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美容塑形需求也大幅增多,医疗美容机构大量涌现。个别医疗美容机构为提升广告效应,在宣传过程中擅自使用消费者特别是名人照片,由此引发大量肖像权纠纷。互联网侵权因其简便易行,日益成为医疗美容机构侵犯明星肖像权的主要方式,也增加了维权取证的困难。
在北京二中院2012年至2016年审结的医疗美容机构涉嫌侵犯名人肖像权案件中,网络侵权的案件占比87%。 此类案件证据认定难度大。消费者由于无法提供涉案照片的底片,实施侵权行为的医疗美容机构,为逃避责任删除侵权图片或者关闭网站的行为,增加了消费者维权取证的困难。
据《中国美容机构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今,二中院共审理医疗美容机构侵犯明星肖像权二审案件61件,约占肖像权纠纷案件的40%。在61件案件中,涉案明星20余人,涉案医疗美容机构30余家。
医疗美容机构侵权主因是利益驱动
全国整形美容行业每天都有10家以上的新兴整形美容机构诞生。由于缺乏顾客资源基础,渠道基础,网络基础,知名度基础,口碑基础,导致整形美容机构刚开始极为艰难。个别医疗美容机构为了利益,借助明星效应加大项目的推广力度,要么夸大相应的产品疗效,要么虚构诊疗效果,以吸引消费者注意。
除了个别医疗美容机构法律意识淡薄、相关部门的社会监控和管理不到位之外,更重要的是网络侵犯明星肖像权的违法成本低,而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小。现今网络渠道获取明星肖像越来越便利,成本很低。
对此,医疗美容机构应自觉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并实施全面的行业内部行为规范和不当行为的监督处理机制,对医疗行为和日常经营行为加强规范化管理。
受医疗美容市场发展较快、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等因素的影响,对医疗美容机构侵犯明星肖像权的行为,我们相关部门在以后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医疗美容机构更应该加强自律,不要存有侥幸心理,结合以往案件审理的结果来看,80%的美容机构都最终败诉。更多相关行业资讯请关注前“瞻产业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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