个概念更详细的解释,可看翟胜德《“民族”译谈》[9]一文,其中列举了英国的牛津词典,美国的《麦克米伦词典》对“nation”的解释。在台湾人编写的《民族主义论文集》[10]中有一节是收录了JamesS.Coleman写的一些民族相关术语的定义,也可参考。此外我论述民族之本质的文章里引用的外国学者对民族定义或描述,也可看成对nation的解释,因为那里被翻译成民族的概念,对应的原文词汇大部分是nation。

综合各处资料来看,尽管不同地方对nation的解释和用法有出入,但从总体来说,包含两个要素。

一个要素是nation所指向的群体确实是建立在一般意义上构成民族认同的那些因素基础,如牛津词典中所说的“Large number of people of mainly common descent ,language,history”,也即“在血统、语言、历史等方面具有基本共同特点”,和《麦克米伦词典》里所说的“people sharing a common ethnic origin and historical andculturaltraditions”,也即“有着共同起源,共同历史与文化传统的人民”。

另一个要素是nation所指向的群体是形成自己的国家,有自己的ZF的群体,“forming a society under one government”,或者虽然眼下还没有建立独立国家,但这个群体认为自己“终将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在现代世界有获得独立国家地位的命运”[11]

根据这两个要素,可以如下概括,一个已经拥有自己的国家,或者虽然还没有拥有自己国家,但有建立独立国家意愿和资格的民族,可以称为一个nation

或者引用徐杰舜介绍郝瑞(stevanharrel)的观点来说的话:

“1996年9月16日在厦门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作的《民族、族群和族性》的报告中曾明确地指出:要具体解释族性,先区分民族(nation)与族群(ethnic group)。英文nation是指有state或government机构的一个族群,含有国家和民族两层意思。”[12]

但是就如上面说到过,这种对nation的描述,表面清晰,实际充满了混乱与模糊,且实际运用,也往往自相矛盾,难以一致。有时当然可用多义词来解释,词典中也确实列出了其多义性。但实际上,很多情况这种矛盾性混乱性,并不能简单用多义来解释,而是来源于nation这个概念根本的内在缺陷。

如对上面得出的对nation概括性描述提出如下疑问,什么叫做拥有自己国家?或者说什么叫做“有state或government机构”?

是指一个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民族的情况?如果按照这种情况,那么现在世界上绝对大部分,甚至所有的民族都不是nation,那么nation这个概念有什么意义可言?

是指虽然一个国有多个民族,但只有一个民族拥有对ZF的控制权,其他民族则被剥夺了政治权力?但这样的情形正是典型民族歧视,民族迫害,是现代国际社会所反对的。那按照这种解释,是不是只有存在民族迫害,民族歧视的国家里的某个民族才有资格称nation?而其他国家就只有ethic group,而无nation?如果是这种解释的话,其荒谬性,不言而喻!

再或者指只要这个国家的大部分成员都属于某个民族,那么这个民族就可被称为拥有这个国家,从而可以被称为nation。但这种说法,本身已带有民族歧视性质,或不平等的味道。这个国家其他民族的人可质问,大家都是这个国家的人,凭什么你们算作nation,而我们就不算?按这种理解来运用nation这个概念,显然也会遇到很大的困难。

对一个民族事实上是否拥有一个国家的解释,就已经遇到这么多问题。如果是所谓的“有建立独立国家意愿和资格的民族”,那具体解释界定上就更难以琢磨了。

什么叫做有建立独立国家意愿?是这个民族一部分人有这个意愿就行?还是所有人?或大部分人就可以了?另外如果他们所要建独立国家领土上还居住其他民族,这些民族不同意他们的独立,又怎么办?是强行趋赶?还是再让这些民族也效仿他们的榜样,再进行一次独立?

此外这个所谓资格,又怎么来认定,谁来认定?

