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形而上学者看来,事物及其在思想上的反映即概念(反映,即错觉,不是真相。虽然镜子反映着一个苹果,但镜子却不能吃。这就叫概念),是孤立的、应当逐个地和分别地加以考察的(分辨,分门别类,分析)、固定的、僵硬的、一成不变的(定义)研究对象。他们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他们的说法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定义);除此以外,都是鬼话。”(辩证法家们的说法是:“是也不是,不是也是(意义不定);除此以外,都是鬼话”)在他们看来,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就不存在;同样,一个事物不能同时是自身又是别的东西。正和负是绝对互相排斥的;原因和结果也同样是处于僵硬的相互对立中。初看起来,这种思维方式对我们来说似乎是极为可信的,因为它是合乎所谓常识的(这就是正常人的思维逻辑)。然而,常识在日常应用的范围内虽然是极可尊敬的东西,但它一跨入广阔的研究领域(宇宙,永生之界),就会碰到极为惊人的变故。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虽然在依对象的性质而展开的各个领域中是合理的,甚至必要的(理论场合尤其注重定义和逻辑,文学场合除外),可是它每一次迟早都要达到一个界限,一超过这个界限,它就会变成片面的、狭隘的、抽象的,并且陷入无法解决的矛盾,因为它看到一个一个的事物,忘记它们互相间的联系;看到它们的存在,忘记它们的生成和消逝;看到它们的静止,忘记它们的运动;因为它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定义的时候不可能忘记定义规则,因此也不可能忘记它们互相间的联系。也许恩格斯并不知道还有定义规则这回事)。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并且可以肯定地说,某一动物存在还是不存在;但是,在进行较精确的研究时,我们就发现,这有时是极其麻烦的事情。这一点法学家们知道得很清楚,他们为了判定在子宫内杀死胎儿是否算是谋杀,曾绞尽脑汁去寻找一条合理的界限,结果总是徒劳。同样,要确定死亡的那一时刻也是不可能的,因为生理学证明,死亡并不是突然的、一瞬间的事情,而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定义这两个概念的时候,至少要记得排中规则,也就是首先排除过渡状态,首先排除中间状态,否则就无法定义这两个概念)。同样,任何一个有机体,在每一瞬间都是它本身,又不是它本身;在每一瞬间,它同化着外界供给的物质,并排泄出其他物质;在每一瞬间,它的机体中都有细胞在死亡,也有新的细胞在形成;经过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这个机体的物质便完全更新了,由其他物质的原子代替了,所以,每个有机体永远是它本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在进行较精确的考察时,我们也发现,某种对立的两极,例如正和负,是彼此不可分离的,正如它们是彼此对立的一样,而且不管它们如何对立,它们总是互相渗透的;同样,原因和结果这两个概念,只有应用于个别场合时才适用(原因和结果这两个概念是人为建立的。以这两个概念为奠基的规则就叫逻辑。人的逻辑无法终极追问,人的逻辑不能处理宇宙的总联系,人的逻辑不能得出宇宙真理);可是,只要我们把这种个别的场合放到它同宇宙的总联系中来考察,这两个概念就联结起来,消失在关于普遍相互作用的观念中,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在一个因果关系层面上,一旦因果换位,逻辑荡然无存,从此再没有道理可讲,再没有理论这回事)”
如此读来,正常人的思维逻辑就是恩格斯笔下的形而上学,与之相反的就是恩格斯笔下的辩证法。这种颠覆了正常人思维逻辑的辩证法,看来我这辈子是无论如何也学不会了。
注:以上是我的读书笔记,黑体部分来自恩格斯《反杜林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