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论文造假走向海外-学者:从国内入手解决问题
学者通过支付出版费在“学术”期刊里发表论文,这种学术不端的做法世界各地都有,但在发展中国家尤其猖獗。观察人士认为,中国的特定学术环境,成为了论文造假的温床。
中国学者刊于巴西某“学术期刊”的多篇医学论文被曝有抄袭之嫌,并使助长中国学术腐败的论文造假国际产业链浮出水面。受访学者指出,要根本解决问题还是得先从国内着手,切断国内的利益链,并使中国学府去行政化。
美国论文抄袭监测网站Plagiarism Watch本月20日发表博文称,巴西英文期刊“Genetics and Molecular Research”(简称GMR)今年5月发表的一篇论文,与其他期刊的至少六篇论文有31%相似之处;该论文的其中一些图表也与刊于同一期GMR的其他论文非常相似。
这些论文的作者都是中国人,作者的邮箱也按同个方式命名。网站的结论是,这背后是一起论文“代工厂”和“掠夺性期刊”合谋的学术论文造假产业链。《中国科学报》则分析指出,支撑这条国际灰色产业链的正是来自中国学者的巨额科研经费,同时被撑起的还有中国论文第一大国的虚假繁荣。
所谓论文“代工厂”,指代写论文的公司。中国官媒央视新闻今年7月播出的《揭秘论文造假黑色产业链》专题报道披露,广东省一家论文代写公司每篇博士论文的收费是五六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至1.2万新元),难度较大一的例如医学类的论文则更贵。
“掠夺性期刊”则是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研究馆员杰弗里·比尔(Jeffrey Beall)在2010年提出的概念,用以形容靠赚取作者的出版费敛财、不对论文质量做严谨审核的期刊。
根据比尔统计,全球的掠夺性出版商从2011年的18家增至2016年的923家,掠夺性期刊同期则从126份增至882。
作者通过支付出版费在“学术”期刊里发表论文,这种学术不端的做法世界各地都有,但在发展中国家尤其猖獗。观察人士认为,中国的特定学术环境,成为了论文造假的温床。
据《中国科学报》报道,此次曝光的几篇论文作者全部来自医院和医学院并非偶然。一位医学院研究员在接受该报采访时明确指出:“医学是我国学术不端发生的重灾区。”
最近几年,英国BMC出版社、施普林格等著名出版机构多次发生撤稿事件。细看撤稿名单,涉事论文的作者绝大多数来自中国,且基本集中在生物医学领域。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王天定长期观察这个现象,曾几次撰文评论学术腐败。他昨天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分析,中国论文造假“走出去”的原因之一是,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近年成了中国高校越来越被看重的评估指标。
论文在权威国际期刊上刊登,还可得可观的金钱奖励。据王天定了解,在一些大学,论文若刊在受科学引文索引(Scientific Citation Index,简称SCI)认可的期刊,作者可得两三万奖金。
问题是,这些被认可的期刊也包含弄虚作假的出版物,被揭发的巴西期刊GMR就在SCI名单上。
另据《中国科学报》昨天报道,业内人士透露,在中国科研财务报账制度下,版面费大部分可当成科研经费报销。在中国科研经费充沛的环境下,学者不差论文造假的弹药,也从而养活了论文造假的国际产业链。
报道引述《中国科学》本月16日的数据指出,近年中国学者发表于“开放获取”(向作者收取论文处理费后,把出版的内容让大众免费浏览)模式期刊的论文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2015年相对2011年增加了188.6%,首度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也为此支付了4.5亿元论文发表费。
王天定认为,中国学术腐败的根本问题是因为学术评价体系高度行政化。
中国高校行政化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遗产,政府行政机关对大学的行政和学术事务拥有绝对的办学权、管理权、经济权、考评权,例如高校正副校长由上级党政机关任命,科研项目经费等办学经费由上级行政机关下拨,学者的发言权和决定权很小。
王天定说:“评估学者的学校管理层,以及评估学校的教育部官员是行政人员而不是学者,他们只能从几个相对简单的指标来进行学术评价,如论文发表的次数。这无疑给一些心术不正的造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他也观察到,一些领导为了拼政绩,而以砸钱的方式批准可观的课题经费,要求学者“生产”可得奖的论文,这使得真正意义的学术研究很难按自然的学术规律展开。
“就像上世纪50年代我们说要放卫星,或指定一亩地要产200万斤粮食,那是不可能的。”
王天定认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去行政化,让中国高校相对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在内部实施教授治校,让由教授组成的学术委员会来指导学术评价体系。
高校去行政化是中共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之一。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提出,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
中国教育部今年7月颁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明确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主体责任,可对学术不端者给予辞退(解聘)或撤职、开除等处理。
可是,学术抄袭的问题至今仍屡禁不绝?一方面是因为高校去行政化还有待“全面深化改革”;此外,王天定指出,教授被揭发进行学术抄袭后,一些高校可能为了维护学校的名誉而不太愿意处理,选择息事宁人;学生被揭发进行抄袭后,一些面对生源枯竭问题的地方高校也不太积极处理,宁愿选择讨好学生。转自:http://www.zaobao.com/news/china/story20160926-670591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