这些同样是难以确切解释清楚的问题。

为绕开上面这些让人头疼的问题,还有一种理解是:一个nation,就是一个国家所有人民。这种理解,可能也是在实际的语言运用中,最倾向于采用的,这也是为何nation在英文的含义越来越同国家意思趋同的原因吧。

但按这种理解,nation具有的民族含义是被无形中消解了。这种情况下,nation完全成了国家的影子,完全丧失了独立性。可以说,nation是通过否定自己的方式,来换取被使用,而不至于被仍进词汇坟场。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或许nation本身所固有的民族含义并不会这么容易消失,依旧会渗透进来。由此造成结果是,当这么使用nation时,潜含意思是,凡属这个国家的人,其文化或者其他造成民族认同的心理因素虽然现在还不同,但应该趋同,也终将趋同,从而真正变成文化与政治统一的nation,由此造成的问题是,这样来使用nation,其实已不是使用一个概念,而在表达一种判断,一种主张。

问题在于,这种判断恰恰与当今国家发展实际并不符合,尤其和现代世界人员来往更加频繁,移民更加频繁,文化更多元化现实趋势不符合。由此,使用nation概念,本身造成明显违背事实的尴尬。

如此看来,把nation理解成一个国家所有人民组成集合,同样难以令人满意。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看出,nation这样的概念,其确切含义是模棱两可,难以琢磨的。你似乎知道它要代表什么意思,可真要把这意思弄真切,却又一下让人如坠云雾里。就如同海市蜃楼,明明看见了这景象,但是想要走上前去,看到的却只是空气。作为日常说话,作为宣传煽动的言辞,自然是毫无问题,而且某种程度上很便利,可以按照说话人的意思进行随心所欲解释。可是要作为理论研究的基础概念的时候,那自然就成了沙上建塔。

可以说nation本身是民族概念,国家概念杂交的产物,是把两个本来彼此独立的概念不管三七二十一搅拌在一起的结果。民族概念本身就已有一定不确定性,和国家概念杂交后结果是,民族的不确定性,和民族与国家的关系的不确定性,易变性结合起来形成了更大的不确定性。

所以我们才说nation这样的概念不是把概念划分的更精密,让思维更准确,更有效率,而是把整个民族领域内的概念体系搅成一团乱麻,使思维更换乱,头脑更糊涂。

为了便于理解这类概念荒谬性,不妨作个类比。本来民族和国家是两个彼此独立的概念,这就是说民族不能也不需要通过国家来定义,同样国家不能也不需要通过民族来定义。一个民族可分布在许多国家,一个国家内也可存在许多个民族。民族就是民族,国家就是国家,民族不会因为今天控制政权,明天不控制政权就改变其之所以是民族的特质;而国家可偏向一个民族,也可不偏向一个民族,但无论偏向还不是不偏向,都不会改变其之所以成为一个国家的特质。

把民族与国家捆绑起来,用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来定义民族,如同用形状定义颜色一样荒谬可笑。

现实中大部分物体同时具备形状和颜色两个属性,但并不意味着形状和颜色是两个互相依赖的概念。更不意味着只有把这两个彼此独立的概念捆绑在一起,我们才能描述物体的状态。

如有人硬要把这两个独立概念捆绑,纠缠在一起,给出这样的概念:涂抹在方形物体上的颜色称之为“方色”;涂抹在圆形物体上的颜色称之为“圆色”;……等等。或者根据覆盖在物体表面积的多少,来定义颜色,比如定义,覆盖面积超过物体表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颜色,称之为“狭义颜色”,覆盖面积低于物体表面积百分之五十的颜色,称为“广义颜色”。

那任何头脑正常的人,都会觉得作出这样的定义,创造这样概念的人,混乱的实在不一般,尤其是如果这个人给出了一大堆乱七八糟这类杂交概念,混拌概念,而真正应该抽象出来的一个统一的“颜色”概念,反倒没有,那么就更只能认为这个人思维能力不够健全了。

令人遗憾的时候,西方世界给出的一大堆关于民族和国家的概念,其性质恰恰类似于此[13]。真正应该被抽象出来的一个统一的“民族”概念,他们反倒没有!

