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鹏 发表于 2016-9-1 00:52 
历史上,铁曾经用做货币,比如中国汉代的铁钱,斯密曾考证苏格兰某些地方用铁钉做货币。
这样,我们可以看 ...
科学研究方法告诉我们,在分析两个事物的相互关系时,如果这两个事物自身都有各种不同的变化,那么我们首先就必须选择两者在相对稳定的典型状态(静态)进行分析;只有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其他状态条件(动态)下的分析。否则,所得出的结论就不可能是科学的。
例如,研究铁与木头的比重关系,我们就必须首先对处在相对稳定的典型状态(地球表面、同纬度等条件)下的铁和木头进行分析,而不能把离地球足够远而重力足够小的铁与处在地球表面的木头进行比较分析。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得到铁与木头的正确的比重关系。
同理,分析商品之间的价值关系,我们也首先必须选择两者相对稳定的典型状态(劳动生产率不变的状态、供求平衡的状态等等)进行分析;只有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劳动生产率变化或供求不平衡等其他状态条件下的分析。否则,我们所得出的关于商品之间价值关系的结论就不可能是科学的。
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工资、价格与利润》中有过明确的说明:“当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而停止发生作用的时候,商品的市场价格就会同它的实在价值一致,就会同它的市场价格绕之变动的标准价格一致。所以,在研究这个价值的本质时,我们完全不用谈供给和需求对市场价格发生的那种一时的影响。这点无论对于工资来说,或对于其他一切商品的价格来说,都是一样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六卷,第131页)
因此,按照科学研究的方法,按照马克思自己的解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分析价值本质时所举的“一蒲式耳小麦=a担铁”例子中的“a担铁”根本就不是“供给和需求一时影响下的价格”,而是与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完全相同的处在劳动生产率不变和供求平衡等相对稳定状态中的另一种商品。
至于实际的市场成交价格与价值的不一致,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回避过,在楼主所引的马克思的话中就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商品的价值量表现着一种必然的、商品形成过程内在的同社会劳动时间的关系。随着价值量转化为价格,这种必然的关系就表现为商品同在它之外存在的货币商品的交换比例。这种交换比例既可以表现商品的价值量,也可以表现比它大或小的量,在一定条件下,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这里的“商品就是按这种较大或较小的量来让渡的”指的就是高于或低于商品价值的成交价格,何来“对这些问题,马氏是无法回答的,所以在说‘价格围绕价值波动’时,不敢说成交价而说‘标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