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lpb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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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应该怎么定?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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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pb92 发表于 2009-6-21 08:57:50
为什么发达国家税收收入主要靠所得税呢?
我想在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税制既可满足财政收入的需求,要可促进社会公平,并且在征收成本方面也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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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pb92 发表于 2009-6-21 09:06:22
flydruid01 发表于 2009-6-20 22:59
既然我们的GDP是真实的和有效地,不如每年按照GDP的增加幅度来提高起征点吧!!!

这个我想是公平的。
个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我想主要是关注基本的生活费支出,即:一般饭菜、房租支出、子女基本教育支出等生活支出数,而不是你认为的收入数。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基础生活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会越来越少,这样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会越来越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数会越来越大。当所得税的收入能够满足财政支出时,我想营业税等流转税将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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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chunhuan 发表于 2009-6-21 09:54:25
按照财政部的理论该降低标准,低收入者才能得到更多补贴,不至于受损啊。
强烈抗议财政部搞特殊化,没有按照规定在电脑上装绿坝!否则像“提高起征点会损害低收入者的利益”这样的不良信息是会被过滤的!并且财政部只为低收入者说话,没有为党说话,竟把“收取的个税补贴低收入者”这样的连受补贴人都不知道的绝密消息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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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_hero 发表于 2009-6-26 18:16:07
个税不是起征点,是免征额,看你研究的就不是这个方面。
经世济国,为吾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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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的绿叶 发表于 2009-7-16 23:04:11
hlpb92 发表于 2009-6-20 18:57
轩轩 发表于 2009-6-20 18:23
       个人所得税没有“起征点”,只有“免征额”

       本论坛参与者往往是非税务专业的,“起征点”比“免征额”容易理解得多,并且这“免征额”的提法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并没有被提及,只说应纳税所得额。并且说: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我月收入500元,难道这500元收入是免于征收吗,是属于减免税吗?这种提法看来可笑!
“容易理解”是一个谬误,本身就是理解错误,怎么叫容易理解,简直是天壤之别,如果我们都叫着政府改为起征点的话,那大家交的个税不知到要多多少了。
500元小于2000元的免征额,当然就不用交税的。2001元也只有1元交税,即1*税率。如果是起征点的话,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应该是2001元,即要多交200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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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07007 发表于 2010-5-30 12:16:19
额    无语啊....
情字何解/怎落笔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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