在一些非本质区别上,他们制造了一个又一个名词来给予对应,但对于真正构成本质区别的,他们却没能抽象出一个共同的名词来给予对应,就比如原始人一样,他们有黄马,白马,等等的概念,却没有抽象出“马”这个概念来,思维上落后可见一斑。

假如一个概念就是一个结点,把所有概念结点联系起来,就构成一个网络,这网络覆盖了与万事万物对应的整个意识世界。在这个概念体系的网络中,最有效率,最稳定构成方式,应该是结点分布尽可能均匀,结点之间的距离尽可能均等。而尽量避免在很近区域内同时密布多个概念结点,而距离比较远的区域内,概念分布反而稀疏,只有这样思维效率才能实现最优化。

而西方人在民族和国家区域内的概念体系却恰恰相反,他们围绕着国家就有三个概念state(偏重于政权),country(偏重于领土),nation(偏重于人民),而外围部分还有naionalityethic group,等等,可谓密密麻麻,而真正独立的抽象出来具有普遍性的,常用词语表达的“民族”概念,他们反倒没有。这样的概念体系显然是畸形的,不合理的。

那么我们就要问,西方人这种概念体系的不合理性究竟如何形成的?是接近现代才如此呢?还是早就如此了?而且一般来说,语言演化会自动产生概念分布均匀化的事实,为什么西方民族领域内发生的情形恰好相反呢?

这是我们下面部分要分析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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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方的“民族国家”理论与“nation”概念的异化


“民族国家”一般用来翻译西方所谓的“nation-state”,那这个nation-state与nation概念的异化之间究竟有着什么关系呢?这要从长说起

如对“nation”追根溯源的话,可以发现,其含义变化也经历了一个过程。

综合各相关论文的介绍看,nation最早源头是拉丁文“nasci” 然后是拉丁文“natio”。

“西方‘民族’一词的概念中本身具有种族的含义,例如,在世界上许多语言中,都把‘民族’一词同血缘、种族联系起来。德语中的nation,英语中的nation,还有俄语,都是从拉丁语natio一词转化而来,而拉丁语的natio一词本身就具有‘血统、种族’的意义”[14]

至于nation最初出现于什么时候,什么语言当中?则各种记载似乎不尽一致。按一些中国学者的介绍,nation一词首先是出现于法语当中:

“关于 nation。nation 借自古法文 ,而法文又取自由nasci(生来) 演变而来的拉丁文 natio ,意为出生(birth) 或部落 (tribe) 。而 tribe (部落) 来自拉丁文tribus ,有 three(三)的意思 ,指古罗马的三大支系”[15]

“在1500 年到法国大革命这段时间 ,natio 开始以nation(nacion ,nazione)的面目出现在当地的语言中,且具有了政治的含义。”[16]

但又有说《圣经》中就有nation[17],考虑到如所指的《圣经》是拉丁文版本,那显然和上面nation起源的说法自相矛盾,则此《圣经》应该已经是16世纪开始才被翻译成英文版的圣经了。

而按美国人类学家郝瑞说法,nation应首先在西班牙出现:

“nation这个概念在政治和教育中被用来把普通人的局部的、宗教的或基于亲族关系的忠诚转变为对国家的爱国忠诚(Weber和Gellner都有涉及)。在国家主义的词汇表中,nation是把通过共同的血统联系起来的,居住在同一地域、讲同一种语言,分享着同一种文化和忠诚等的互补关系当作成世界的必然秩序来看的,而不是当成由共同的政治领袖们新近创造出来的某种东西。”[18]

如此,所谓nation最初的含义还是指“共同的血统联系起来的,居住在同一地域、讲同一种语言,分享着同一种文化和忠诚”的人群集合,而这人群集合所具有的凝聚力或者说忠诚情绪在当时的阶段,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可以用来鼓动成为对国家的效忠。

至少从这一段话来看,这时对nation理解本质还是独立于国家,其核心含义仍旧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而非从概念本身就是国家的附属物。

这种看法可能和一些人观点不一致,如王联说:

“16 和 17 世纪,nation 一词便开始被用来描述一国之内的人民而不管其种族特征如何。波兰被瓜分和法国大革命时,nation 开始成为 country(国家) 的同义语,并且开始具有与‘人民’(people 或 peuple)相对立的意义。总的来说 ,nation‘意味着全部的政治组织或国家(state)’。”[19]

