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反腐败
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河,跨不过的坎,为了开辟前进的道路,筑路总是要见河架桥,遇山凿山。社会事业在前进的路上,也是遇到矛盾解决矛盾,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矛盾与问题有主要与次要的区别,找到矛盾与问题的主要方面并解决,许多次要的矛盾与问题就顺利解决。
这就是矛盾与问题都不会孤立存在的哲学道理,抓做主要矛盾与主要问题进行解决,许多次要矛盾与问题就迎刃而解。那种不抓做主要矛盾与主要问题的解决,却不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充其量是跟在问题的后面,做了问题的尾巴,而不能走在前面解决和防止问题。因此,本可以解决的问题,却仍在漫漫求索的路上。
关于腐败问题,有不一样的违法情节和不同的违法程度,其共同特点早已经被世人诟病,有一句早被人们留传的顺口溜讲“说你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道出了长期以来官场存在问题的原尾,在用人方面存在主观主义方法和认识论的误区,忌讳讲这个问题,不是科学的态度。
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这里是腐败问题的解决。这个对待腐败问题的科学态度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正确办法,在我以往的一些文章中都讲到,着重建议建立各级代表会代表问责问题责任人的问责制度和建立各基层代表会代表问责问题责任人的问责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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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