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争端现在让中国腹背受敌,出口太多低端消费品被人指责,限制原材料出口也被人指责。而且,在全球需求萎缩的背景下,出台“买中国货“这种限制进口的政策就更容易受到口诛笔伐。
针对质疑,6月26日,发改委和商务部发言人联合表示,“买中国货”不是针对外国企业和商品的贸易保护行为,并未违反国际义务,并表示中国政府绝不会采取任何歧视外国企业和商品的做法。
事实上,中国政府有点哑巴吃黄连的味道。因为贸易保护的界定不是着眼于具体的贸易行为,而是看该贸易行为是否符合WTO的相关条款和协议。从行为上来看,“买中国货”无疑属于贸易保护的范畴,但由于中国还没有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可以不履行相互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义务,因此政府采购只买国货属于内政而不是外交,无关贸易保护。
这本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但目前让中国政府感到的尴尬是,一方面按规则宣布采购国货却被西方国家无端扣上了贸易保护的帽子,另一方面由于实际操作中政府采购主体常常“误”把洋货当国货,这也让国内的供应商怨声载道,似乎有些里外不是人的味道。原因何在?
很多人拿奥巴马政府救市计划中的“买美国货”条款与之作对比,美国最终通过的条款确保了与美国签订《政府采购协议》的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可以参与交通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竞标。因此,当时只是巴西、俄罗斯和中国等未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发展中国家象征性地指责“买美国货”条款,并没有引起更大范围的共鸣。而中国政府的“买中国货”的政策尽管也不违反国际义务,但由于中国未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导致影响面太大,很自然地就引致群情激愤。
这也让迫切想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中国政府感到为难。中国在2007年12月28日就提交了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申请书,目前谈判尚未结束。政府采购是世界贸易中重要的单边消费,政府采购规模通常占一国GDP的10%-15%,而根据中国财政部的统计,2008年中国政府采购规模为5,900亿,大致只占到当年GDP的2%左右,于是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对中国来说显然利大于弊,更有利于中国企业分享海外庞大的政府采购市场。
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政府对“买中国货”这个理直气壮的行为显得畏首畏尾,甚至发改委和商务部的发言人还承诺绝不会歧视外国企业和商品,而按照国际惯例,政府采购是任何一个国家保护民族产业的最直接有效的渠道。自己对规则的漠视,只会让别人变本加厉。
此外,更令中国政府尴尬的是由于缺乏对国货标准的统一认定,导致实际采购过程中洋货替代国货,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一边忍受指责,一边却为他人做嫁衣。
关于是否是国货有许多标准,比如“原产地”标准、“注册地”标准、“产品增加值”标准和“资本控制”标准。目前中国实施的或许是“产品原产地”标准,因为财政部2007年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中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与此相对,国货似乎可以指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而且,发改委和商务部发言人也表示所指的本国产品包括依法在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由于在中国有许多的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这样的采购国货政策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约束力。
此前有报导说华晨宝马和北京奔驰都列入了中国政府汽车采购目录,可见西方国家对“买中国货”也不必友邦惊诧,因为中国的国货标准门槛似乎太低。事实上,更为通行的是“产品增加值”标准,即只要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增加值超过其产品总价值的50%以上的,该产品就被认定为国货。如果按此标准,不仅宝马和奔驰要被剔除,甚至连普通人眼中的政府专用车——奥迪都有被开除的风险。
中国政府要摆脱这种“里外不是人”的境地,要尽快出台国货的认定标准,特别是政府采购的大头——汽车的国货认定标准,这涉及到中国汽车产业的兴衰,而且,在贸易外交中,要合理利用规则和手中筹码,做到不矜不伐和不卑不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