如这种说法成立,那至少从16,17世纪的时候,nation已几乎是国家或国民的同义词,不但是同国家捆绑在一起的概念,而且甚至是连基本的民族含义都不具备的一个概念。

但我认为,王联的这种看法可能更多建立在一种错觉之上。

确实,当时一些国家里,很多情况下都是一些政治宣传者鼓动家,把自己的国家称为只有一个nation,但实际上,这种说法背后,并非是取消nation的民族含义(即文化血统等因素造成的心理认同),恰恰是站在这个国家多数民族和主体民族的立场上,抹杀或者是无视国内其他少数民族存在,否认他们有独立文化;这非但不是所谓nation不管种族特征(确切的说应该是民族特征)如何?相反正是宣传者对自己所属nation偏向太鲜明结果,才刻意否认抹杀其他少数民族的存在,或者就算勉强承认其存在,也试图将其最终同化在主体民族内。这和所谓nation只用来描述国内的人民而不管其民族特征如何,完全是两回事情!王联得出那样的结论,可能是并没有经过真正细致的分析。

其实从王联自己下面的一些关于nation含义的论述,本身就说明他认为在19世纪以前nation就已经“意味着全部的政治组织或国家(state)”,这一观点难以成立的。

比他在文中对nation的翻译,时而是“国家”,“国民”,时而又是“民族”,完全视自己解释需要而定。他提到法国大革命后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关于主权归属的的一句话的时候,翻译成“所有主权的来源 ,本质上属于国家(nation) 。”但实际上,这里明显翻译成民族更为合适,这也符合西方近代建设所谓“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思想,翻译成“国家”实际上等于架空了这个判断。

而就在同一段落里,他引用马克斯.韦伯,又把nation翻译成了民族“在明显的、模棱两可的‘民族’(nation)一词背后 ,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 ,它清晰地植根于政治领域”。显然是因为这里如果译成“国家”,那所谓的“模棱两可”就根本无法说通。

在同一段话里对nation就做了这么两种完全不同的翻译,本身也说明他对西方近代时期nation一词的理解难以自圆其说。

后面,他关于nation又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地理学家,历史学家,政治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精神病学家等等不同领域的学者对民族的认识、定义也不同。但这种说法本身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如果给同一个东西下定义,无论站的角度有多不同,那也不会把它定义成完全不同的东西。

王联一类学者看到了西方近代时期,nation和国家之间的紧密联系,却没有洞察到造成这种联系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于是干脆直接把国家相关的含义嵌入到nation本身的含义里去,甚至直接用和国家的关系来定义nation,认为当时nation的含义已经和现在西方所使用的nation的含义一样了。

实际上,所谓nation,在现在来说,固然成了一个必须要以和国家之间关系来进行定义的概念,但在西方近代,一直到19世纪,nation还是基本保持自身独立的概念。如不能明白这一点,不仅nation含义本身演变脉络会变的无法理解,就是西方近代那些关于国家,关于民族的主张和宣传也会变得莫名其妙,毫无意义可言了。

首先我们从王联自己引用的一些19世纪著名人物对nation的解释中也能看出来:

“比如主观派的代表人物———法国人勒南以高度理想化的形式构成他的民族概念 ,在他的民族定义中没有任何经济的、地理的因素,有的只是所谓的‘灵魂、精神原则’、‘丰富的传统’、‘尽量发挥共同传统的愿望’,等等。 在这样的民族定义下 ,讲德语的阿尔萨斯人由于主观的归属感而成了法兰西民族的一部分。再如客观派的代表人物———意大利人马志尼 ,他用客观的地理(阿尔卑斯山和地中海) 、语言(意大利语)等因素来强调民族的构成 ,其目的也在于将科西嘉、撒丁尼亚和西西里划入意大利的版图。”[20]

在这里,他所列举19世纪欧洲这两位人物给nation(民族)下的定义,无论是所谓主观派也好,客观派也好,实际都是和“国家”概念相独立的,不是以和国家的关系如何来定义nation,比如什么已经拥有国家政权的啊,或者什么将要建立国家的啊,之类。

如主观派的勒南实际给nation下的定义就是根据心理认同,自我归属来判定民族归属,而客观派马志尼对nation(民族)下的定义是:

“一个民族是或大或小的人类集合体,这些人被某些一致的真实特性紧密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这些真实特性包括种族、外貌、历史传统、文化特点、活跃的性格倾向等”[21]

显然无论是勒南的心理认同,还是马志尼列出的真实客观因素,都和“国家”无关,不是什么在一个国家政权下面的所有人民就是一个“nation”,或者什么已经拥有或者将要用拥有国家的是一个“nation”

显然这时候西方世界使用的nation的概念,就是一个独立的概念,和现在汉语中所使用的“民族”这个概念相近。

即便纯粹从逻辑上分析,也可得到相同结论。如果要使当时西方所提倡的所谓“民族主义”,或者所谓“民族国家”的理论有意义的话,那就必须建立在“民族”本身是一个独立的与国家无关的概念基础之上!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不妨来看厄内斯特.盖尔纳的一句话

“民族主义(Nationalism)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的和民族(Nation)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22]

虽然这句话不能看成是对“民族主义”的全面定义,但至少是对西方流行于19世纪以及二十世纪早期的Nationalism的一个重要说明

要使这个关于nationalism命题有意义的前提就是“政治的单位”(即国家)和“民族的单位”事实上未必一致,甚至往往不一致。

因为如果在事实上总是一致,那么这个所谓的政治原则就变成了毫无意义的废话。打个比方,不会有人提出这样的政治原则,一个国家应该拥有一定的领土。因为这样的政治原则是废话,本身是对国家定义的重复,既然是国家当然有领土,没有领土那叫什么国家?而同义反复的废话,是不能叫什么原则,或说成是什么主张的!

可见从nation的本意来说,从西方近代提出nationalism本身要求来说,nation必然是一个与国家独立的概念。

正因为在当时nation所指向的对象,所指向的人群集合,在事实上并不一定和国家的单位保持一致,所以才有一些人主张nation的单位应该和国家的单位保持一致,否则岂非成了无的放矢。如果把“应该如何”同“事实如何”混淆起来,那就是容易造成思维混乱。就如同,有人主张应该把蓝色涂抹在某个物体上,这是因为蓝色可以不涂抹在这个物体,事实上也未必涂抹在这个物体上了,如果因为这个人有这样的主张,就因此认为蓝色事实上就是涂抹在这个物体上的颜色,甚至认为蓝色的定义就是涂抹在某个物体上的颜色,这就荒谬了

与之相联的是西方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概念,要使这个概念有意义,仅从形式逻辑的要求上来说就不能用与国家的关系来定义nation,否则就成了典型的循环定义。

Nation-state是用nation来定义的,而nation又是用nation-state来定义的(即建立或已经建立nation-state的群体叫做nation),完全是一个死循环。

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在当今,nation确实变成了用与国家之间关系来定义的概念(即已经拥有国家或者有资格拥有国家的人民群体叫nation),nation-state这个名词所陷入的尴尬处境。只要按照一种逻辑上保持一致的标准,你就会发现,可以把现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说成是nation-state,也可以把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说成不是nation-state,这个概念成了一个典型的,自相矛盾毫无实际意义的概念。

这正是现在nation已变成国家的一个附庸概念的结果。所以西方人又不得不制造出另外的单词(如mono - ethnic state ,multi– ethnic state,[23])来摆脱这种困境。

但至少在所谓nation-state在西方近代刚被提出的时候,这个概念是有意义的,而有意义的前提正是当时所谓的“nation”,在大部分的人心目中首先还是一个独立的,纯粹的民族概念,而并非用“国家”来定义的概念。这不仅从勒南和马志尼给nation下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来,而且也可以通过一些围绕着所谓nation-state理论而宣传的主张原则中明白这一点。比如所谓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者所谓的“民族自决原则”,等等都是如此。

如果按照某些人理解的那样,在当时,民族(nation)的意思已经就是一个国家的所有人民,或者是已经建立国家的人群,或者有资格建立国家的人群,那这些主张都成了无意义的废话。

郝瑞的文章,有一段话应该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在20世纪的前期,学者们和政治家们在美国总统威尔逊(Woodrow Wilson)的控制之下系统地阐述这样的学说:它宣称人民应当自决;在文化、地域和语言为一群人共享的时候,他们应该有权利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实际上,以人民自决权出名的这个学说,在哈布斯堡和奥斯曼帝国崩溃后就被制定出来了,因为这两个帝国就曾在单一ZF之下联合过有着不同语言!文化和宗教的广大的各种社群。不管怎么说,这个学说在多数欧洲人和美国人那里都成了一种基本的假定;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应该有资格建立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那些生活在殖民或帝国统治之下的人民也应该为主权和独立而努力” [24]

很显然这段话里说到的所谓“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正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真正意义上的民族的概念,也是表示当时nationalism所说的nation真正本身的含义,而并非是现在西方已经嵌入国家定义的nation概念。

只有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所谓“民族国家”(nation-state),所谓“民族自决原则”,才合乎逻辑。也即按当时主张,一个民族应有资格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而什么是一个民族呢?就是“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

怎么判断一个群体是否有资格建立独立的国家呢?就是看他是否是一个“民族(nation)”?也即是否是“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这是当时西方人的“民族国家”理论,民族自决原则的真实本意所在!

如果把当时所谓的nation就定义成所谓的——有资格建立国家的人民群体或者已经建立国家的人民群体,上述的这些主张就变成了,因为有资格建立国家所以有资格建立国家,或者因为是一个国家的,所以是一个国家,这显然又是典型的毫无意义的废话,又成了同义反复了。

通过上面分析,可以表明至少在19世纪以及20世纪早期的时候,nation一词真正的含义还是与国家独立的一个概念,还是纯粹从文化和心理认同包括主观认为的共同的祖先共同的血统上来定义的一个人群共同体也即“民族”。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nation的含义发生了变化,使得其成为一个与国家捆绑在一起的附庸性质的概念呢?这种变化又是从什么开始的呢?

这还是要从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理论说起,尽管现在一些人千方百计为“民族国家”寻找似乎更合理,更说的过去的解释[25],但在这个概念最初提出本意确实就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

而这所谓的“一个民族”中“民族(nation)”的含义正是“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也即纯粹意义上的民族,而非用国家来定义的民族,现在大部分人也承认“民族国家(nation-state)”这个含义。并且还对nation – state与national state的含义作了区分,指出前者是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而这种“国家、民族、文化完全对应和吻合的民族国家(nation - state)几乎不存在(《圣经》中虚构的民族国家除外)。‘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一种神话 ,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实现。爱尔兰、日本和瑞典比较接近于理想范式 ,但前者还包括了新教徒 ,后者包括萨米人 ,日本也有阿伊努人等。英文的 nation - state 表达的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理想模式”。而nationalstate则是现实中存在的,“由一个主体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所组成的国家”[26]

既然nation – state所谓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地球上从来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那么这个概念,或者说这个理论提出来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这就说到问题关键了!关键正在于,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从一开始被提出来的时候,就并非是作为一种严谨周密的学说而提出,而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政治上的煽动宣传,是一种想当然的鼓吹,它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可以经得起严密细致的考证的概念,从一开始就千疮百孔,漏洞百出。

作为当时宣传这些概念和主张的人来说,仅仅是一时政治需要,比如鼓吹自己国家的人民是都是同一种文化,有着同一种血统的人,应该团结起来为国家出力奋斗,抵御外国政治势力或宗教势力的干涉,自己的国家自己做主。或者说看到本民族的人被其他民族所压迫,认为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局面,所以提出要求本民族都团结起来,建立自己国家。或者说看到属于同一种文化,认为有同一祖先来源的人被分割在几个不同的国家,觉得有必要联合起来,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等等。总之是形形色色的政治需要或者民族热情促使他们提出了所谓民族国家的口号,所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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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进行这种宣传时,考虑的仅是口号的响亮性,煽动性有多强,而没考虑这种宣传是否真严格意义上符合实际情况。并未真正细致思考过他们所鼓吹的所谓民族国家,或者鼓动要建立的民族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是否真的如他们所认为所想当然的那样仅仅只有一个民族存在。

而当他们真正考虑到这一层时,问题就来了,一方面,他们不愿承认自己一直以来所鼓吹所宣扬的原则是错误的,另一方面他们也不希望在他们所谓的民族国家领土范围内的其他民族真的按照他们一直鼓吹的原则那样也来个独立,分裂国家,再建立一个民族国家。

那怎么办呢?对他们来说,一个很自然的选择就是故意隐晦模糊甚至歪曲民族也即“nation”的定义。当自己需要独立或者希望其他国家中的某个民族进行独立的时候,他们就说一个民族(nation)一个国家,这里所谓的nation自然就是有自己独立文化和认同的群体了。而当谈到自己已经建立的国家的时候,他们就尽量混淆nation概念,尽量回避nation真实含义。而把原先鼓吹的“一个民族(nation)应该有资格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的论断偷换成“一个民族(nation)就是有资格建立独立国家的群体”,甚至直接把所谓nation的定义偷换成了“已经拥有国家或者有资格建立国家的群体”。

换言之,对那些他们不希望独立建国的群体,即便这些群体确实符合nation的真实含义,确实拥有自己独立的文化独立的认同,他们也可以说你们已经和我们在一个国家里,当然就是同一个nation,所以你们没有资格独立。或者说我们宣传的是一个nation应该建立自己独立的国家,而有资格建立国家的才叫nation,而你们没有资格建立独立的国家,所以当然就不是nation,也就当然不应该独立。这是典型的诡辩,但是对西方围绕着nation这一概念的解释来说,却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对于西方围绕着nation这一概念玩弄的把戏,恩格斯有一句精辟的评论:

“这种‘民族原则’是‘绝顶荒谬的’“是一句便当的空话 ,需要时利用利用 ,不需要时就一脚踢开”[27]

对nation含义的这种偷换,在20世纪早期以前可能还是零星的个别的,还不具普遍意义。这也可以从当时大部分人对nation的解释,对nation的解释上看的出来(但不排除同样在不少的情况下,已经有人从定义上就把nation与国家捆绑在一起)。显然大部分人所理解的nation还是比较纯粹的民族含义,而非国家的附庸概念。这也可以从当时中国用“民族”翻译nation的概念,而这个与nation对应的民族概念依然表示汉族,或蒙族,满族,回族等等这些还处在同一个国家内,但文化不同,认同不同的民族。

这一方面是在当时世界上,民族独立的浪潮还方兴未艾,所谓的民族国家,民族自决原则也还具有一定积极进步的意义,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反对民族压迫,反抗侵略,反抗殖民的积极作用。所以大部分人还并没有把民族国家这种概念用更严谨更细致的眼光来考察。

另一方面也是当时那些宣称自己已经是所谓民族国家的国家,即便也认识到自己国内并非真是只有一个单一的民族,但也还是抱有一种幻想,认为在国家政权的作用下,用不了太久时间,不同的民族也能融合同化成为同一个民族,这样的话所谓民族国家的称号还是能名副其实的。

但是越接近现代,nation的含义显然就越偏向于国家。一直发展到现在直接宣称拥有一个国家的族群就是所谓nation,甚至是只要属于同一个国家,那就是同一个nation的地步。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就有多少ntiaon。

这其中的道理就在于,一方面现代世界国家的发展现实,越来越显示西方近代所提出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观念,所谓民族自决观念根本就是错误的,一个国家完全可以容纳不同的民族(nation),而一个民族(nation)也完全可以分布在不同的国家。那种设想建立了所谓民族国家,就能在不长的时间内消灭所有国内民族之间的差别,同化成同一个民族的观点也根本就是错误的。尤其是当今世界人员来往频繁,移民频繁的现实更说明了这一点。

而另一方面,西方人在所谓“民族国家”,“民族自决原则”思想的长期灌输下,已经把所谓民族就应该有自己的国家这个信条就如同被刻印在电路板上一样被刻印到了大脑皮层上,成了进行的思维的默认前提,成了一条不证自明的公理。对他们来说,一个nation,一个国家已经类似成了条件反射了,至于nation本来真实的含义反倒被淡化了。如前面引用过的美国学者郝瑞的话所说

“伴随人民自决观念形成,术语nation和nationality就与政治独立或政治自主权有了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要是存在着某个没有它自己的独立自主的国家的nation和nationality,那么这就是一个应该予以纠正的错误”

既然是nation就应该拥有独立,或者设法获取独立。那么遇到他们不希望某些确实是民族的群体独立的情况下,那么怎么办呢?他们不是坦然承认西方近代所谓nation-state的观念根本就是错误的观念,而用了一种玩文字游戏的方法来掩盖回避问题,他们否认那些群体是nation,而尽量用其他名词来代替(比如现在常用ethic-group),你既然不是nation,那当然没有资格独立了。于而nation的含义也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已经建立政权或者有资格建立独立政权的群体”了,而丧失了其作为文化共同体的真实含义。

这就是nation含义变化的真实过程。





[1]茹莹《汉语“民族”一词在我国的最早出现》,《世界民族》 2001年第6期 .

[2]郝时远.《中文“民族”一词源流考辨》,《民族研究》2004年第2期.

[3]同上

[4]同上

[5]郝时远.《中文“民族”一词源流考辨》,《民族研究》2004年第2期

[6]原名StevanHarrell,郝瑞是其自取的中文名

[7] [美]郝瑞 著 《论一些人类学专门术语的历史和翻译》,杨志明译,《世界民族》2001年第4期

[8]朱伦《论“民族-国家”与“多民族国家”》,《世界民族》1997 年第 3 期

[9]翟胜德 《“民族”译谈》,《世界民族》1999 年第 2 期

[10]中华民国民族主义学会杨逢泰等编著《民族主义论文集》, 黎民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国82年9月,第3页

[11]同上

[12]徐杰舜《雪球——汉民族的人类学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3页

[13]但比喻也仅仅是比喻,任何比喻都是有缺陷的,有不恰当的地方。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远非颜色与形状的关系这么简单。这里只是用这个比喻说明民族概念和国家概念是彼此独立的概念,不能在没有独立概念的情况下把它们搅拌捆绑在一起。

[14]王东平《中华文明起源和民族问题的论辩》,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4年,第134页

[15]周旭芳 《“1998 年‘民族’概念暨相关理论问题专题讨论会”综述》,《世界民族》1999 年第1期

[16]王联《关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理论》,《世界民族》1999 年第 1 期

[17]周旭芳 《“1998 年‘民族’概念暨相关理论问题专题讨论会”综述》,《世界民族》1999 年第1期

[18] [美]郝瑞 著 《论一些人类学专门术语的历史和翻译》,杨志明译,《世界民族》2001年第4期

[19]王联《关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理论》,《世界民族》1999 年第 1 期

[20]王联《关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理论》,《世界民族》1999 年第 1 期

[21]转引自埃里.凯杜里 《民族主义》,张明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01页

[22]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2页

[23]见 阮西湖《关于术语“民族国家”》以及翟胜德《“民族”译谈》,《世界民族》1999 年第 2 期

[24]郝瑞 《论一些人类学专门术语的历史和翻译》,杨志明译,《世界民族》2001年第4期

[25]见翟胜德 《“民族”译谈》一文中关于nation-state的看法,《世界民族》1999 年第 2 期

[26]周旭芳 《“1998 年‘民族’概念暨相关理论问题专题讨论会”综述》,《世界民族》1999 年第1期

[27]转引自 潘志平《民族问题与民族分立主义——评nation的国家、民族一体理论》,《世界民族》199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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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进行这种宣传时,考虑的仅是口号的响亮性,煽动性有多强,而没考虑这种宣传是否真严格意义上符合实际情况。并未真正细致思考过他们所鼓吹的所谓民族国家,或者鼓动要建立的民族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是否真的如他们所认为所想当然的那样仅仅只有一个民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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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天涯旁观者100说中国抗战时“接受了中华民族的提法”,其实和这段话的分析一样,也是抗战时出于危机的需要权宜使用这个词,也是“考虑的仅是口号的响亮性,煽动性有多强,而没考虑这种宣传是否真严格意义上符合实际情况”,现在“中华民族”这个提法也和“民族国家”理论一样出现严重的危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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